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公积金提取

2024-04-28

1. 福建省直公积金提取

一、福建省直公积金提取
符合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先填写《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首付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2、购买二手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银行借款合同。
3、购买拍卖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购买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在城市规划区内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3、在城市规划区外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在城市规划区外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5、大修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银行购房借款合同(含借款借据或转账凭证,有抵押合同的含抵押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手房贷款另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四、支付房租的
夫妻在福州市区无房且租房的提供:
1、租住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交款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租住非公共租赁房: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夫妻无房(含现状与历史)证明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五、离退休的
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出境出国定居的
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注销证明或身份证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工作调离本省(或异地就业)的
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一、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配偶不必提供)。
十二、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灾损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四、加装电梯的
发改委批准加装电梯批文(或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改委电梯项目备案表(或加装电梯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加装电梯出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福建省直公积金提取

2. 福建省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 福建省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法律分析:(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福建省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4. 福建省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 关于福建省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不附加名字,你也可以以夫妻名字提取你的公积金还贷款。
具体手续:
冲还贷定义
■ 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通过申请,委托贷款银行定期将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或转还款账户)归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的行为。冲还贷方式有两种:逐月冲还和逐年冲还(工行不适用)。
■ 逐月冲还是每月冲一次,扣款日固定当月19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直接(或转还款账户)冲抵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从原还款账户中扣减。
申请对象和范围
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冲还贷注意事项
■ 由于冲还贷业务涉及时效较长,必须由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本人亲自申请,他人不能代办;
■ 已申请冲还贷业务的不能再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 在组合贷款中,冲还贷业务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申请人应经常查询公积金账户和还贷账户的存储情况,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于还贷时,仍须主动及时在还贷账户中备足资金,以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
■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在本中心发生变化(如调动工作),或者增减冲还贷人数,请及时办理有关冲还贷变更手续;
■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冲还贷业务自然终止;
■ 冲还贷业务目前只能是公积金账户和贷款银行为同一银行的职工申请冲还贷,暂不受理跨行冲还贷申请;
■ 每月16日-19日不受理冲还贷账户变更及公积金账户转移的申请;
■ 工行申请冲还贷,不得随意提取存入扣款账户内的冲还贷款项,由此造成余额不足而形成的违约责任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贷款连续二个月预期的,冲还贷自动终止。

关于福建省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6. 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说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了。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吗?福建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呢?别急,下面我就针对这两个疑问,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
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3)福建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回原籍的。
四、调离福建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
八、因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福建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个人填写《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二、缴存单位核定并盖章;
三、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四、职工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缴存额的80%;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提取,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5.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7. 福建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么

福州公积金可以线上提取,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未再就业提取、退休提取等。不同提取方式办理渠道不同。福州公积金可以线上提取吗      可以  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还贷提取(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已有住宅职工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网上申报限账户余额一万元(含)以内的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因发生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还贷提取(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  e福州: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  闽政通:      公积金还贷提取(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  建行STM:      公积金还贷提取(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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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新福建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有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予以偿还。
3、职工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后,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休、退休
(二)出境定居
(三)调离本省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所有提取人可在灾损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损金额。【大病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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