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扣社保账户需哪些资料

2024-05-13

1. 变更扣社保账户需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账户开立后,纳税人应在开立之日起15日内持银行已登录账户账号信息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请填写《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同时提供银行开户登记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如银行托收账号变更,填写《关于调整变更“电子缴税”帐户的声明》(可在表报下载-税款缴纳处下载),同时出具《银行帐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开户银行变更手续。 采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的“新老”纳税人签约成功后,如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变动或跨区局改变管征机关(如思明区局变为湖里区局)的, 应到网站的表报下载栏目下载填写《撤销财税库银系统帐户声明》后到主管税务机关撤销原协议并重新签订协议,其中, 开户银行为建设银行的,需先至开户行办理解约手续后再持 《撤销财税库银系统帐户声明》 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销授权扣款协议。

变更扣社保账户需哪些资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