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按照上述规定,因超过保质期退回企业的食品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范围,企业财务核算上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您好! 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按照上述规定,因超过保质期退回企业的食品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范围,企业财务核算上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