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公司债券罪

2024-05-13

1. 伪造变造公司债券罪

首先,伪造与变造是两个罪名。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使用为目的,模仿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造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通过涂写、填补等方式,改变了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或者增加其面值的行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侵犯了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且扰乱、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公司债券罪

2.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其中方式之一涉及其中一个对象的,即构成本罪。具有一种行为方式涉及两个对象或者具有两种行为方式涉及一个对象或两个对象的,都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应实行数罪并罚,罪名则根据行为方式及所涉对象而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认定
(一)区分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本罪主观方面虽然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的。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一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本罪既遂,其目的是否实现则没有影响。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伪造、变造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完成,只要能查明其足以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则就可构成本罪未遂。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
两者在主观方面、客观行为方式、主体、客体都相一致,所不同的则是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虽然亦为有价证券,但其属于公司、企业依法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而后罪的对象则是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其危害性比本罪更大。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没有此种伪造、变造行为,而是直接将假的或失效的甚或其他票证用之去骗取财物,则应以诈骗罪定性,而不是构成本罪。如果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后又用之骗取钱财的,则属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选择一重罪定罪科刑。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I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 如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

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的要件有:客体要件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主体要件是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债券的行为。
一、怎么样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和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二、怎么样才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和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

4.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

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制造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5. 怎么样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的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怎样才会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需要什么条件?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故意。
三、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怎么样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6.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条件?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库券或其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
二、购买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购买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购买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素?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7. 如何确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

从以下要件可确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公司债券,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四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确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

8. 伪造企业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犯罪分子伪造企业债券的行为,一般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相关情况的处理,是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企业债券的涉案金额大小不同的,那么最终的量刑处理情况也是不同的,法院应当在调查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