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组织活动

2024-05-14

1.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组织活动

在历届中国文联党组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创新文化公益机制与实现方式,累积实施了100多项文化公益项目;数十个艺术院团和剧目、精品艺术工程、大型艺术展览和艺术家得到资助;近万名贫困地区有艺术天赋的少年儿童受到了艺术培训得以全面发展。特别是近两年,在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下,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加大了资金募集力度。先后举办了字典爱心援助活动、北京大红门爱村敬老公益活动、中国五老书画展、“时代的领跑者”绘画书法摄影展、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孙中山肖像中国画作品展、文化中国·马尔代夫行暨中国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翰墨书香 传播文化——苏士澍读书箴言书法展等文化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其中:字典爱心援助活动是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秘书长姜昆在全国政协文艺界小组讨论会之际,在全体文艺界委员中发起的现场募捐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刘云山同志的高度赞扬。两年的时间内,分别为河南新野、吉林四平、贵州平坝、宁夏银川、西藏几地共赠送了近七万本字典。  翰墨书香 传播文化——苏士澍读书箴言书法展等文化公益活动是由全国政协委员苏士澍先生赠送400万码洋的图书,资助文联阁建设。  “时代的领跑者”绘画书法摄影展是中国文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以讴歌具有影响力的60位全国劳模的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歌颂时代的领跑者,教育青少年,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2008年以来,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运用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资助了一批创作类项目,推出了《响九霄》、中国版《胡桃夹子》、《铡刀下的红梅》、《红河谷》、《延安记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摄影展和“人间正道是沧桑”大型摄影展等一批精品剧目;其中《铡刀下的红梅》和《延安记忆》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联党组进一步推进基金会的工作,积极向财政申请支持,提高了专项基金的经费额度,加大了对创作类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增加了人才培养、送欢乐下基层及服务老艺术家等项目内容。在管理力度方面,在中国文联办公厅计财部的协助下,为专项基金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使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的管理更科学,使用更规范。  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领导下,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奉行“以责任树品牌”的工作方针,努力打造一流的基金管理专业团队,强化公益文化品牌意识,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主旋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艺术所特有的丰富形式和感染力推动社会和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做出应有的贡献 。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组织活动

2.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介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成立于1949年7月,是由全国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起单位之一。

3.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介绍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即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系全球中文作家、诗人以及书法、美术、摄影、戏剧、音乐、影视、收藏、鉴赏等艺术家或相关团体组成的,集文艺研究、交流、传播于一体的国际性联合体。协会宗旨是弘扬中华先进文化,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支持祖国统一大业,加强华夏民族团结。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介绍

4.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会员风采

田茂泉,当代作家。1962年出生,山东莱芜人。笔名:田唬,田牛、墨牛。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国家公务员。曾从事过武装、宣传、人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大型企业重点项目服务协调等工作。曾任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会员、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会员、莱芜市作家协会理事、地级莱芜市第一届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现系中国作家【赢牟文学】实力派写手联谊会主席,【赢牟文学】主编、总裁。田茂泉从事新闻报道和文学创作三十多年来,把新闻写作和文学创作当作他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成绩斐然、荣誉满载。从1984年至今,他先后有1800多篇新闻消息、通讯、报告文学、小说、诗歌、散文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国防时报]、[中国民兵]、[黄河民兵]、 [时代文学]、[山东文学]、[时代文学]、[大众日报]、[农村大众]、[泰安日报]、[莱芜日报]等五十多家报刊杂志上,有99件作品荣获国家、省、市新闻和文学奖。其中;报告文学[明天],获1998年济南军区[前卫报]举办的“龙年双岳杯”有奖征文二等奖,报告文学[部长解甲第一天],获1990年[国防时报]举办的“幸福杯”家庭有奖征文一等奖,民间故事[棋山传说],获2001年山东省莱芜市旅游局、地税局联合举办的“税研杯”民间故事大赛一等奖;山东首届文化艺术“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奖,长篇小说《铁城血案》,分别获2002年山东省“黄河杯”文学创作二等奖、2004年山东省青年作家优秀作品一等奖;小说集《田牛墨雨》,获2004年当代作家优秀作品一等奖。个人传略,分别被载入《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小说家大典》、《中国现代作家辞典》、《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国优秀人才大典》、《世界人物辞海》、莱芜《十卷书 村庄》第8卷、《世界文化名人台典》、[时代楷模]等书籍。

5. 中华文学基金会的介绍

中华文学基金会是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全国文学界的投资基金,是一公益性社会团体,其收益用于作为联络海内外人士为文学事业提供资助的群众性友好组织。中华文学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6月14日,基金会的名誉会长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先生、香港已故著名企业家霍英东先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棋先生,均为中华文学基金会的发起人。定期举办文学作品研讨会、文学专题座谈会、文学作品出版首发式等一系列文学活动,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中华文学基金会设立的“理解与友谊”国际文学奖、“青年文学奖”、“中美文学交流奖”、“姚雪垠长篇历史小说奖”、“冯牧文学奖”,策划出版的“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创建的深圳创作之家、“育才图书室”工程、中国作家协会门诊部等,在海内外社会各界均产生良好声誉和广泛影响。

中华文学基金会的介绍

6. 文学研究会的介绍

文学研究会是新文学运动中成立最早、影响和贡献最大的文学社团之一,由周作人、郑振铎、沈雁冰、郭绍虞、朱希祖、瞿世瑛、蒋百里、孙伏园、耿济之、王统照、叶绍钧、许地山等十二人发起。其宗旨是“研究介绍世界文学,整理中国旧文学,创造新文学”。

7.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捐赠管理

关于鼓励社会捐赠的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社会团体自身的优势,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的办法发展事业,广泛争取 海内外热爱和关心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赞助,组织、资助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创作类、展演活动类、研究出版类和综合类项目,培养优秀 文艺人才,促进中国文学艺术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保护。第二条 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规定,我会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款物,捐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互利互惠。第三条 向我会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 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二、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 面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五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境外向我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条 本会对支持中国文学艺术发展的捐赠团体或个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予 以鼓励。为保证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向我会捐款捐物,均需双方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捐款需待捐赠款项进入我 会指定账号,捐物需双方办理物品交接手续。我会需向捐赠团体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根据捐赠情况举行捐赠仪式大会或新闻发布会,授予荣誉称号,进行相应的 社会媒体宣传(此项须事先征求捐赠人意见并尊重捐赠人意愿)并履行捐赠协议中我会所承诺的回报条件。第六条 本会与合作方将严格按照资助款、捐赠款的用途,设立和募集相应的 各类基金,签订设立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及相应的名称和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手续,定期向合作方提供专项基金的资金情况报表。遵照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本会各项基金接受国家民政部统一的年度检查。第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具有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八条 本会有权对各类基金的使用和实施过程进行考察、监督。各类基金在项目实施后,被资助的单位,均需提供基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和帐目清单。第九条 本会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和《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接受本会监事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二○○八年九月八日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捐赠管理

8.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下设十五个分会、三个中心、一个报社、二个杂志社和七大网站,即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作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评论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摄影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美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法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音乐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舞蹈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收藏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香港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澳门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广东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海南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浙江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艺术中心、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画艺术经纪中心和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艺术交流中心;中国文化新闻报社;世界文艺杂志社、中国名家杂志社;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官方网、世界文艺网、中国名家网、中国经典网、中国文化新闻网、国际新闻在线和环球联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