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2024-05-13

1.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1)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2)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基金;
(3)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4)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5)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6)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7)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
(8)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残疾人问题的研究工作;
(9)加强与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联系,帮助其共同开展业务工作。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2.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二)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四)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五)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六)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七)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  (八)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残疾人问题的研究工作;  (九)加强与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联系,帮助其共同开展业务工作。组织机构会长理事会  监事会理事办公会综合办公室 财务法律部  宣传活动部 项目一部 项目二部 项目三部 国际合作部  资产管理部 

3. 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社会福利

现在残疾人可享受国家很多生活补贴与帮助。残疾人生活有了保障。

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社会福利

4.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设部门有哪些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基金会秘书处日常政务,承担文秘、档案和机要工作;负责与基金会理事的联络;协调、管理基金会信息网络系统;负责掌握国内外基金会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动态,并负责相关的联络工作。

项目策划部

通过策划、组织实施有关项目,筹集资金或使基金增值;合理有效利用基金,开展资助残疾人事业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项目或活动。

宣传联络部

负责制定基金会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有关筹集基金大型会议、活动的宣传策划、对外联络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宣传联络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产管理部

负责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向中国残疾人事业捐赠的款物,管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资产,承担基金会的基金增值工作。

行政处

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基金会财务和人事工作;管理基金会固定资产和物资。

5.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扣除比例

对于个人捐赠,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给予了优惠支持,有扣除30%和全额扣除两种税收优惠。30%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扣除比例

6. 残联对残疾人的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其立法宗旨明确表述为“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疾人的福利内容如下:

  1.残疾人就业
  国家和社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就业的同等机会。残疾人参加社会劳动和就业的权利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必须按比例雇用残疾人,同时实行税收减免和其他优惠扶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社会吸收和福利企业。
  2.残疾人教育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根据残疾人的特性,采取两种教育方式:一是普通教育方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二是特殊教育方式。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此外,还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特殊需要实施教育。国家设立残疾人教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国家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与应用,特殊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学用具及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3.残疾人康复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其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康复技术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收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4.残疾人文化生活
  我国残疾人文化生活保障的指导原则是: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采取各类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主要包括:①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②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③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④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5.举办精神病人福利院
  精神病人福利院是我国接受和治疗精神病人的福利事业单位,由卫生、民政、公安三个部门分别举办,承担不同对象的收治任务。民政和卫生部门精神病人福利院的任务,是收养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精神病人,同时也收养自费的家庭无力看管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福利院对精神病人实行开放管理,即不关、不绑、不锁,采取劳动治疗、文娱治疗、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并把这四种方法结合运用。
  6.扶残助残活动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照顾和优待,内容包括:①残疾人在搭乘国内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方便,甚至享受减费或免费服务;②盲人读物邮件可以免费寄递;③残疾人申请在公共场所开设零售店或申请解困住宅、停车位,应保留其名额并优先核准;④残疾人或其抚养义务人应缴纳的捐税,政府应按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依法给予适当的减免。
  7.环境保障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指出,各国应确认无障碍环境在社会各个领域机会均等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任何类别的残疾人,各国应做到:采取行动方案,使物质环境实现无障碍;采取措施,在提供信息和交流方面实现无障碍。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等。2001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纳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 基金会对残疾老人都有那些特殊照顾

你好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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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对残疾老人都有那些特殊照顾

8. 残联对残疾人的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其立法宗旨明确表述为“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疾人的福利内容如下:

  1.残疾人就业
  国家和社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就业的同等机会。残疾人参加社会劳动和就业的权利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必须按比例雇用残疾人,同时实行税收减免和其他优惠扶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社会吸收和福利企业。
  2.残疾人教育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根据残疾人的特性,采取两种教育方式:一是普通教育方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二是特殊教育方式。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此外,还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特殊需要实施教育。国家设立残疾人教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国家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与应用,特殊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学用具及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3.残疾人康复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其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康复技术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收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4.残疾人文化生活
  我国残疾人文化生活保障的指导原则是: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采取各类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主要包括:①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②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③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④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5.举办精神病人福利院
  精神病人福利院是我国接受和治疗精神病人的福利事业单位,由卫生、民政、公安三个部门分别举办,承担不同对象的收治任务。民政和卫生部门精神病人福利院的任务,是收养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精神病人,同时也收养自费的家庭无力看管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福利院对精神病人实行开放管理,即不关、不绑、不锁,采取劳动治疗、文娱治疗、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并把这四种方法结合运用。
  6.扶残助残活动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照顾和优待,内容包括:①残疾人在搭乘国内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方便,甚至享受减费或免费服务;②盲人读物邮件可以免费寄递;③残疾人申请在公共场所开设零售店或申请解困住宅、停车位,应保留其名额并优先核准;④残疾人或其抚养义务人应缴纳的捐税,政府应按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依法给予适当的减免。
  7.环境保障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指出,各国应确认无障碍环境在社会各个领域机会均等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任何类别的残疾人,各国应做到:采取行动方案,使物质环境实现无障碍;采取措施,在提供信息和交流方面实现无障碍。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等。2001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纳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