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证券经纪人可以到期货公司工作吗?

2024-05-13

1. 兼职证券经纪人可以到期货公司工作吗?

  证券经纪人可以在期货公司就职,但先要办理离职,变更执业注册。

  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从业人员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以上执业岗位。

  按照一般的竞业禁止原则,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同业机构执业。因此从业人员变更执业机构前,必须在原机构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且应确认机构为其提交离职备案信息。

  对于原机构已做离职备案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协会予以受理;对于原机构未做离职备案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协会暂时不予受理,但系统会在
  “备案公示查询”中做出提示,各机构资格管理人员应经常查看此栏目,并及时为已离职人员办理离职备案。待原机构为离职人员报备相关信息后,协会对新机构提交的变更申请予以受理。

  如果离职人员与机构存在纠纷或其他因素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机构应向协会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兼职证券经纪人可以到期货公司工作吗?

2. 有谁知道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职位,是什么意思,是正式员工吗?现在到期货公司的都是居间吗?

首先,投资顾问要看你去的是什么公司,有的期货公司是以大居间模式存在的,就是大居间在期货公司上班,但不是期货公司正式员工,他们借靠公司名义招人,这时招的投资顾问基本连居间都算不上,就是给大居间打工赚权益的,一般没底薪,或者前两月有底薪,这种最好不去做,因为大居间都是很抠,你就是给他们打江山的,他们权益到一定程度就有加薪升职的砝码了。
其次就是还有的期货公司虽然不是大居间模式,但是投资顾问也不定就能成为正式员工,要考核,这个考核要求很严的,权益要很多,几百万不等,你得问清楚达到什么要求可以成为正式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后有什么待遇,一般都签合同,有底薪和五险一金的。
最后,现在到期货公司的不全是居间,居间比较自由,返佣也就是提成很高,这适合那种自由人士,不喜欢天天去公司上班的但还想赚大钱的那种。正式员工的话就是有保障,但是返佣少,这个就看你自己怎么选择了。
现在的期货公司遍地都是,你最好去那些正规的公司,但是一定事先问好,别含糊就过去了,想好你是要转正就把以后的待遇都问清楚,要是居间的话就无所谓了,只要拉来客户就行。

3. 向证券期货公司业内人士请教:证券期货公司除了客户经理外还有什么具体的岗位?

  呵呵,我是幸运儿!
  证券公司包括总部和下属营业部
  总部主要部门包括:投行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   自营部门   研究所等  这些部门对学历和经验要求很高,最差的也要硕士吧,工作经验一般3年以上。
  下属营业部  设置岗位如下   前台主要是市场开发就是你说的客户经理  大专学历就可以 但是不要小瞧客户经理,往往券商收入最高的人群就在市场部产生。  中台客服部门:包括基础客服岗位和专业客服岗位    基础客服岗位一般是关系户对你实际能力基本没有考核,专业客服岗位就是现在市场流行的投资顾问岗位就是以前营业部的证券分析师,这个岗位需要你对市场有一定的了解。   后台主要是指柜员 就是开户岗位,这个岗位一般是要女生心细。当然还包括电脑部 和综合部  财务部 这三个岗位应届生基本没希望当然你有关系那肯定没问题!
  如果你没有关系,你的发展方向应该是 证券营业部中台岗位   基础客服和专业客服  建议你在平常生活当中多关心下股市行情,多阅读财经新闻。证券投资分析必须考过。(男生)
  如果你是女生最好去做柜员,稳定又有钱赚!当然女生也可以做中台的!看你能力了!
  证券从业以及期货从业资格都是敲门砖  含金量低!如果真想增加自己进入券商的机会 建议你可以考取CIIA(国际注册分析师)CPA(注册会计师)当然你英语好的话可以挑战下CFA(特许金融分析师)  祝你好运  希望能帮助你!

向证券期货公司业内人士请教:证券期货公司除了客户经理外还有什么具体的岗位?

4. 期货居间人不能从事的业务有什么

期货居间人不可以从事的业务有,目前,法律暂没有关于期货居间人不可以从事的业务限制,但是在期货居间人居间期间,是不能损害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否则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处理居间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二、居间行为人要承担什么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
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三、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
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
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
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5. 期货居间人不能从事的业务有什么

法律分析:期货居间人不可以从事的业务有,目前,法律暂没有关于期货居间人不可以从事的业务限制,但是在期货居间人居间期间,是不能损害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否则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期货居间人不能从事的业务有什么

6. 客户对期货居间人的认定

期货客户新开户是否是由期货居间人介绍,需由其介绍的期货客户以书面方式对居间行为进行认定。认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并采用**中期公司提供的《开户调查表》或《居间确认书》。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给吗
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1、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低于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评分不低于80分);
3、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仿真交易记录,或者是之后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两者是或者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4、综合评估表评分不低于70分;
5、中期协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中介有义务向双方的当事人如实介绍情况,即中介应本着诚实、公平、守信的原则为双方服务;
2、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取得报酬;
3、客户委托人有义务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4、客户承担擅自变更和取消委托指示造成中介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7.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吗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期货居间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
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
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如下:
1、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
2、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居间人还有哪些义务
1、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2、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二、申请期货居间人要什么手续
期货居间人的申请条件是:1、期货居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3、具备关于期货的专业知识或具备从事该行业的专业资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