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法律的,现刚进入公司做法务,哪位前辈可以指点一二啊,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交流,我需要掌握学习还很

2024-05-14

1. 我学法律的,现刚进入公司做法务,哪位前辈可以指点一二啊,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交流,我需要掌握学习还很

  第一部分:制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为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律师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律师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律师谏言》
  5.《律师工作简报》
  6.《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请示》
  9.《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
  13.《会议纪要》
  三、律师法律服务提供的文书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
  建议性法律文书指提供律师建议的法律文书;
  说明性法律文书指对特定问题提供说明的法律文书;
  请示性法律文书指需要公司认可,予以回复的法律文书;
  记录性法律文书指对法律服务状态或过程进行记录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五、《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六、《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
  七、《律师谏言》是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八、《律师工作简报》按照《律师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九、《情况说明》是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十、《法律信息》是律师提供给公司,对公司有影响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信息。
  十一、《请示》是律师在从事某项须经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务之前,向公司提出的书面请示性法律服务文书,在请示中应当就从事活动的必要性、具体情况等予以说明。
  十二、《工作日志》是律师服务事项的简单记录,按照日期记录。
  十三、《法律顾问服务记录》是律师服务过程中,根据服务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表明服务内容、律师意见等主要事项。
  十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是律师对于公司口头或电话咨询事项填写的记录性表格,按照《日常法律咨询记录归档细则》制作和管理。
  十五、《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是律师按照《律师参与谈判事宜法律服务细则》提供谈判法律服务过程中,对谈判法律服务事项进行记录的法律服务文书,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则进行管理、归档。
  十六、《会议纪要》是律师参与公司召开的会议或者律师与公司进行法律服务事项会谈时,制作的记录性法律服务文书,会议纪要按照固定格式制作和管理。
  第二部分:制定《律师审查文件实施细则》
  一、为规范合同审查及其他文件审查法律服务活动,特制定律师审查文件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律师审查文件包括:公司与其他各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招标投标文件、公司内部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
  公司在签署上述文件前,须将相关文件提交律师审查。
  涉及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文件可以不经律师审查,但公司认为需要律师审查的,按照本细则简化办理。
  三、律师审查文件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高效快捷。
  四、律师审查文件应当以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材料,结合具体经办人提供的信息为依据,严禁律师主观想象、臆造、假设、推测有关情况作为审查依据。
  五、原则上,普通文件24小时内审核完毕;重大、复杂的文件根据公司要求及时完成。
  六、律师在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关情况不清楚或不明确的,可以向公司具体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核实;必要时可向公司提出书面律师询问意见。
  七、律师审查文件,在明确相关信息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提供《法律意见书》;
  2、公司提供电子文档的文件,在合同中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3、对于加急审查文件,无法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中直接予以修改,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4、对于简单文件,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会审单》中写明修改意见,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5、对于简单合同,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无须填写《合同会审单》,由律师口头作出修改答复,并填写《日常法律咨询记录》。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形式的修改意见,提供给具体经办人,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总经办。由董事会或总经办监督文件修改情况。
  九、律师在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公司认为有关内容确实无须修改,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律师可以在文件流转表中签字。但确有重大法律风险的,律师应当制作《律师风险提示》或《紧急情况反映》。
  十、律师审查文件,若认为必要或应公司要求,可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范本、内部规章等,经公司认可后进行推广使用。
  十一、律师审查文件中,若认为有关事项重大、情况复杂,可提议召开专项讨论会或座谈会,根据讨论会或座谈会结果提供律师审查意见或法律方案等。
  十二、律师审查文件应当确定具体联系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文件具体经办人或经办部门能够及时联系律师进行沟通。
  十三、律师应当对审查文件归档备查,律师一律保留审查文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原件由公司保存。

我学法律的,现刚进入公司做法务,哪位前辈可以指点一二啊,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交流,我需要掌握学习还很

2. 如何做好一名法务?

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
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离开必备的经验和知识,谈胜任任何相关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首先应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至于是否一定要修过全日制法律专业,则不尽然。无数事实证明,半路出家的不见得修行道浅,半途而废、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比比皆是。 对担保行业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公司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应当全面熟悉和掌握,特别是一些担保有关的法律要点如担保权利的设立、保证人权利义务、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等无论怎么加强学习都不算过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无论掌握多少法律知识,都必须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才有价值。实践经验的取得最难,因为经验往往与失败、教训以及参与处理重大法律事务的机会密切相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机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经受得住失败的考验。更难得的是,很少有人能从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反省并提高。关于司法考试,在很多人眼里为“天下第一考”,其实仅仅是法律意识方面的综合智力测试,通过了说明总体上法律意识还可以,未通过,也不代表担保法领域的法律意识不行,不能一刀切。更何况,通过司法考试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相差太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可以弥补考试方面的不足。 二、融入企业是根本 如果说法律基础是胜任基础的话,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则是一名法务从入职到合格的成长关键。每个企业都有适合自己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是指引员工职务行为的风向标,也是团队分工协作的重要支柱。只有尽快了解并掌握了企业的文化,才是自己从思想和行为上完成入职转正的第一步。从岗位设置的目的和职责上看,法务的基本任务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法律论证和支持,担保机构大多以担保、投资等业务为主业,担保机构要发展,必然以主业拓展为重心。 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不仅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更要跟随公司的主营业务,积极主动地掌握业务流程及有关常识,把握担保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切忌照搬书本和法条,谈起法律问题头头是道,却对业务开展毫无用处。例如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和保证合同,涉及到担保业务流程,并且应在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把握平衡,在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代偿期限、责任分担、追偿安排等方面都可以作出特别的约定,担保公司可以划定底线,以底线为基础与合作银行谈判,很多特别约定是书本和法条中没有的,需要创设;再如,集合债的发行及再担保等都是现有法律并未规定的,有的是法无禁止,有的直接从理论走向实践,不了解业务,根本想都不敢想,更别提法律审核了。 三、做事分清轻重缓急 以业务为中心还意味着,公司不可能配备大量的法务,同时有限的法务可能还要兼任行政、人事甚至业务操作中的某些角色。因此,法务的工作,除了合同审核、文本修改、意见出具、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可能还包括大量的事务性工作,特别是在大部分担保机构,人员少、事情繁杂为普遍现象,随着业务的拓展,法务的工作将日益繁忙。如果职责划分或者流程设计不甚合理,法务在从事大量工作的同时还要对业务进行最后审核、把关,业务部门和法律审核部门之间发生工作质量和效率之冲突在所难免。更何况,担保公司里总会出现一些诸如担保代偿、重大项目、诉讼保全等突发事件,领导随时可能突然抽调法务参与专项工作任务,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法务的原有工作必然发生耽误,这是市场和业务无法容忍的,法务此时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面临压力,比较可行的办法为首先与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及时抽调人员,移交工作;然后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每天须完成的工作进行排序,并记录在台历或记事本上,一件件完成、勾兑;实在非得改变现状的,及时向上级反馈问题,力求在公司层面得到解决。 四、有策略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了解担保业务的都知道,担保机构服务的对象,离银行设置的基本门槛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距离,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总是大体上相同,实质上是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量体裁衣,体现在融资额度、方式,担保放款方案、反担保等设计上原则性和灵活性并重,共性和个性并存。因而,有人说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夹缝中的生存艺术”,只有不完美的客户,才能成就完美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业务,总是面临着银行、同行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担保机构的生命力在于风险控制和不断创新。业务部门好不容易开拓的一项业务,征求法务意见时,法务一定要慎重考虑,至少应不轻易否定,积极为业务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思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随意否定项目的法务,是不称职的法务。合格的法务应当打破习惯性思维的局限,用创造性的思维提供法律方案,以求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 举例而言,汽车合格证并不是法律上的质押财产,但客户愿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反担保,是否可行?初看很容易否定,实际上法律并不禁止这种合意,如果这种反担保足以限制客户对汽车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并能起到督促借款人依约履行义务的作用,也可以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然了,其中的主要法律风险——并不当然视为汽车质押,可能最终无法通过处置汽车优先受偿,也不能不进行必要的提示。 五、学习与创新同步 担保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多为复合性人才,这点从项目经理撰写的评审报告中就可以窥见一斑。作为一名法务,要想从合格成为优秀,从优秀迈向卓越,仅局限于法律领域是远远不够的。自古以来,有非常之人,才能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才能有非常之功。而做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只有先做好了知识和经验上的储备,才能适合并胜任更高层次的管理职务,从而“降大任于斯人”。再者,无数事实证明,担保等金融业务的创新,离不开法律合规人员的参与,担保公司的法务,更应当“苟日新、日日新”,跟上业务创新的步伐。更值得警醒的是,专业是前进的基础,不是自我束缚的桎梏,获得进步的关键不在于你的专业是学什么,而是你持续更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诚然,法务的内部性、亲历性和全程参与性,使得其在公司中的作用和地位并非专职律师能轻易取代。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其中很大部分属于法律风险,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为一名法务,只有不断地在学习业务、参与业务,促进业务同时把控法律风险,才能真正地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

3. 如何做好一名法务?

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
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离开必备的经验和知识,谈胜任任何相关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首先应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至于是否一定要修过全日制法律专业,则不尽然。无数事实证明,半路出家的不见得修行道浅,半途而废、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比比皆是。 对担保行业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公司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应当全面熟悉和掌握,特别是一些担保有关的法律要点如担保权利的设立、保证人权利义务、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等无论怎么加强学习都不算过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无论掌握多少法律知识,都必须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才有价值。实践经验的取得最难,因为经验往往与失败、教训以及参与处理重大法律事务的机会密切相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机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经受得住失败的考验。更难得的是,很少有人能从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反省并提高。关于司法考试,在很多人眼里为“天下第一考”,其实仅仅是法律意识方面的综合智力测试,通过了说明总体上法律意识还可以,未通过,也不代表担保法领域的法律意识不行,不能一刀切。更何况,通过司法考试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相差太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可以弥补考试方面的不足。 二、融入企业是根本 如果说法律基础是胜任基础的话,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则是一名法务从入职到合格的成长关键。每个企业都有适合自己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是指引员工职务行为的风向标,也是团队分工协作的重要支柱。只有尽快了解并掌握了企业的文化,才是自己从思想和行为上完成入职转正的第一步。从岗位设置的目的和职责上看,法务的基本任务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法律论证和支持,担保机构大多以担保、投资等业务为主业,担保机构要发展,必然以主业拓展为重心。 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不仅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更要跟随公司的主营业务,积极主动地掌握业务流程及有关常识,把握担保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切忌照搬书本和法条,谈起法律问题头头是道,却对业务开展毫无用处。例如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和保证合同,涉及到担保业务流程,并且应在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把握平衡,在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代偿期限、责任分担、追偿安排等方面都可以作出特别的约定,担保公司可以划定底线,以底线为基础与合作银行谈判,很多特别约定是书本和法条中没有的,需要创设;再如,集合债的发行及再担保等都是现有法律并未规定的,有的是法无禁止,有的直接从理论走向实践,不了解业务,根本想都不敢想,更别提法律审核了。 三、做事分清轻重缓急 以业务为中心还意味着,公司不可能配备大量的法务,同时有限的法务可能还要兼任行政、人事甚至业务操作中的某些角色。因此,法务的工作,除了合同审核、文本修改、意见出具、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可能还包括大量的事务性工作,特别是在大部分担保机构,人员少、事情繁杂为普遍现象,随着业务的拓展,法务的工作将日益繁忙。如果职责划分或者流程设计不甚合理,法务在从事大量工作的同时还要对业务进行最后审核、把关,业务部门和法律审核部门之间发生工作质量和效率之冲突在所难免。更何况,担保公司里总会出现一些诸如担保代偿、重大项目、诉讼保全等突发事件,领导随时可能突然抽调法务参与专项工作任务,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法务的原有工作必然发生耽误,这是市场和业务无法容忍的,法务此时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面临压力,比较可行的办法为首先与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及时抽调人员,移交工作;然后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每天须完成的工作进行排序,并记录在台历或记事本上,一件件完成、勾兑;实在非得改变现状的,及时向上级反馈问题,力求在公司层面得到解决。 四、有策略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了解担保业务的都知道,担保机构服务的对象,离银行设置的基本门槛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距离,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总是大体上相同,实质上是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量体裁衣,体现在融资额度、方式,担保放款方案、反担保等设计上原则性和灵活性并重,共性和个性并存。因而,有人说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夹缝中的生存艺术”,只有不完美的客户,才能成就完美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业务,总是面临着银行、同行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担保机构的生命力在于风险控制和不断创新。业务部门好不容易开拓的一项业务,征求法务意见时,法务一定要慎重考虑,至少应不轻易否定,积极为业务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思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随意否定项目的法务,是不称职的法务。合格的法务应当打破习惯性思维的局限,用创造性的思维提供法律方案,以求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 举例而言,汽车合格证并不是法律上的质押财产,但客户愿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反担保,是否可行?初看很容易否定,实际上法律并不禁止这种合意,如果这种反担保足以限制客户对汽车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并能起到督促借款人依约履行义务的作用,也可以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然了,其中的主要法律风险——并不当然视为汽车质押,可能最终无法通过处置汽车优先受偿,也不能不进行必要的提示。 五、学习与创新同步 担保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多为复合性人才,这点从项目经理撰写的评审报告中就可以窥见一斑。作为一名法务,要想从合格成为优秀,从优秀迈向卓越,仅局限于法律领域是远远不够的。自古以来,有非常之人,才能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才能有非常之功。而做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只有先做好了知识和经验上的储备,才能适合并胜任更高层次的管理职务,从而“降大任于斯人”。再者,无数事实证明,担保等金融业务的创新,离不开法律合规人员的参与,担保公司的法务,更应当“苟日新、日日新”,跟上业务创新的步伐。更值得警醒的是,专业是前进的基础,不是自我束缚的桎梏,获得进步的关键不在于你的专业是学什么,而是你持续更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诚然,法务的内部性、亲历性和全程参与性,使得其在公司中的作用和地位并非专职律师能轻易取代。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其中很大部分属于法律风险,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为一名法务,只有不断地在学习业务、参与业务,促进业务同时把控法律风险,才能真正地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

如何做好一名法务?

4. 如何做好一名企业法务

建议如下:
1、过硬的法律知识;
2、掌握本企业业务关联的政策法规;
3、多搜集与本企业业务关联的各种案例,从案例分析中学到风险控制的技巧;
4、一切以维护本企业利益为前提,预防在前,重大事件早参与、全程参与最好;
5、保持与同行业人士的密切交往,互相取经;
6、深入业务一线。

5.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务

首先是学习好业务,有出色的业务能力
桑木石积极配合其他人员工作
再就是及时与领导沟通,保持与公司目标一致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务

6. 如何做好一名法务?

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   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离开必备的经验和知识,谈胜任任何相关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首先应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至于是否一定要修过全日制法律专业,则不尽然。无数事实证明,半路出家的不见得修行道浅,半途而废、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比比皆是。   对担保行业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金融法、公司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应当全面熟悉和掌握,特别是一些担保有关的法律要点如担保权利的设立、保证人权利义务、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等无论怎么加强学习都不算过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无论掌握多少法律知识,都必须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才有价值。实践经验的取得最难,因为经验往往与失败、教训以及参与处理重大法律事务的机会密切相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机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经受得住失败的考验。更难得的是,很少有人能从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反省并提高。关于司法考试,在很多人眼里为“天下第一考”,其实仅仅是法律意识方面的综合智力测试,通过了说明总体上法律意识还可以,未通过,也不代表担保法领域的法律意识不行,不能一刀切。更何况,通过司法考试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相差太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可以弥补考试方面的不足。   二、融入企业是根本   如果说法律基础是胜任基础的话,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则是一名法务从入职到合格的成长关键。每个企业都有适合自己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是指引员工职务行为的风向标,也是团队分工协作的重要支柱。只有尽快了解并掌握了企业的文化,才是自己从思想和行为上完成入职转正的第一步。从岗位设置的目的和职责上看,法务的基本任务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法律论证和支持,担保机构大多以担保、投资等业务为主业,担保机构要发展,必然以主业拓展为重心。   作为担保机构的一名法务,不仅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更要跟随公司的主营业务,积极主动地掌握业务流程及有关常识,把握担保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切忌照搬书本和法条,谈起法律问题头头是道,却对业务开展毫无用处。例如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和保证合同,涉及到担保业务流程,并且应在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把握平衡,在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间、代偿期限、责任分担、追偿安排等方面都可以作出特别的约定,担保公司可以划定底线,以底线为基础与合作银行谈判,很多特别约定是书本和法条中没有的,需要创设;再如,集合债的发行及再担保等都是现有法律并未规定的,有的是法无禁止,有的直接从理论走向实践,不了解业务,根本想都不敢想,更别提法律审核了。   三、做事分清轻重缓急   以业务为中心还意味着,公司不可能配备大量的法务,同时有限的法务可能还要兼任行政、人事甚至业务操作中的某些角色。因此,法务的工作,除了合同审核、文本修改、意见出具、法律诉讼等法律事务,可能还包括大量的事务性工作,特别是在大部分担保机构,人员少、事情繁杂为普遍现象,随着业务的拓展,法务的工作将日益繁忙。如果职责划分或者流程设计不甚合理,法务在从事大量工作的同时还要对业务进行最后审核、把关,业务部门和法律审核部门之间发生工作质量和效率之冲突在所难免。更何况,担保公司里总会出现一些诸如担保代偿、重大项目、诉讼保全等突发事件,领导随时可能突然抽调法务参与专项工作任务,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法务的原有工作必然发生耽误,这是市场和业务无法容忍的,法务此时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面临压力,比较可行的办法为首先与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及时抽调人员,移交工作;然后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每天须完成的工作进行排序,并记录在台历或记事本上,一件件完成、勾兑;实在非得改变现状的,及时向上级反馈问题,力求在公司层面得到解决。   四、有策略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了解担保业务的都知道,担保机构服务的对象,离银行设置的基本门槛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距离,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总是大体上相同,实质上是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量体裁衣,体现在融资额度、方式,担保放款方案、反担保等设计上原则性和灵活性并重,共性和个性并存。因而,有人说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夹缝中的生存艺术”,只有不完美的客户,才能成就完美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业务,总是面临着银行、同行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担保机构的生命力在于风险控制和不断创新。业务部门好不容易开拓的一项业务,征求法务意见时,法务一定要慎重考虑,至少应不轻易否定,积极为业务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思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随意否定项目的法务,是不称职的法务。合格的法务应当打破习惯性思维的局限,用创造性的思维提供法律方案,以求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   举例而言,汽车合格证并不是法律上的质押财产,但客户愿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反担保,是否可行?初看很容易否定,实际上法律并不禁止这种合意,如果这种反担保足以限制客户对汽车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并能起到督促借款人依约履行义务的作用,也可以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然了,其中的主要法律风险——并不当然视为汽车质押,可能最终无法通过处置汽车优先受偿,也不能不进行必要的提示。   五、学习与创新同步   担保业务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多为复合性人才,这点从项目经理撰写的评审报告中就可以窥见一斑。作为一名法务,要想从合格成为优秀,从优秀迈向卓越,仅局限于法律领域是远远不够的。自古以来,有非常之人,才能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才能有非常之功。而做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只有先做好了知识和经验上的储备,才能适合并胜任更高层次的管理职务,从而“降大任于斯人”。再者,无数事实证明,担保等金融业务的创新,离不开法律合规人员的参与,担保公司的法务,更应当“苟日新、日日新”,跟上业务创新的步伐。更值得警醒的是,专业是前进的基础,不是自我束缚的桎梏,获得进步的关键不在于你的专业是学什么,而是你持续更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诚然,法务的内部性、亲历性和全程参与性,使得其在公司中的作用和地位并非专职律师能轻易取代。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其中很大部分属于法律风险,决定了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都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审核部门和专职法务,合格的法务不仅要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为一名法务,只有不断地在学习业务、参与业务,促进业务同时把控法律风险,才能真正地体现出其自身的价值。

7. 去公司做法务如何

  1、去公司做法务的话,主要任务是对合同进行审核,属于一种重复性劳动,对个人的提升有限,而且以后的发展空间也比较小;
  2、去事务所的话,虽然头两年也是被当小工使唤,但接触面广,知识积累快。
  做律师,有挑战,做法务,够稳定。每个律师在不同的职业阶段情况,律师可以转去做法务,法务也可转去做律师,所以不存在谁好谁不好的说法,存在即有理,具体还得靠自己选择。

去公司做法务如何

8. 怎样做好企业法务?做好公司法务的关键在哪?

打赢官司,展现了法务工作人员优良的业务能力,可是事前控制法律纠纷,企业不违法,不毁约,不发生官司才算是法务部门的关键义务,才呈现法务工作人员的真工夫。企业和法务部门,把打赢了是多少官司做为考试成绩,能理解,可是切勿醉心于这种考试成绩,因为这个意识是错的,是滞后的。由于,一旦到必须提起诉讼和诉讼的程度,就给企业工作中产生处于被动,即便挽留财产损失,但经济成本和信誉损害早已造成。假如说购置见到物资供应入场,市场销售见到钱款资金回笼,生产制造见到产品入库,那样法务部门的最高造就便是“无”,即法律纠纷并没有产生,与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相似。合理防治法律纠纷,并没有官司是较大考试成绩,这才是当代依法治企的先进理念。

搞好与本企业生产运营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普及和运用。依照工作中部门,如采购部门、营销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门等,把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成工作细则,把遵守法律、遵守制度与合同履行有机结合下去,变为工作习惯。知法、使用方法、遵纪守法,合理防治法律纠纷。搞好合同审核。合同纠纷,这也是企业最容易出现的法律纠纷。企业追求完美利润最大化则是特性,但是掌握限度,越境就产生纠纷或是违反规定。签署合同不违法是前提条件,与此同时谨慎服务承诺,留余地,一旦服务承诺,务必贯彻。合同协议宣布签署前,从宏观经济到外部经济对协议开展审批,是法务工作人员的支配权,都是责任。

针对购置类合同书,搞好供货方点评,关键搞好钱款付款条文的审批,保证按期支付。对销售类合同书,在落实品质、总数和交货期条文,保证保证质量按期供货的与此同时,关键搞好客户评价,确保贷款安全性。致远oa根据低代码搭建服务平台、连接里外系统软件、搭建可靠真实身份,融合各种机构经营里的具体情况,构建了一个可靠、高效率、安全性、协作的全过程智能化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将法务监管贯穿于合同执行的每个环节,保证拟稿、签署、履行合同、存档情况下的各种各样风险性都能被立即预警信息。证件资料上传形成档案资料,发生信息变更能够在系统软件立即改动,与此同时OA系统会自动推送证件信息内容变更通知,数据传递快。

使用证件要走统一的办理流程,在阅览用账里能够查询最近的使用人、使用时长,异地使用系统软件还可以依据物流详情追踪物流情况。给予合同范本、规章制度报表的查看及免费下载,有效提升法务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给予各种专业知识选编的共享资源,完成基础知识的沉积,为快速提升法务工作人员的法务素质给予合理助推。致远oa依据机构具体必须,适用多方位、不一样标准的大数据分析统计分析作用,形象化展现机构案件管理的情况,协助决策。系统软件自动计算,自动更新,完成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可以按法务事务管理种类统计分析、按机构、时长等多角度开展统计分析。完成对刑事辩护律师服务水平的汇总与监管,为法务集中化规范管理带来了数据信息确保,为领导干部给予管理决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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