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2024-04-29

1.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2.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因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简单讲: 
票据\信用证\提单等金融票证才可以背书转让. 
背书就是在票据,比如汇票背面写上四个字"背书转让",由转让人A和被转让人B签章,票据权利就发生了转让,由A转让给了B.B就可以拿这张汇票去提示承兑和付款了. 
举个例子给你: 
A公司要付给你10000元货款,你要付B公司10000元货款,现在A公司开了一张10000元的支票给你,你就可以在支票背面背书(一般是盖公章)将支票直接给B公司,不用再重新开支票了.

3.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您好,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通常在票据的背面, 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摘要】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提问】
您好,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通常在票据的背面, 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回答】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4.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
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扩展资料:
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收兑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背书转让

5.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背书转让的意思是: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

背书转让的造句如下:
1、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背书转让是我国票据流通的基本方式,禁止背书就是对票据流通性的限制或禁止。
2、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背书转让释义:
背书转让,财经会计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 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背书转让?求解

背书转让分为商业汇票背书转止、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和本票、支票的背书转止。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包括:(1)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从而把汇票转让给银行;(2)企业之间因发生商品交易而进行的流通转让;(3)银行与银行之间转贴现所引起的相互转让;(4)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银行把贴现的商业汇票转让给中央银行。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款人”栏填明了销货单位名称,这种汇票必须由销货单位背书;另一种情况是收款人是个人、个体经济户或购货单位指定本单位的采购员,当其在兑付地确定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可以背书转让给收款方,办理资金结算或完成商品交易。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分为记名背书转让和不记名背书转让。记名的银行本票在流通转让时,必须作成记名背书;而不记名银行本票在转让时,可以作成记名背书,也可以作成不记名背书。支票背书是指在支票上所作的以转让支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支票权利为目的的书面行为。支票的背书转让分为记名支票的背书转让,它要求在支票上必须记明被背书人名称;另一种为不记名支票的背书转让,它可以记明被背书人名称,也可以不记明被背书人名称,或者不作背书而仅交付票据。

7. 什么是背书转让


什么是背书转让

8. 背书转让是什么?

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