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失地补偿发放条件是什么

2024-05-14

1. 农民失地补偿发放条件是什么

农民失地补偿发放条件是:
1、土地被国家依法批准被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的农民。
一、厦门拆迁补偿标准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二、最新农村土地政策
2022年最新农村土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征地工作程序的流程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三、打拆迁赔偿款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打拆迁赔偿款官司需要证据如下:
1.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
3.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主要针对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产生的土地纠纷证据的问题,一旦产生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以上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民失地补偿发放条件是什么

2. 对于失地农民补贴是什么

对于失地农民有哪些补贴
(一)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
(二)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
(三)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
(一)统筹基金:由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
(二)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具体补贴的标准如下: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什么样的人能够参加失地养老保险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1、所需材料: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征地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张同底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公示7日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3. 农民失地补贴

法律分析:农民失地: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民失地补贴

4. 失地农民的补偿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的补偿去乡镇国土资源局或者当地的农业局办理。土地是农民的立命之本,如果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主要的来源。国家也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相应的补偿,每个月到底能够领取多少,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才能够决定,所以会有些许差异。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5. 失地农民的补偿去哪里办理

农村征地的现象现在也是非常的常见,而当农村进行征地之后,政府也是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款的。那么作为一个村民,应该去到什么地方去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征地补偿款呢?一、村民征地补偿款去哪里领取领取征地补偿款需要先确定发放分配方案,然后没有争议之后才会发放征地补偿款,一般是由村民小组进行发放的,发放的方式可以是以个人为对象,也可以是以家庭为对象。二、农村征地审批手续及所需材料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三、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失地农民的补偿去哪里办理

6. 失地补贴是哪个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 农民失地补偿金是怎么发放的

根据相关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根根据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民失地补偿金是怎么发放的

8. 失地农民的补偿去哪里办理

(一)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
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
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
(二)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
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
(三)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
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1、所需材料: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征地协议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张同底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公示7日→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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