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怎么写

2024-05-14

1. 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怎么写

(一)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二)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三)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四)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五)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姓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一、疫情出入申请书怎么写
疫情出入申请书具体如下:
1、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2、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3、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二、收条怎样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收条需写明收款事实,包括付款人、欠款金额以及实际的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最好附上收款人的身份证信息,然后收款人签名盖手印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怎么写

2. 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具体内容按照企业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 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表格

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具体内容按照企业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一、公司注销时要不要网上提交资料?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公告填报: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注销周期:正常情况下,2个月内即可办理完成。
二、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请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自主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依据申请予以核准。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应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销决议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销决议文件应对设立登记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资产清算、公告结果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决议文件应由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和清算组备案证明;
企业的投资人、股东、合伙人应对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申请注销登记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二)企业资产清算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不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
(三)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申请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依法在注销登记前应当公告的,可以通过报纸或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三、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好公章);2、企业公章;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4、房屋租赁协议;5、股东会决议;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7、章程修正案;8、公司章程。

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表格

4.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怎么填写

一、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况
1、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2、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如何进行简易注销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5.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适用主体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2)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表格
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具体内容按照企业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二、注销公司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一、工商注销备案所需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3、委托代理人证明4、注销申请书5、公章6、公司老章程二、注销登报公告所需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告内容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1.国地税正副本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3.注销报告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四、工商注销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4、公司清算报告5、注销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证明7、公章五、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2、代码证原件六、银行注销需要材料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3、营业执照正本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5、法人身份证原件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7、印鉴卡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支票本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12、销户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6.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等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随着新规的实施,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数量会逐渐增多,对此,我们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熟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为委托人(或潜在的客户)提供简易注销登记相关的法律服务,避免长期未注销登记而给企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二是企业被简易注销登记即丧失民事主体地位后如何通过法律责任(尤其是投资人的民事责任)追究途径来维护委托人(因企业被注销登记而利益受损)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下表结合《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进行了梳理。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适 
                用 
                主 
                体 
                
                      (1)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未开业企业)、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无债权债务企业) 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2)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 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具体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存在 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 等情形
                                 (4)有正在 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 等情形
                                 (5)企业所属的 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 其他情形 
                                  
                
                公 
                告 
                程 
                序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内,有关 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 可以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 并简要陈述理由
                                 (4) 公告期满后 ,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申 
                请 
                材 
                料 
                      (1) 《申请书》 
                       企业 不再提交 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材 
                料 
                审 
                查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 形式审查 ,也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进行检索检查
                                  
                办 
                理 
                时 
                限 
                
                       
               3个工作日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 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法 
                律 
                责 
                任 
                
                       企业应当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是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 
                      (1)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 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
                                 (2)对 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 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 
                                 (3)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当然,上述表格较为粗疏,只是对《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的粗线条式梳理和提炼,详细内容可阅读指导意见全文,并在实践应用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咨询。

7. 企业如何实施简易注销登记

凡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各类企业均可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第一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告相关简易注销信息和全体投资人承诺。第二步,公告期满45日后,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一,企业应在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30日内未申请的,政务中心并联平台自动关闭简易注销登记入口,届时企业将无法完成简易注销程序。二,凡已经产生债权债务或涉税的企业,一定要将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完成清税程序之后,再进入简易注销流程。

企业如何实施简易注销登记

8.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步骤为:1、签署文件填写本申请书前应阅读《华民共公司》、《华民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关公司登记须遵守律、行政规并确知享权利应承担义务;2、需保证即应提交文件、证件真实性、效性合性承担责任;3、提交文件、证件应使用A4纸;4、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表格或签字二、公司注销申请的范文一般写明以下内容:1、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信息;2、申请注销分公司的原因;3、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4、注销后的法律后果承担等。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四、填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意事项: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因公司合并、分立而申请注销登记的,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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