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能接受外币吗?

2024-05-14

1.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能接受外币吗?

个人账户可以接受国外汇款,境内个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含)的结售汇额度。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居民外汇储蓄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对公结算。境外公司给境内个人汇款,下列情况原则上不能入账:1、对方是证券公司,投资公司;2、汇款附言可以看出是贸易货款;3、收款人申报该款项是资本项下或者是贸易货款;4、其它当地外管认为不能入账的款项。若这笔款项不属于贸易及经营投资性外汇,一般可以入账,但银行同时会对这笔款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扩展资料:国家规定:1、国发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2、按国发3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3、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计发月数,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参考资料来源: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能接受外币吗?

2.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办理流程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不需到外汇局登记企业信息,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4、异地企业如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3. 外汇汇入个人账户有什么限制?

根据实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规定,“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50,000美元”。这意味着,即使你的个人账户中有无限的金额,你每年只能将5万美元(约合33.4万人民币)转换成人民币,无论你的账户中是否存在100万美元或更多。无论一张身份证在不同的银行开立多少个账户,都是5万的分成,剩下的外汇只能放在账户上,等待明年办理结汇。

在原则上,国内居民的外汇储蓄账户不能用于企业结算。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票据中存在“样品费”、“货款”、“品名”等明显使用商业资金的情况,外汇结算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因为这本身就涉及“私人公用”;如果把汇款凭证换成服务费、手续费和生活费非贸易资金,会更方便结汇,也就是说,贸易,外汇投资更容易入账,一般为小额,银行以象征性的一些书面文件,证明资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可以登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证券、衍生品的发行、交易,应当依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事先核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关的报告和审批,那么国内的个人就不能投资国外的股票、基金或其他金融衍生品,即使你赚了钱,这类公司户口也无法进入你的个人银行卡。境内个人汇入不足3000美元的,银行可以直接汇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但前提是资金不是用于贸易投资的外汇,账户名称相同。金额超过3000美元,需要在进入账户前申报。

综上所述,中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大规模的资本外流,保持“财富”在国内。另一方面,为避免外资热钱对我国经济的冲击,股市造成了更大的冲击和收获。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外汇管制一般不会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汇出的美元只应该是你的合法收入或合法继承,大部分银行需要你提供额外资料才能在5万美元的额度内结汇。

外汇汇入个人账户有什么限制?

4. 个人向境外汇款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5.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对境内机构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境内机构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及撤销的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机关。第四条 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
  (一)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二)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三)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四)在境外发行外币有价证券,需要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五)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第五条 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应当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外汇局申请:
  (一)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三)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第六条 外汇局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七条 经外汇局批准后,境内机构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第八条 境内机构应当以自己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以个人或者其他法人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第九条 境内机构应当选择其外汇收支主要发生国家或者地区资信较好的银行开立境外外汇账户。第十条 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到外汇局备案。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通过境外外汇账户办理资金的收付,应当遵守开户所在国或者地区的规定,并对境外外汇账户资金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第十二条 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批准的账户收支范围、账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使用境外外汇账户,不得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汇账户。第十三条 境内机构变更境外外汇账户的开户行、收支范围、账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等内容的,应当事先向外汇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十四条 境内机构应当在境外外汇账户使用期限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外汇账户的银行销户通知书报外汇局备案,余款调回境内,并提供账户清单;需要延期使用的,应当在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十五条 境内机构应当保存其境外外汇账户完整的会计资料。境内机构应当在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帐单复印件;每年1月30日前向外汇局提供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第十六条 境内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境外外汇账户,通报批评,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立或者延期使用境外外汇账户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擅自以他人名义开立境外外汇账户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汇账户的,擅自改变境外外汇账户开户行、收支范围、最高金额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向外汇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6. 个人外汇账户如何开?

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
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扩展资料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账户

7. 个人外汇帐户如何开?

如果是新手炒外汇或者炒黄金的话给你几点建议: 
1 要选一个主流的平台(受FSA监管的可以保证资金安全) 
2 基础知识是必要的,建议看看《炒汇入门》《日本蜡烛图曲线分析》,这本书 王祖建主编,也可以在网上收集一下资料。环球金汇网可以免费下载的这本书和其他外汇技术免费电子书
3 选一个好的代理商 最好是一级代理商。他们最怕你投诉,所以操作都很正规。对你的资金安全有保障 
4 交易的时候要设好止损 控制好仓位,这点很重要。 
5 保持好的心态 盈利很正常。我现在做的平台是fxsol
可以去了解下,环球金汇网,是fxsol和 FXCM亚太区一级代理商。主要是正规,没有出过事。(备注:你本人也需懂得一些基本的外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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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帐户如何开?

8. 怎样开立个人外汇账户

1、投资者与投资公司签订开户协议;
2、投资者获得合同看完无误,可把合同填写样本填写,填写完了发给工作人员即可;
3、当开户资料移交到总部以后,公司会把正式交易帐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客户邮箱或者电知通知。
4、客户接到正式帐户修改原始交易密码;
5、投资者通过银行划转将开户资金汇入公司金融平台指定帐户;
6、帐户资金到帐后即可操作。
开户所需证件:
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中国境内个人银行卡一张(或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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