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2024-05-17

1.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三部分:第一,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有的认为立法体制就是立法体系,有的还认为立法体制即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我认为立法体系这样的概念不够准确。“体系”一词与“体制”一词不同。汉语中的“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而“体制”是指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所以使用立法体制概念比较适合。至于把立法体制等同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更是不合适,应把二者区分开来使用。我国的立法体制就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这就是一元的含义。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在国家行政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立、改、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立法体制的多层次表现是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宝塔式的设置,层次清楚,权限明确,相应它们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地位也是成为梯级的。第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这里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依其地位和效力不同而构成的体系。如,制定法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约等就是民法法系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中国从古到今都是制定法的传统,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的形式体系是以宪法(含修正案)为根本大法,相配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军事规章)、国际条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范围上应包括一切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或行政立法机关所制定的阶位不同、效力不同的具有法律形式渊源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第三,部门法体系。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以为不能把部门法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这样从概念上到内涵上都会给人们造成思想混乱。因为人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不统一,多元复杂,法律的分门别类派流众多,于是把一国部门法体系等同于含义广泛复杂的法律体系,或是用难于统一的法律体系概念取代部门法体系,都是不合适的。当然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2.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组成,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中国法律体系特征: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构成,一般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政治制度和立法体制等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4. 我国法律体系是由什么组成的

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组成,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5.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一、办法是法规还是规章
属于行政法规,因为这些办法都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6.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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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8. 法律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

法律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法律依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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