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吗

2024-04-27

1.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吗

有限公司可以不成立监事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但若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或其股东人数较少,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吗

2. 成立公司是否可以不设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吗?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都有董事会;但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仅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公司有必须成立董事会吗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成立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三、公司为什么要设立董事会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3. 成立公司是否可以不设董事会

法律分析: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成立公司是否可以不设董事会

4. 有限公司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依据第2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在50这个数字内考量,一般至少股东人数在25以上,才能视为股东人数较多,而股东人数在25以下,都应视为“股东人数较少”。

扩展资料:认定公司是否属于“规模较小”,虽然《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19日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对中小企业的标准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足以参考。
《公司法》中的公司“规模较小”至少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吗?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扩展资料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

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吗?

6. 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7. 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吗

1、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会的。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董事会的概念: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3、董事会的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吗

8. 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么?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依据第2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在50这个数字内考量,一般至少股东人数在25以上,才能视为股东人数较多,而股东人数在25以下,都应视为“股东人数较少”。

扩展资料:认定公司是否属于“规模较小”,虽然《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19日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对中小企业的标准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足以参考。
《公司法》中的公司“规模较小”至少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