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题

2024-05-15

1. 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题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作为发行主体,并委托本级财政部门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地方政府债有两个特点:一是这是个“债”,需要发行人按时还本付息;二是省级人民政府作为发行主体,依法对发行的地方政府证券承担偿还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谁借钱谁还债。
  
  
           地方政府证券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有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其中项目收益专项债分为标准化品种和非标品种。标准化品种分为土地储备专项债、棚改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非标品种包括公共事业专项债、公办高校专项债、公立医院专项债、产业园区专项债和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专项债。
  
           2020年,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是3.75万亿,这说明很多地方发行的政府专项债是很好的融资途径。那地方政府专线债的用途上有哪些?一是增加在重点支持领域。例如新增额度重点用在九大领域: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尤其是2021年在社会事业领域中明确文化旅游作为重点投向。二是可用于资本金,在上面所说的九大领域中,可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项目资本金。三是允许债和贷的组合模式。项目净收益在满足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上,仍有结余偿还银行配套融资本息的,可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配套融资。
  
             在编制实施方案要点时要注意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是否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二是项目是否取得立项或可研批复。三是确认收入来源。
  
             在刚刚过去的6月末,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专项债项目资金将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调整因素。虽然地方政府债券能起到很大的助推社会发展的作用,但是关于地方债也一定要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级次、全流程的债务风险动态监测系统,要实现监管合力。而且,地方政府债务跟工程建设紧密相关,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在目前防风险的要求下,地方债反腐成重点。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授信放贷、违规融资担保、违规举债投资,深挖地方债务风险找那个潜藏的腐败问题将会是未来地方债工作的一项重点。

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题

2. 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盈利性,同时是否是为专门的项目做配套的资金。债券一般按照地方政府的资金用途与偿还资金的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往往是政府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出,后者一般是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支出。打个很明显的比方,那就是政府在做某项事情的时候一下子没钱了,那么可以发行一般债务,政府在开展高速公路项目的时候发现没钱了,这个时候可以发行专项债务项目专用。专项债券一般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这些债券往往都是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其他类型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这些类别。对于投资而言,这些债数目的多少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和基建领域,因而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拓展资料】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中国历史上发行的国债主要品种有国库券和国家债券,其中国库券自1981年后基本上每年都发行。主要对企业、个人等;国家债券曾经发行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这些债券大多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基金等定向发行,部分也对个人投资者发行。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基本上根据银行利率制定,一般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国库券也采用保值办法。

3. 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地方政府债券又称地方债券,是由省、市、县、镇等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发行这类债券的目的,是为了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满足市政建设、文化进步、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美国的地方债券称市政债券,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为担保的普通债务债券,其资信级别较高,所筹资金通常用于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务;另一类是以当地政府所建项目得到的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收入债券,政府不予担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收费大学生宿舍、收费运输系统和灌溉系统等。日本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债,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原则上不在交易所上市(东京都债除外)。地方债分公募地方债和私募地方债。英国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当局债券,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方当局发行债券的额度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负责控制。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券

4. 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

1、专项债券一般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这些债券往往都是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其他类型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这些类别。对于投资而言,这些债数目的多少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和基建领域,因而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
3、债券一般按照地方政府的资金用途与偿还资金的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往往是政府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出,后者一般是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支出。
4、打个很明显的比方那就是,政府在做某项事情的时候一下子没钱了,那么可以发行一般债务,政府在开展高速公路项目的时候发现没钱了,这个时候可以发行专项债务,项目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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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我国于2015年地方政府首次发行专项债券,当年的财政部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6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为专项债券。
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专项债券的发债和偿还主体均为地方政府,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专项债券的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企业和个人投资专项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包括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地方政府债的认购和交易,投资者参与地方政府债的认购和交易,需要开始深圳市场的证券账户或者是基金账户,对于新开账户的投资者,需要通过券商营业部对账户进行托管并开通资金账户后,才可以参与。

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6.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速了吗?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指出,中央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判,对项目包括PPP项目,加强了合规性校验。下半年随着项目清理完成,合规项目加快落地进度,基础设施投资也有望保持基本稳定。业内人士表示,从在建工程、新开工项目等方面来看,投资的增长潜力依然较大。投资结构会持续优化,有效的投资会大幅增加,投资效率也会不断提高。  

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7月份截至目前,已有贵州、新疆、福建、河北、重庆、安徽、上海、广西、辽宁、陕西、浙江、江苏、湖南、黑龙江、四川、广东、陕西、宁夏、江西19省市发行近2000亿专项债。

在专家看来,专项债的加快发行会为地方基建筹集资金。王志刚表示,加快地方专项债券进度,充分体现积极财政政策,这为地方公共投资提供了支持,对补短板和提高公共服务有积极意义。

7.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债券发行应采取短期、中期、长期债券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分布各年应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分散需支付额度,避免集中偿还债务带来的压力及风险。应科学把握地方政府债券投向。地方政府债券是以地方政府为借债主体,由财政部发行、地方财政偿还,其本质是提前使用的财政资金,因此其使用方向也应遵守财政资金的支出原则,按照公共财政改革框架,不能投向竞争性、市场性项目。应确保地方政府债券偿还,由于地方债券投向更多的是产生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也就很难依靠项目自身收益来偿还债务,所以,各地方财政应该在发债之初就做好还债的计划。应该及时调整预算,将当年应付利息及本金列入预算,做到早有准备。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8. 地方政府债券的介绍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