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钱怎么取出来?

2024-04-29

1. 社保的钱怎么取出来?


社保的钱怎么取出来?

2. 怎样才能把社保里面的钱取出来?

社保卡有两个账户,包含两笔费用,一笔是医保费,不能提现,另外是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是可以提现的。
社保卡有两个账户,一个账户是社保账户,另外一个是金融账户。
进入社保账户的钱主要是医保费,每月个人医保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不过社保账户的医保费是无法提取的,可以用来看病就医挂号买药等跟医保有关系的事情。
目前北京医保费不是到社保卡里的,而是有一个单独的医保存折,拿着医保存折是可以到北京银行提现的。有的还可以关联银行卡,通过银行ATM机提现。天津地区的话,个人账户医保费的70%是可以提取的,其他地区的社保卡社保账户的钱只可以专款专用,无法提取。
还有一个账户就是金融账户,是可以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各项社保待遇的。
尤其是养老金,现在人社部要求各地养老金通过社保卡来发放和领取,直接发放到社保卡账户中。现在大部分地市已经实现使用社保卡发放和领取养老金。
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激活后,可以当做借记卡进行使用,完成银行卡所有功能和操作,存取款、转汇款、支付和消费等。不过社保卡金融账户不是默认激活,需要持卡人拿着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

3. 社保的钱怎么取出来

做不到。社会劳动保障法不允许,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而且成立,提出申请批复后,可以提出,但只支付你个人账户部分,这部分只占你投保总额的1/3左右,其他2/3已经进入劳保基金统筹,不可退还。

社保的钱怎么取出来

4. 社保里面的钱怎么取出来

方法如下:1、职工医保保费由员工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其中员工只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用。所以涉及到社保卡中的余额的,只有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费用;2、不管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都会进入个人账户,公司交的基本都会进入统筹账户。

5.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社保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6. 社保钱如何取出来吗

社保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7.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

法律分析:社保里的钱原则上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缴纳之后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一般情况下社保的钱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还是可以取出的,如出国定居、意外死亡等。由于目前的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员工在两个不同省份同时缴纳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过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不计入年限累计,员工重复缴纳的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此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的“先转后清”原则,把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纳本息退还给本人。简单来说若本人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退还给本人一个城市的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

8. 社保里的钱怎么取出?

法律分析:社保里的钱原则上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缴纳之后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一般情况下社保的钱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还是可以取出的,如出国定居、意外死亡等。由于目前的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员工在两个不同省份同时缴纳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过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不计入年限累计,员工重复缴纳的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此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的“先转后清”原则,把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纳本息退还给本人。简单来说若本人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退还给本人一个城市的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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