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社保局地址,及公交路线

2024-05-14

1. 湖南省省社保局地址,及公交路线

湖南省的不叫局,叫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电话:0731-2212460答案补充木莲冲路口地址:105路上行(大托机场-中山亭)木莲冲路口地址:105路下行(中山亭-大托机场)木莲冲路口地址:140路上行(黑梨路口-劳动广场)木莲冲路口地址:140路下行(劳动广场-黑梨路口)新姚路口(友谊路)地址:4路上行(劳动广场-长沙汽车南站)新姚路口(友谊路)地址:4路下行(长沙汽车南站-劳动广场)省政府北地址:4路上行(劳动广场-长沙汽车南站)省政府北地址:4路下行(长沙汽车南站-劳动广场)友谊路口地址:140路上行(黑梨路口-劳动广场)友谊路口地址:140路下行(劳动广场-黑梨路口)友谊路口地址:105路上行(大托机场-中山亭)友谊路口地址:105路下行(中山亭-大托机场)答案补充上面这些都是到那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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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社保局地址,及公交路线

2. 湖南省社保局地址及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夏季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工作日(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

3. 湖南省社保局咨询电话

您好,1、个人缴纳社保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摘要】
湖南省社保局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你的问题小编已经了解,正在帮您查询,本人打字比较慢,尽量在两分钟的时间内回答您【回答】
您好,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731-84900010,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回答】
社保卡怎么办【提问】
您好,1、个人缴纳社保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回答】

湖南省社保局咨询电话

4. 湖南省社保局咨询电话

【摘要】
湖南省社保局咨询电话【提问】
【回答】
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电      话:0731-84900666
传      真:0731-84900170
邮      箱:sbj4900163@163.com【回答】
或者是0731-12333【回答】
下午2点以后拨打,靠谱【回答】

5. 长沙市社保局在哪里?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为: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为:0731-84907888。

扩展资料: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政策;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准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职)休费。
7、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人事、公务员统计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长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综合管理引进国(境)外智力、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社保局在哪里?

6. 湖南省社保在哪里查

法律分析:1.拨打湖南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3.登录“湖南省社保局”获取更多社保资讯。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7. 长沙社保局在哪里

长沙社保局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长沙社保局在哪里

8. 长沙县社保局地址在哪

 长沙县社保局地址在哪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长沙县社保局地址在哪,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沙县社保局地址在哪 
    长沙县社保局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星沙商务写字楼11楼(东五线与东六线之间)。
     拓展: 
    一、长沙医保参保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工作证明(外来人员在长工作一年需提供);
    3、房产证(外来人员在长购房居住一年);
    4、准生证(新生儿)。
    二、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并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
    (二)驻长高校在册学生
    (三)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
    (四)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2、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地驻长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3、个人灵活就业医保参保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镇户籍,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并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具有长沙市城镇户籍,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由职业者;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才可以申请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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