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2024-05-13

1.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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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四、所需时限:半小时五、办理须知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六、咨询途径:社保局电话:12333,地税服务厅:12366转2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2. 西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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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图书馆北边的省体育场里有一个西安市人才中心,二楼专门办理社保事项。有档案的话,需要先办理档案托管,托管费每年180元;办好后再办理个人交社保(目前可办养老和医疗两项,可自由选择一项或全部)手续,费用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行选择标准交缴(当然交的多以后养老金就拿到多),交后会给一张卡。以后每年持卡交费就可以了。建议你朋友只办理个人交缴养老保险手续就可以了。医疗这部分,如果他是城市户口,建议办理社区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无固定职业人群),在所属居委会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很低,一年180元,享受标准和职工医疗稍有一点差异,但是比较划算。农村户口的话可以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好象是一年只交10元钱。以后如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愿意给他交职工医疗和养老费用的话,可以和社区医疗等手续互相转接。电话号码我忘记了,你可以亲自跑一趟去问问。我就是在那里办的个人交养老保险,然后在户口所在社区办的社区医疗。

3. 西安社保自助缴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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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居民社保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社保卡注意事项: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您的社保卡密码;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5、原诊疗卡持有者可到挂号处办理双卡关联,原就医记录将复制至社保卡中。

西安社保自助缴纳平台

4. 西安市社保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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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保中心统一电话029-12333。地址:西安市建工路28A服务热线:029-12333办公电话:029-82284660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一、社保转移对于参保者而言: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二、办理流程和手续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5. 西安社会保险怎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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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扩展资料: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7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443元的,以1944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889元的,以3889元作为缴费基数。
(四)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8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五)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889元或6481元确定。
参考资料:《关于开展西安市社会保险缴纳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社会保险怎么缴费

6. 陕西社会保险

您好,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6月30日。

这一政策使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中受益。为了使政策更好地落地,我们特编发《政策解读·降低社保费率》专栏,帮助大家更快地理解政策。【摘要】
陕西社会保险【提问】
您好,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6月30日。

这一政策使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中受益。为了使政策更好地落地,我们特编发《政策解读·降低社保费率》专栏,帮助大家更快地理解政策。【回答】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就陕西而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这次调整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就业形势,彰显中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二是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率政策中受益,有利于促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回答】

7. 西安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一、社保卡的余额及明细查询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可以到社保卡指定发放银行各营业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通过工作人员查询(打印)社保卡缴费明细及余额;
2,当事人也可能通过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的柜员机,根据页面的提示,查询该卡的余额及缴费明细;
3,当事人还可以通过12333,按页面提示,选择当事人的参保地址(西安)后,进行网上查询;
4,也可以通过医保定点的相关机构的POS机,按提示进行查询;
5,当事人还可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进行人工查询社保卡的余额及明细。
二,通过网上查询的方法及社保办公地点:
1、先查询社保关系所在地(西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选择“网上服务”--选择“医 保个人账户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后,根据提示输入参保人的“社(医)保卡号“及”身份证编码“即可。
2、根据当事人在西安的参保地点不同,办公地点有多个,仅选择部分供参考,其他可以事先咨询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西安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8. 西安社保缴费

医疗和生育的比例为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比例为单位0.7%、个人0.3%,详情见正文。2022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仍按合并实施前缴费基数执行。      2、领取失业金人员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可选择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22年度于9月开始申报。      1、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33元。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630元的,以1963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26元的,以3926元作为缴费基数。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