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机构设置

2024-05-15

1.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心普通高中课程教学研究中心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机构设置

2. 山西省教育厅的简介

山西省教育厅主要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产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审定专业设置,制定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3. 山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山西省教育厅主要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产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审定专业设置,制定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山西省关于86年以前没有转正民办教师待遇2005年才离开   国家有没有相关待遇文件

山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4. 山西省教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及录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3、负责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的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等综合性考试和录取管理工作。4、负责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等综合性考试的命题与题库建设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5、负责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非学历资格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负责社会其他行业委托的考试管理工作;拓展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考试项目;负责相关社会考试项目培训(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6、负责各市、院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7、负责招生考试的对外联络与合作,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之间教育招生考试工作。8、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研究;开发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开展招生考试服务工作。9、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违纪违规考生,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10、完成省政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党组书记:王云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二)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西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开展教育管理、教育决策及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基础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对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院长:马玉玺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三)山西省电化教育馆(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推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协助拟定全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组织基础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交流和推广;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建设和教育技术培训;承担山西基础教育网和基础教育资源库的运营管理。馆长:赵晋华党支部书记:韩健梁办公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125号(四)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协助拟定全省中小学(含幼师、职业学校)教学仪器、电教、音体美设备、图书、劳动技术教育装备的规划和年度配备计划;协助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主任、党总支书记:刘定鸣办公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45号(五)山西省教育宣传中心(山西省教育厅新闻事务办公室)承担全省教育宣传工作;承担教育新闻发布所需信息的汇集整理、文稿组织及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山西教育新闻网”和《山西教育》;提供教育新闻资讯和教育信息服务。主任:张启航党总支书记:苏存计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7号(六)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山西省幼儿教师进修学校)协助拟定全省幼儿教育科研规划及组织实施,对全省幼儿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管理省幼教中心实验园。主任:李志宇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7号(七)山西省康乐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早期教育服务;开展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园长:郭晚盛党支部书记:卢红梅办公地址:太原市康乐街22号(八)山西省教育图书服务中心提供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服务。主任:张宝银党支部书记:李刚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379号(九)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山西省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项目办公室)承担各类助学贷款发放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承担社会教育赠款项目和世行教育贷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开展教育发展引资工作。主任:秦根元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2号楼(十)山西教育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承担教育厅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系统和山西教育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提供教育信息技术服务。主任:谢京京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十一)山西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承担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服务性工作;提供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主任:高随平党支部书记:李栓牛办公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十二)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承担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协调服务工作;为高校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提供服务;组织、协调高校产学研合作。主任:郑晓怀办公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339号(十三)山西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开展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开展普通话骨干师资、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培训及社会人员汉字应用能力培训;提供社会用语用字咨询服务。主任:张福平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379号(十四)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学历认证及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主任:孙祥林办公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十五)山西省教育厅后勤服务中心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服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主持工作:延晋军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十六)山西教育宾馆为教育系统提供会议接待等服务;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经理:孙祥林办公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95号(十七)山西省实验中学开展初、高中教育。校长:苏建庭党总支书记:孙秀梅办公地址:太原市解放路85号办公地址:太原市晋阳街201号(十八)山西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协助省属高校采购食品、公寓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为高校后勤提供相关服务。主任:杨庆春办公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

5. 太原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1.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2.负责制定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3.负责各类文件的审核、运转和管理。4.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5.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6.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查、国家安全、外事往来工作。7.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8.管理机关财务工作。9.负责机关人员的调配、工资福利、考核、评比、奖惩工作。10.负责编写教育志、教育大事记、年鉴,编发教育信息、简报。11.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12.负责机关后勤工作。13.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住房分配工作。14.协调有关处室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安全工作。15.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绿化工作。党建处1.负责教育系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2.负责拟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3.负责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4.负责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5.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6.负责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选拔、任免、考核、管理领导干部。7.负责与对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协调工作。8.指导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9.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10.指导“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11.负责工会、妇联口的有关工作。政策法规处1.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问题2.负责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3.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本单位涉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5.负责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和“科教兴市”综合工作。6.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7.负责学校法制工作,指导学校法制教育课工作。8.负责教育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教。人事处1.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资福利工作。2.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调配、离退休审核等工作。3.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工作。5.负责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6.负责全市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8.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师资培训处1.拟定全市师范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全市师范学校和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工作。4.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5.指导“太原市师资培训研究会”和“太原市陶行知研究会”工作。发展规划处参加编制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加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建议。审核公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规模轨制、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计划财务处1.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学校布局规划。2.会同有关处室编制全市小学规模、轨制、年度招生计划、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计划。3.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4.负责编制直属学校(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5.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6.管理财政教育拨款等教育经费。7.负责编制基建计划、审核基建项目。8.负责对大型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9.对直属学校(单位)的用地、校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10.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校舍、房屋、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11.负责全系统教职工住房的管理与维修及房改工作。12.监督、指导文华苑教师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工作。13.负责教育系统收费管理工作。基础教育处1.拟定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2.规划和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3.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4.参与研究中小学教育体制综合改革。5.负责制定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指导和实施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初中毕业考试。6.负责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7.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工作。8.参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培训。9.组织、指导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10.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11.负责青少年科普、环保等教育工作。12.负责中小学对外交流等相关外事工作。13.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4.负责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审批。15.指导“太原市教育学会”工作。职业教育处1.拟定全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2.会同有关处室审核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调整、撤销。3.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4.制定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5.参与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的培训。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7.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9.指导“太原市职业教育学会”工作。高等与成人教育处1.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管理市属高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3.参与市属高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及专业设置和调整等工作。4.拟定全市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6.指导全市各类成人学校(不含师范类)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工作。7.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工作。8.参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工作。9.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协调工作。10.审批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1.指导“太原市职工教育研究会”工作。学前教育处1.拟定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实施对全市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3.制定星级幼儿园的评估方案并组织认定工作。4.组织指导幼教科研、教研工作。5.参与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的培训。6.负责审核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指导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7.指导“太原市幼儿园园长管理协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处1.拟定全市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课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德育基地建设。6.负责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指导。7.指导学校班主任工作。8.参与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培训。9.负责“双拥”共建工作。10.负责共青团和少工委方面工作。11.指导“太原市班主任工作研究会”工作。体卫艺术教育处1.制定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监督各类学校执行体育、卫生、音乐美术课教学计划。3.参与体育、卫生、艺术课教师的培训。4.指导学校体育、艺术课教学管理和训练工作。5.指导学校体育、艺术课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6.负责制定学校业余体育训练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7.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检查、调研工作。8.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健康知识教育工作。9.组织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1.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企业、事业办学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议。2.起草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评估方案。3.负责市督学的选聘、推荐和管理。4.组织全市性督导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导人员。市教育局纪检委(市教育局监察室)1.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2.受理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党组织、行政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3.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单位)的校务(政务)公开工作。5.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机关党委1.负责市教育局机关的党团组织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团体工作。2.负责局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3.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及机关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4.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处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2.指导督促检查市直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建设工作。4.承办市老龄委的有关工作。5.承办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太原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6. 山西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教育的法规草案。(二)研究提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 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四)研究提出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编写地方补充教材、教学参考书;审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产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审定专业设置,制定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六)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及群众团体工作。(七)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管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九)统筹管理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拟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十)规划并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的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宏观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全省出国留学工作,拟定全省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对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十二)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省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十四)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五)负责管理全省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十六)承担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7. 山西教育厅是干什么的?

省教育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有:
(一)拟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省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全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省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对台工作和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定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和人文社科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出国留学工作,制定出国留学、来晋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审批举办国际教育展览。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五)指导全省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山西教育厅是干什么的?

8. 山西教育的山西教育管理

主办 : 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周期 :月刊出版地:山西省太原市有着50年的办刊历史,是目前山西省基础教育战线,惟一一本“传播教育政策,关注教育热点,推广办学经验,提供教改讯息 ”的期刊,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广大中小学校长创新思想的平台,彰显智慧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