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是否存在,是不是传销?

2024-04-28

1. 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是否存在,是不是传销?

  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属于传销,要看这个公司运营的模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对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目前绝大部分做传销的公司都经过重新包装,混淆合法的直销与违反的传销的商业模式来建渠道。所以,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两种商业模式,就可以判别一个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否属于传销。
  直销和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
  1,直销:直接从厂家批发拿货,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传销:需要交入门费。
  2,直销:建立属于自己的店铺,直接从公司批货,一次性销售到顾客手中。
  传销:你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直销:根据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数量决定收入。
  传销: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4,直销:你用1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其实说白了就是 你给他1元钱,他说他教你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你给了他1元钱时,他就告诉你再找你像你这样的十个笨蛋就好了。
  因此,把上述这些不同点搞明白,这个公司的销售模式是属于直销还是传销,应该比较清晰了。

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是否存在,是不是传销?

2. 中华民族联合基金会是诈骗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 中华联合基金会 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基本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仅根据一个名字是无法判断的。是否属于传销,可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进行判断。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中华联合基金会 传销

4. 中华联合基金会 是传销吗

判断是否属于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操作、运营模式来分析。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