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吗

2024-05-17

1. 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摘要】
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回答】
外资企业基本特征有:(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区别于外国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企业的住所在中国境内。外国企业则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设立的,其住所在外国。(2)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有别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其所属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负清偿责任。【回答】

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这是对的吗

2. 外资企业是依据什么法律设立的什么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征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征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

3. 外商投资企业再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分2种情况:1、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是投资性公司,则其所投资企业视为外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2、如果不是投资性公司,只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则其所投资企业为内资企业。拓展资料:政策解读——《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2000〕第6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第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第八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准予登记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企业类别栏目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以下简称《(加注)营业执照》)。    《外商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

外商投资企业再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4. 设立外资企业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   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5. 设立外资企业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批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在期满180天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的或不批准。经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应自收到批准延长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设立外资企业适用什么法律法规

6. 外资企业不适用中国法律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全部都是中国法人,而不是外国法人,因此,他们在中国国内发生法律纠纷并涉诉的话,一律按照中国法律处理,如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等。
中国企业在国外发生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要区分是合同争议还是侵权争议。如果是合同方面的争议,首先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有关“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条款,只要不违反中国法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就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在该条款中约定适用外国法(如欧盟法或新加坡法),就适用外国法。但如果涉案的不动产位于中国境内,则对该不动产强制适用中国法。如果是侵权争议,主要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受害人或被告人的住所地法等。
在中国打官司,理论上而言,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外国法(关于物权或债权争议),但中国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适用(例如一夫一妻与禁止重婚)。但在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审理案件基本上都是适用中国法的,不适用外国法,以加快工作效率减少不确定性风险。如果不是诉讼而是仲裁的话,适用外国法和外国仲裁规则的机会更大一些。

7. 在国外的中国人在中国投资是否属于外资企业法中的外国投资者

不属于。外国投资者,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外的中国人在中国投资不属于外资企业法中的外国投资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二、永久居住权:    
    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    
    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永久居住权=绿卡。     
    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法律依据)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在国外的中国人在中国投资是否属于外资企业法中的外国投资者

8. 在国外的中国人在中国投资是否属于外资企业法中的外国投资者

不属于。外国投资者,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外的中国人在中国投资不属于外资企业法中的外国投资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二、永久居住权:
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
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永久居住权=绿卡。
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法律依据)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