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二中弑师案的介绍

2024-05-16

1.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介绍

2008年10月4日晚7点多,山西省朔州二中高一学生李明(化名)在教室内突然捅死班主任。李明称这个社会不公平,父亲不关心他,老师和同学不尊重他等等。因李明未成年,2009年1月12日,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介绍

2.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起因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明上初中时,就一直对老师的严加管教心存不满。读高中后,对班主任郝旭东的管理方法更是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08年10月4日晚自习时,李明将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放在书包内带到教室。当郝旭东走到其座位旁边时,李明突然站起来,从书包里取出弹簧刀向郝旭东猛刺一刀,郝旭东急忙往教室门口跑,李明追到讲台附近并摁住郝旭东又连捅数刀,致郝旭东失血性休克死亡。

3.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审判结果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但考虑到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李明之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郝海子夫妇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34990.1元。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已提起上诉。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审判结果

4.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心灵扭曲背景

 这个自称是“倒数第一、差生、坏学生,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认为“我的人生毁在了老师手上”的李明,最终选择了“杀老师”这样的极端举动,亲手把自己的人生置于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据了解,李明于10月1日在朔州综合商场花65元买了3把刀,并于10月4日开学时带入了学校。采访中,记者从李明的同学口中得知,从入学起,李明就说过用刀砍老师的话,而且在10月4日晚上上自习前和同班要好的同学说,不管当天晚上发生什么,他们都别动。还说,当天哪个老师来了他就捅哪个。大家都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也没有向老师反映。 据知情人介绍,李明父母都是内蒙古人,他在内蒙古长大,后搬到朔州,初中也是在朔州上的学,并经历过一次转学,中考成绩为280余分,其父通过托人找关系,花费数万元,才让他进入朔州二中学习。据说其父是包工头,父母感情不和,常吵架。 网上有知情者称,李明曾在初中时被一位老师打断过腿,而事发前,其父母正在闹离婚,国庆开学前,他曾和父母争吵。不过,这些消息都没有得到证实。

5.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疯狂血案经过

10月9日,位于朔州市郊的朔州市第二中学戒备森严,数名保安警惕地注视着校外来的陌生人。校园内,教学楼旁活动的学生,不由得望着位于一楼的那间已经转移了学生的高一教室。 一切都因为几天前发生的那起血案。 10月4日,是朔州二中高一开学的日期,按照学校规定,晚上7时的晚自习是学生们到校后上的第一节课。高一0816班的班主任郝旭东早早就来到了教室里。为了省路费,他在放假期间没有回静乐老家去看望父母。这是他参加工作的第一个月,在此之前,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这所民办学校的老师。 晚7时30分左右,他轻轻地走到班长跟前,询问班费的收缴情况。当被告知有两名同学还没有缴,其中包括李明(化名)时,他抬起目光望向李明。 李明正在座位上悠闲地抽着烟,烟盒放在桌子上。对这名学生,郝旭东很是无奈。 不好管也得管。他轻轻地走到李明面前,从他的手中拿走了烟蒂,把烟盒交给班长保管。然后继续走动着巡视,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向他逼近。 7时44分,郝旭东走到了李明的座位旁,李明突然站了起来,手中拿着一把弹簧刀,猛地刺向郝旭东的腹部。郝旭东忍着剧痛,捂着流血的肚子向讲台方向退去,但李明并没有就此罢手,他追上前去,将正向前门挣扎的郝旭东一把搂住脖子,右手持刀再次向郝旭东老师刺去,直到郝旭东倒在血泊中。 突如其来的血案让平静的教室乱作一团,几位反应快的学生扑上前去试图夺下李明手中的刀子,有的学生拿出手机报警,一些女孩子则吓得惊叫起来。 面对血泊中奄奄一息的老师和惊慌失措的同学,李明不以为然。他拿着染满鲜血的凶器,在讲台上语无伦次地说着自己家如何有钱,他如何恨老师…… 其他老师、学生和校领导闻讯赶来,约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因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途中,郝旭东23岁的年轻生命凄然逝去。 赶到现场的警方,将仍留在教室的李明带走,在他的书包里,警方找到了两把弹簧刀和一把砍刀,还在他的宿舍里找到了一页“死亡笔记”。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疯狂血案经过

6.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李明简介

出生于1992年的李明是内蒙古清水河县人,全家于1982年迁居朔州,李明原就读于朔州市二中。2008年10月4日晚自习时,李明用弹簧刀将班主任郝旭东捅死,案发后李明被抓获,次日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依法逮捕。11月28日,朔州市检察院指控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郝旭东的父母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7.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管理反思

 在朔州二中、朔州市教育局、朔州市警方,记者的采访要求被以各种方式婉拒。在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柳二文对记者有关“学校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防范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的提问表示反感,他反问道: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一位副局长,在记者问及有没有出台什么措施加强学校管理时,其脱口而出的竟是:怎么管?该校是个民办学校。郝家的一位亲戚说,事发当晚10时许,校方开车派人将郝旭东的父母接走。第二天,郝家的亲戚们也赶到了朔州,但是随后校方和警方竟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进行了尸检,让家属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家属对此做法极为不解。在朔州二中的贴吧上,知情者称,此事以校方出20万元,学生家长出80万元私了。学生家长正以修改年龄及拿到精神病鉴定书的方式将此事大事化小。而朔州二中的一些老师和学生称,曾亲眼见到,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10月5日,李明与其家长在没有警方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这些消息虽然均未得到证实,但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老师和学生的关注。 山西朔州二中教师郝旭东被自己的学生李明(化名)残忍杀害。李明在其留下的一页“死亡笔记”中称“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又见充满仇恨、绝望的心灵。对人们来说,这未必很陌生,大家曾经在马加爵身上、在广东雷州校园血案等等中见过。是的,正如知名教育人士信力建先生所说的“学生是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野兽的”。可是,大家何曾看到教育当局正视和反思问题的诚意?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以下的细节无疑值得玩味:在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柳二文对记者“学校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防范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的提问表示反感,他反问说: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一名副局长,在被记者问及有没有出台什么措施加强学校管理时,脱口而出:怎么管?该校是所民办学校。大家相信,记者想问的不是学校该对案件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公众也不至于把教育责任跟刑事责任给混淆了———舆论想追问的只是,如果我们承认,“学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野兽”,作为学校在整个过程中究竟需要承担怎样的教育责任? 报道中提到,李明曾被老师打断过腿,而且他父母也经常吵架闹离婚。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青少年学生的攻击性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遭受挫折后形成的巨大愤怒感。一旦他们遇到挫折或产生愤怒情绪,其攻击性情感就很可能被唤起,从而使他们从外部世界所产生的情景线索中模仿、学习的暴力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重演。学校的教育,本来应该能够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预防或者疏导的作用,可现实却是,我们的教育及其内容对此的反应有着令人惊讶的迟钝和冷漠,而广泛存在于教育领域内的歧视却加剧了学生精神上的创伤,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了学生使用暴力的心理诱因。基于此,我想,柳二文董事长是否应该重新考虑“学校在此事中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次意外和偶然。更何况,朔州二中还是一所民办学校,因此,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才会脱口而出“怎么管?该校是所民办学校”。我们不能肯定这位副局长把问题归因于学校的民办学校身份是想为自己推卸责任,但是,这样的逻辑是难以自洽的,因为它经不起这样的追问:公办学校发生的悲剧从来就不比民办学校少、甚至更甚。比如说,马加爵所在的云南大学可还是“211工程”院校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呢! 我把这个现象称之为中国教育改革的困境。因为众所周知,中国教育改革本应是一个放权的过程,放权意味着教育领域的多元以及更加开放。显而易见,中国教育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除了教育行政当局对权力的眷恋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意识深处对放权有着深深的忧虑———就像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长一样,他们会担心“失控”,并把这种“失控”看作校园悲剧的根源。而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校园悲剧产生的根源事实上正是源于官僚体系的迟钝和冷漠与社会变革对教育革新的内在要求之间的矛盾,当教育当局缺乏反思问题诚意的时候,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也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

朔州二中弑师案的管理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