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2024-05-13

1.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4月,规划范围为东至107辅道、南至郑尉路、西至中州大道以东七里河桥、北至陇海铁路线以南经北六路,规划面积为12.49平方公里。2000年2月,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范围为“陇海铁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约50平方公里的三角地带”,于同年9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对周边17个行政村实行托管,形成东至京珠高速、南至西南绕城、西至机场高速、北至陇海铁路线55.63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2006年9月,第二次对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东部的9个行政村实行了托管,形成了82.1平方公里的管辖范围。
吴振华 局长(女)
王旭 副局长
白东 副局长
樊杰 副局长
刘玉德 副局长
吴振华简介:女,汉族,河南荥阳人,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至今,任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立1室、4组、1队,分别为办公室,地籍、利用、交易组,用地、规划、耕保组,土地征收清点测量组,土地征收核算组,信访、执法监察大队。
【土地资源】截止2010年底,本区耕地2332.4公顷、园地308.3公顷、林地962.4公顷、草地297.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40.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0公顷、其他土地9.1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报批土地完成占补平衡指标5266亩。因开发区无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无法保障我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领导前往驻马店、信阳等地协调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异地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744亩;市级协调中牟县、惠济区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522亩。
【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自从2009年,全国开始进行第二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开区国土分局积极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搜集了全区各镇(办)经济统计情况、城乡专题补充调查、统筹专题调查、新增建设调用地总量核查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核查表等相关资料。目前,京珠高速以西区域用地全部纳入郑州市450范围。共保留基本农田2.5平方公里,并调整到东南部和京珠高速公路两侧,以满足未来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京珠高速以东区域8000余亩土地进行调整规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新城打下坚实基础。
【建设用管理】2010年共报批土地10171亩,其中京珠高速以西2790亩,京珠高速以东7381亩。共批回土地8570亩,已供地330亩,可进入供地5553亩,省政府批回2687亩。京珠高速以西报批土地总面积2790亩,其中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报批土地2687亩。第二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金荣房地产、安置小区、赵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03亩。京珠高速以东报批土地总面积7381亩(市本级批次1167亩,中牟县批次6214亩),其中市本级批次的双汇二期、宇通剩余地、恒昊剩余地、海尔、牧鹤、大王庄大孙庄小学项目报批土地1167亩。中牟县批次的恒天、宇通新能源汽车、宇通重工整体搬迁、日产零部件园、龙工、双汇剩余地等项目6214亩。2010年省政府共批回土地8570亩,其中2009年批次5883亩,2010年批次2687亩。2010年度第一批城市实施批次,包括中兴通讯、勤上剩余地、路畅剩余地、台商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猛狮客车剩余地等项目2687亩,省政府已批回,正在进行征收工作。2010年完成开发区项目涉及区外土地征收工作1宗(经北六路),面积24.5亩。
【土地利用管理】全面实施土地“招拍挂”工作,保证项目落地建设。2010年全年完成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百事饮料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土地“招拍挂”工作,土地总面积4602亩,总成交价11.3亿元。2010年11月准备挂牌3宗,面积95.58亩,预计可征收出让金247万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包括数据、图件、相关文字和土地数据库等成果,全面查清了目前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了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执法监察】完成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图斑99个,其中合法图斑28个,违法图斑51个,实地伪变化20个。7月16日,国土资源部下达了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增补图斑核查的工作任务,经初步核查,开发区共增补图斑128个。经实地认定,128个卫片图斑分解为105宗用地,用地面积2662.3亩。截止2010年12月,开发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已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关数据填报已全部按时上报,涉及违法的图斑已全部立案查处。2010年加强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周二、周四例行巡查的同时,会同办事处对所辖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用地事件的发生。2010年共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8起,并通报督促各办事处组织进行联合拆除,将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地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信访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主要领导接访日和工作人员下访日制度。按照日常工作安排定期深入到村、组,认真排查信访有苗头的地方,了解情况,找出问题,认真同信访人见面,同他们谈心,听取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给予认真解答。2010年共收到传真、文件、转办共计13件,20余人次,政策咨询9起,11人次,均复核复查完毕。
(张伏佳)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坐落于九朝古都洛阳城西南,1992年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3.3平方公里,现已建成14.25平方公里,剩余9.05平方公里的发展用地。现以硅材料、钨钼钛新材料、精密轴承、先进装备制造4大产业为引擎,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累计完成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累计完成竣工建筑面积280余万平方米,形成了完备的路网、电网、给排水网、热力管网、煤气管网、通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基本满足了区内企业发展的要求。2002年,孙旗屯乡17个行政村划归高新区管辖;2006年;辛店镇22个行政村划归高新区管辖;2010年11月,孙旗屯乡大所、小所、遇驾沟、三岔口4个行政村划归涧西区,截至2010年底,高新区托管孙旗屯乡、辛店镇两个乡镇共35个行政村。
张晓兵 副局长(正科)主持工作
程俊超 副局长(正科)
马国强 副局长(正科)
张晓兵简介:1970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洛阳风动工具公司、洛阳市一商局、洛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2003年9月~2010年6月,任洛阳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2010年6月至今,任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机构设置】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成立于1992年,现有干部职工26人,下设综合处、土地管理处、规划管理处、监察信访处四个处室。
【土地资源】高新区土地总面积10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26.03公顷,园地642.72公顷,林地403.51公顷,草地67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23.58公顷,交通用地284.8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90.51公顷,其他土地470.76公顷。
【耕地保护】严格土地巡查和用地审批制度,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保护指标,严格按照要求报征土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完成利美克轴承项目、滹沱社区、徐家营社区、富地辉煌置业、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涧光石化、七二五所、九都西路等14宗共1505.536亩土地(划拨、出让)的供应工作。2010年,上报新增用地500亩;完成土地登记初审22宗(初始和变更),登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征地开发】至2010年底,累计征收土地13935亩,其中,四号工业园征地191亩、一期开发征地1648亩、二期开发征地2102亩、三期开发征地2733亩、五期开发征地1153亩、六期开发征地3225亩、孙旗屯区域征地2883亩。2009年征收土地735亩,用于东马沟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三山村村庄改造及为白营某部队征收军事用地17亩。四号工业园、一期开发征地、二期开发征地已按项目要求全部出让完毕。三期开发征地除张庄村庄占地230亩外已出让、划拨完毕。五期开发征地除滹沱村(南庄)村庄占地135亩、滹沱村安置用地94亩外已出让、划拨完毕。六期开发用地及孙旗屯等村庄改造用地正在按计划逐步供应。为民生工程及工业项目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10年,全市“城中村”改造现场会两次在高新区召开,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城中村”改造保持了大局稳定、群众安居,实现了“一化五新”即“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市民、建立新生活、倡导新风尚、构筑新体制”的总体战略目标。2010年,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第一名,并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试点单位。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5月10日,高新区辛店镇、孙旗屯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市政府批复。规划对2006~2020年高新区土地利用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布局,确定了新的土地用途功能分区,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绘制了新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保证了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洛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2010年,配合卢阳公司进行郑卢高速高新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洛阳一卢氏高速公路高新区段路基的勘测定界,附属物调查、计价、补偿,拆迁工作。洛卢高速公路高新段长度约11公里,占地面积88.1465公顷,孙旗屯拆迁农宅20户,拆迁乡镇厂矿40余家;辛店镇农宅拆迁29户,拆迁乡镇厂矿5家。征地报批的材料正在组织上报。
【执法监察】2010年,全年巡查500余人次,对两个乡镇下达土地规划违法行为督察通知书19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8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办理土地违法案件3宗,共计执行罚款到位1.5万余元,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2000余平方米。编辑出版24期《高新区土地规划监察专报》。全区涉及总变化图斑9个,共计8宗地,面积合计249.4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5个,宗地数5宗,面积144.7亩。不涉及耕地。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0%。对其中两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和结案归档,立案查处率和查结率均为100%。
【来信来访】2010年,涉土、涉规信访接访71批次,回复各类网民投诉85宗。编辑出版12期《涉土信访通报》。2010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单位。
(程凯)

3.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焦作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基础,逐步向外围拓展,西至中站区与博爱县阳庙镇、苏家作乡西边界,东至规划建设的东海大道,北至西部工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边界,南至济焦新高速,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焦作新区共涉及中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爱县、武陟县和修武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中站区面积24平方公里;博爱县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阳庙镇和苏家作乡部分区域;武陟县面积20平方公里,包括了宁郭镇和三阳乡部分区域;修武县面积41平方公里,包括高村乡、周庄乡部分区域。
李虹 党支部书记、局长(2010年9月任职)
陈文和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殷萍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刘海霞 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赵广磊 副局长
李虹简介: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5月~1987年9月,在焦作市蔬菜公司工作;1987年10月~1990年4月,在焦作市饮食服务公司工作;1990年5月~2010年8月,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分局副局长、局长职务;2010年9月至今,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现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规划与地籍测绘股、法制信访股、用地及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股、高新国土资源中心所7个职能股室。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高新区耕地面积为2018.73公顷,园地31.76公顷,林地76.19公顷,其他土地13.31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17.41公顷,交通用地213.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39.94公顷;其他用地71.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年完成异地补充耕地61.4891公顷(合922.34亩),坚决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建立基本农田统计台账和保护档案,更新设立了保护标志牌,50公顷保护区全部落实到地块、村委。着手研究制定《高新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办法》,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村集体和保护责任人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切实提高保护责任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地政地籍管理】加强地籍变更调查工作,坚持月清季累,加大实地核对力度,着力在强化基础数据转换上做文章,切实增强地籍数据现势性、翔实性和可利用性。规范土地登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01宗,其中分割登记191户。
【土地利用管理】加强批后监管,促进集约用地。建立了项目批后监管台账,完成了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全年共盘活使用存量建设地24.8969公顷。对两宗闲置用地下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申请市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宗;对1宗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2010年,共组织上报划拨供地手续1宗;完成挂牌出让土地7宗,出让面积30.775公顷(合461.63亩),实现土地出让金34972万元。土地支撑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显现。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上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一个,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128.406公顷(合1926.09亩);上报省政府实施征收面积90.6892公顷(合1360.34亩)。上报城市建设用地征收一个批次,面积68.6566公顷(合1029.85亩)。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安置项目建设。完成了永兴屯、杨庄、仇化庄、秦屯等农村安置小区的农用地转用报批。完成了永兴屯香菇市场、大北张五交化市场、秦屯银河汽贸等9个生产安置项目的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填补业务空白。成立了矿产资源股,制定了《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土资源规划】2010年,新一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备案。
【国土资源规划科技管理】2010年,上报申请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科技成果”一个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了“焦作市国土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科技项目鉴定,并通过省专家组评审鉴定。
【人事教育】全年共组织集中理论学习30余次。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45人次到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3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国土资源宣传】2010年,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制定了《2010年高新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借助《中国国土资源报》、《焦作日报》、《高新区快讯》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新政法规。不定期组成送法小分队,深入农户,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日开展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前后,制作了一批形象生动、内容实用的宣传版画发放到学校、企业和农村。2010年6月初,为配合市局纪念第20个全国土地日,先行与河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的师生们携手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土地法律法规知识辩论赛。在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辩论赛中,荣获了二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开展“6·25”土地日专题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版面两幅,发放《中国国土资源报》宣传特刊100份,宣传单200余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
【信息化建设】2010年,以硬件助推信息化建设。购置6台电脑设备,全部实现内外网隔离,高配置完全满足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系统等业务审批系统的运行要求。指定专人管理网站,定期更新,增添栏目,完成了分局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
【信访工作】2010年,立足于构建和谐信访,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实施,通过畅通信息渠道、严格信访制度、健全调解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农民安置项目等注重引导、预防的工作方法,以维护民利为宗旨,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化解了涉地信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0批56人次,受理信访案件5起,市国土资源局转办案件2起,全部处理到位,结案率为100%。在“两会”、“世博会”、“十一”、十七届五中全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2010年2月获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开创了高新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局面。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监察】扎实开展第十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将两项专项工作有效结合,同部署、同推进。2010年3月初,提请管委会召开了“高新区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大会”,联合多部门组建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村庄、企业等地方广泛宣传,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坚持“查事查人相结合”,整体工作推进有力。
全年共组织巡查100余次,下达停工通知书37份。其中,当场制止23宗,立案查处14宗;下达处罚决定8宗,正在查处6宗。
【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兑现各项补助和奖励政策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制度,全年共扣减协管员补助8人次,分别扣减补助20~50元;申请管委会解聘1名协管员。全年共召开了土地协管员工作会议3次、组织集中培训2期,在强化协管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
【“项目服务年”活动】成立了“项目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在《高新区快讯》等媒体上多次刊登项目服务年信息,编制项目服务年简报22期。形成了政府支持、国土主抓、部门配合、群众拥护的良好局面。
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发放项目服务年征求意见表20份,征求好的意见建议10余条。通过走访,解决了一些企业长期存在的困难。突出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工作,采取“前期督促”、“过程把关”、“全程紧盯”等手段,最大限度发挥科室所的合力作用,确保项目“快报出、快批回”。
会同区招商、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科学谋划供地、做地计划。召开用地座谈会两次,每季度固定进行用地意向交流,形成了“区—分局—市局”的季报制度。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4. 开发区建设土地局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始创建于1992年4月,位于三门峡市市区西部,总面积14.9平方公里。西边和北边濒临黄河,隔河与山西省相望,东接市区,南临连霍高速公路。209国道和310国道从区内穿过。现下辖7个行政村,总人口约4万人。
王振江 局长、党支部书记
李国方 副局长、工会主席
王振江简介:男,河南省柘城县人,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专业。1982年7月~1988年9月,在水电部第十一工程局工作;1988年9月~1997年4月,任三门峡市土地管理局监察信访科科长;1997年4月~1998年1月,任河南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局长;1998年1月~2010年1月,任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土地局局长;2010年1月至今,任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同时兼任建设土地局局长。
【机构设置】开发区建设土地局成立于1998年1月。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农宅信访科、土地执法队和地籍测绘队。
【土地利用】2010年,开发区建设土地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为省、市、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先后为三门峡速达公司,连霍高速三门峡段拓宽改造,南环路、北环路、跑架路拓宽改造等建设项目办理用地手续,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认真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济南土地督察局和省、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该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地籍管理】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发区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的土地登记制度,规范了开发区的土地登记程序。严格按照新《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切实保证土地登记权属合法、程序到位、主体正确,提高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共完成土地登记初审13宗,土地抵押他项权利登记初审12宗,抵押金额3040万元,城镇个人登记初审573宗。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序开展。该局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按照调查工作统一进度,积极配合湖滨区和陕县国土资源局,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修改核查工作,并上报待批。
【信访稳定工作】2010年,共接待群众因土地问题来访8起25人,其中集体上访3次18人,个人上访5起7人,无来信,已按时按要求结案上报,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全年无越级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