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2024-05-17

1.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2. 公司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股东的身份单纯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企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书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却递交辞职书,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得到赔偿了,但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
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遇到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该及时采取开除程序,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二、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企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4.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yinwei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股东计划在自己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那么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二、 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公司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吗

股东的身份单纯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吗

6. 公司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在公司那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 公司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公民可以通过投资的方式成为某个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公司的股东,故此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若是股东同时又是公司的职员的,此时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样才能使得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保障。
一、企业注册资本可以还债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清偿公司债务,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需要征得股东们的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偿还方式: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投资人承担。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股份制企业债务清偿: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了已经投入公司的资产,不需要再拿自己另外的资产承担公司债务。
如果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要对股份制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注册资本到期不实缴怎么办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验资了,所以不管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扫描都会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除非特许行业或者办理特行许可证需要注册资金实缴并且做向银行申请验资报告。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同意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认购下来的股本总额。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认缴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
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股东退股需要退注册资金吗股东退股需要退注册资金吗
股东退股不需要退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不能退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分红,如果想退股的话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申请退股的股东如果没有缴足注册资金的话,还需要补足,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公司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8. 公司是否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合同期限能不能在一个月内签
劳动合同能在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什么叫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