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核准后可以改注册资金吗

2024-05-16

1. 企业名称核准后可以改注册资金吗

名称核准后,可以改变公司注册资本,但是不能改变投资人。?
一、什么是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二、公司变更需要的文件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企业名称核准后可以改注册资金吗

2. 预核名文件更改注册资本可以吗

对于更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注册资本的问题,只是在注册资金报大了,即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资金,一般情况是可以更改的,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
1、如验资部门认可更改,出的验资报告是更改后的注册资本,一般工商部门也会认同,就不必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验资部门不认可,即只按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只能先行到工商部门更改。
先到工商部门更改,要重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有些地方也会叫你直接改原申请书),因在名称预先核准阶段更改认缴注册资本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各地工商会有不同的要求,必要时有可能还要股东写情况说明之类的。
一、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 预核名文件更改注册资本可以吗?

对于更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注册资本的问题,只是在注册资金报大了,即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资金,一般情况是可以更改的,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
1、如验资部门认可更改,出的验资报告是更改后的注册资本,一般工商部门也会认同,就不必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验资部门不认可,即只按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只能先行到工商部门更改。
先到工商部门更改,要重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有些地方也会叫你直接改原申请书),因在名称预先核准阶段更改认缴注册资本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各地工商会有不同的要求,必要时有可能还要股东写情况说明之类的。
一、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预核名文件更改注册资本可以吗?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以变更吗

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以后可以注销、调整、补办。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一、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
1、各个股东会签订组建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出资、责任、义务等;
2、确定公司名称;
3、核准名称;
4、制定公司章程;
5、开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6、到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7、刻章。
设立子公司需要材料是: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能改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工商部门的规定是,名称一旦核准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能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再变更了,重新查名然后再提交变更名称,这样才能够把名称改了,否则是不行的。公司名称的话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在变更以后,工商信息方面也会查到以前的信息,以前的名字,所以注册公司时尽量确定好公司名称,行业表述等情况,各股东以及法人,涉及到公司的人员都一起想好这一个名称,这样通过以后就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名称,自己所满意的,不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变更名称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1、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其他营业单位等。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外资企业名称登记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能改吗

6. 修改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需要哪些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7. 名称核准后,股东和注册资金能变更么?

名称核准后,股东和注册资金是可以变更的。
解决方案: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除“企业名称”信息不得申请修改外,“注册资本(金)”、“投资人”、“投资额”、“投资比例”、“行业及行业代码”、“企业类型”、“登记机关”等其他信息均为可以申请修改事项,所以可以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已核准企业名称信息修改申请书》申请修改,申请书需要有变更前后的全体股东签名。
先按照正常的公司注册流程继续往下办理,待全部注册手续办理完毕以后,召开股东大会,就增资情况和增加股东情况经大会表决形成决议,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参考资料:
注册资金-百度百科

名称核准后,股东和注册资金能变更么?

8. 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过后能修改吗

(一)对于创业者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不可以修改名称的,工商部门的规定是,名称一旦核准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能是说你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再变更了,重新查名然后再提交变更名称,这样才能够把名称改了,否则是不行的。
(二)公司名称的话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在你变更以后,工商信息方面也会查到以前的信息,以前的名字,所以在上海注册公司时尽量确定好公司名称,行业表述等情况,各股东以及法人,涉及到公司的人员都一起想好这一个名称,这样通过以后就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名称,自己所满意的,不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三)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投资人调整的,需另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后的投资人仍使用原名称的,还需提交由调整前后投资人签名确认的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调整前投资人撤回原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内容;二是确认调整后的投资人使用原名称的内容,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公司名称注册规则是什么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工商局规定有些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字号,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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