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养老保险

2024-05-14

1. 海南农村养老保险

身为农村,可以在试点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向当地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或社保局申请参保,其手续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保费,申请书即可。
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分5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则上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其交纳会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一般至少需要交纳15年,对交纳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补交;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退休领取,退休年龄为:60岁,按月领取至终身。

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须参保)或者采取一次性交清两种处理方式,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请采纳。

海南农村养老保险

2. 海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

身为农村,可以在试点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向当地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或社保局申请参保,其手续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保费,申请书即可。
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分5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则上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其交纳会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一般至少需要交纳15年,对交纳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补交;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退休领取,退休年龄为:60岁,按月领取至终身。

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须参保)或者采取一次性交清两种处理方式,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3. 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与老农保的区别: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
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
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

4.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琼府办[2011]14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实现全体公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妥善解决符合条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曾有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二)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三)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或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四)原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二、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一)超龄人员按2010年前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相应缴费年度内,其可自愿选择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为基数进行补缴,费率为20%。补费期间缴费工资指数根据选择的补缴基数确定。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60周岁的超龄人员,以60周岁为基数,年龄每增长1年则向前减少1年实际缴费年限。超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少不低于5年。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领取一次性待遇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将已领取的指数化月平均养老金退回社保经办机构。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其实际缴费年限接规定进行抵减。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当月按实际缴费总基数的8%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二)超龄人员参保后,其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视同为缴费年限。三、待遇计发(一)超龄人员参保后按照现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320元的,提高到320元。(三)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今后国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四、参保方式(一)超龄人员凭户籍证明和本人档案,以个人身份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愿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户籍在海口市、原在省直单位有过工作经历的,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缴费基数后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办理缴费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劳动关系不明确且无法提供档案或档案记载不清的,由户籍所在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身份进行确认或提请劳动仲裁处理。五、工作要求(一)解决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二)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超龄人员的身份认定、待遇核定工作,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三)各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超龄参保人员待遇时,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要认真审核其档案材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标准。(四)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五)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附件: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二○一一年九月一日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原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缴费档次按相应缴费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主要工作简历本人申请本人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同意按我省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原用人单位预审意见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意见经审核,同意同志纳入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为(大写)元。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说明:此表由申请人员填报,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琼府办[2011]14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实现全体公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妥善解决符合条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曾有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二)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三)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或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四)原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二、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一)超龄人员按2010年前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相应缴费年度内,其可自愿选择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为基数进行补缴,费率为20%。补费期间缴费工资指数根据选择的补缴基数确定。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60周岁的超龄人员,以60周岁为基数,年龄每增长1年则向前减少1年实际缴费年限。超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少不低于5年。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领取一次性待遇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将已领取的指数化月平均养老金退回社保经办机构。曾经参加过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其实际缴费年限接规定进行抵减。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当月按实际缴费总基数的8%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二)超龄人员参保后,其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视同为缴费年限。三、待遇计发(一)超龄人员参保后按照现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320元的,提高到320元。(三)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今后国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四、参保方式(一)超龄人员凭户籍证明和本人档案,以个人身份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愿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户籍在海口市、原在省直单位有过工作经历的,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缴费基数后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办理缴费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劳动关系不明确且无法提供档案或档案记载不清的,由户籍所在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身份进行确认或提请劳动仲裁处理。五、工作要求(一)解决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二)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超龄人员的身份认定、待遇核定工作,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三)各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超龄参保人员待遇时,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要认真审核其档案材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标准。(四)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五)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附件: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二○一一年九月一日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原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缴费档次按相应缴费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主要工作简历本人申请本人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同意按我省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原用人单位预审意见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意见经审核,同意同志纳入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为(大写)元。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经办人(签章):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说明:此表由申请人员填报,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6.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海南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47次、第153次、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12月31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将《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冒领养老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也是15年。也就是说必须要累计缴纳达到15年或以上,才能够在60岁时享受养老金的待遇。而且15年是一个最低缴费要求,养老金也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


另外,不论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是统一的,都是60周岁,没有提前退休的说法。【摘要】
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问】
您好!可以具体描述一下你想咨询的问题吗!【回答】
买200块钱的海南城乡居民养老到什么时候可以退休。【提问】
海南城乡居民养老是多少岁退休的。【提问】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也是15年。也就是说必须要累计缴纳达到15年或以上,才能够在60岁时享受养老金的待遇。而且15年是一个最低缴费要求,养老金也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


另外,不论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都是统一的,都是60周岁,没有提前退休的说法。【回答】

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8. 海南省养老保险政策

这个不是海南省的规定,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居民超过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就不能再办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已参加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应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