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具体是几天?

2024-05-16

1.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具体是几天?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计算方法是: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扩展资料:
《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新劳动法解读_百度百科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具体是几天?

2. 劳动法工资核算是按月计算还是按天计算


3. 产假有半年按天数还是按月算呢

按自然天

1.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 , 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 有业务时间的, 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2. 产假是按自然天数算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有半年按天数还是按月算呢

4. 劳动法有一条是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请问是按天算还是按月算?

都是按天计算。例如一月十六日入职,到七月十五日满半年,十五日之后离职,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十五号之前离职,补偿金就是半个月工资。法律分析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以及违法辞退三种情况。其中,过失性辞退的时候,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在无过失性辞退时需要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违法辞退,按照规定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新劳动法对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二、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扩展资料: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育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新劳动法对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6. 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出勤天数是多少天,工资计算天数是多少天。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扩展资料: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7. 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一个月是按30天算还是31天算?

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工资一个月是按30天算还是31天算?

8. 按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月工资一个月应按多少天计算?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此外,还有日薪和时薪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拓展资料:工资、 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 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 课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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