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含义

2024-05-12

1.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含义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综合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通常由财务报表、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说明组成。
(1)财务报表。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三张主表和若干明细表组成。
(2)财政经济分析。政府财政经济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形势,对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以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内容进行分析。
(3)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说明。主要反映政府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监督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说明政府预算管理情况、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情况和政府收支管理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扩展资料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目标:
我国现行采用预算会计制度,重点是反映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没有编制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我国预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其他重要的使用者,如立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等,在制度上没有明确规定。
政府财务报告信息需求以及使用者,与一国实施政府会计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财政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直接相关。借鉴国际上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应从国情出发,确定分阶段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
在总体上,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应实现两大目标,一是满足政府管理需要;二是反映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政府财务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含义

2. 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有什么不同?

政府财务报告是指为信息需求者编制的以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综合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报告期会计报表、业务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结果所提供的信息及其内在联系,按照会计政策和准则,运用科学方法,对报告期银行财务决算结果进行的书面报告。拓展资料:政府财务报告的特点:目标层次性、主体多样性、内容全面性。财务决算报告的特点:1.合规性。财务决算报告必须是依法依规编制。收入、支出的渠道、范围和标准,利润的含义、种类、核算及调整的准则等都要符合有关法规和准则要求。特别是开支项目,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经济方针、政策,尤其应符合各项财经、财务制度,不允许出现违反财经、财务制度的现象。2.总结性。决算报告是对报告期内全行所有财务收入、支出和利润等预算完成结果的全面、综合、系统总结。要对照预算逐项说明财务预算完成比例。总结成功执行的经验,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与《财务预算报告》的计划性特点相对应,体现财务工作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的原则。3.沟通性。决算报告主要是将报告期内财务收支及利润总体情况、主要大类项目、利润调整情况、出现的偏差等向各相关方进行沟通说明。相关方能够据此了解财务决算信息。4.程序化。决算的编制要由财务主管部门和人员在主要领导指导下进行,有时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之后,方可编制。编写之后要由本部门负责人审阅、修改和签署,然后报主管行长、行长审定并签字,才可呈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上报股东大会审议。决算报告在编写时必须遵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个人不可任意为之。决算报告按程序审议通过后,采用各种形式向公众公布,公布时还要有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接受公众和相关方监督。5.数字化。决算报告,是财务款项的收入和支出的反映,所以它离不开数字。很多情况要通过数字反映出来,数字在决算报告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因此,财务数字必须准确翔实。

3.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我国政府当前并未单独提供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相关政府财务内容大多是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向 外公布;
其次,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告体系、行政单位会计报告体系和事业单位 会计报告体系组成,相互割裂,各成体系,不能提供政府整体的会计信息;
再次,由于政府会计体系混乱, 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比较混乱,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主要提供预算信息的同时又夹杂着反映当 期资产负债情况的一般财务会计信息;
最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 +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来构建 的。将收入和支出两动态要素混在资产负债表内,导致了资产负债表的名不符实。
此外,我国政府会计报告 体系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信息,而对于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等一般财务 会计信息则关注不够,不能满足相关信息需求者的多种倩息需要。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4. 政府财务报告是如何编制的

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意义
1.推动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通过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摸清政府“家底”,加强政府资产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科学开展政府信用评级,提高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能力与水平。
政府各单位应全面清查核实单位的资产负债,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完善基础资料。
2.有助于提供政府绩效考核的新方法
通过准确反映政府成本费用,合理评价政府绩效,促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
3.有利于开启全面公开政府履责
通过提升政府财政透明度,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
1.会计报表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
(1)资产负债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年末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2)收入费用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年度运行情况,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
(3)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权责发生制下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
2.报表附注
重点对财务报表作进一步解释说明,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1)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声明。
(2)报表涵盖的主体范围。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和进一步说明。
(5)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的说明。
(6)部门及所属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说明,包括政府储备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
3.财务分析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
三、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要求
1.内容应当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
2.按公历年度编制,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以人民币作为报告币种。采用外币计量的项目,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4.格式应当符合财政部统一规定。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财政管理领域落实深化改革“抓铁留痕”的措施之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5.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法律分析:和单位准确、完整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根据《政府财务报 告编制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 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和 财务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全国预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6.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法律分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一)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整体年末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二)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整体年度运行情况。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三)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反映政府整体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四)报表附注。重点对会计报表涵盖的主体范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或有和承诺事项及未在报表中列示的重大项目等作进一步解释说明。法律依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第四条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分析等。第五条 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等。资产负债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年末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应当按照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等;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费用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年度运行情况。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重点反映政府部门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第六条 报表附注重点对财务报表作进一步解释说明,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一)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声明;(二)报表涵盖的主体范围;(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四)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和进一步说明;(五)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六)部门及所属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说明,包括政府储备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政府部门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等。

7.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一)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整体年末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二)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整体年度运行情况。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费用和盈余分类分项列示。(三)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反映政府整体权责发生制基础当期盈余与现行会计制度下当期预算结余之间的差异。(四)报表附注。重点对会计报表涵盖的主体范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或有和承诺事项及未在报表中列示的重大项目等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8.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法律分析:和单位准确、完整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根据《政府财务报 告编制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 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具体包括财务报表和 财务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第三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全国预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第四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