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委托理财损失的责任承担

2024-05-14

1. 如何确定委托理财损失的责任承担

(1)委托资产的损失范围和计算。委托资产的损失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并应当以下列方式计算委托资产的实际损失:委托资产损失=(委托人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证券或者期货的当日市值)一(委托资产的控制权实际转移至委托人的委托资产+证券或者期货的当日市值)。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场合,当事人对委托资产损失的计算另有约定的,若该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应当从其约定。
(2)委托资产本金损失的处理。区分委托理财合同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形:
第一,合同有效的场合。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场合,大体包括受托人是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自然人两种情形。《合同法》第.406条关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关于“委托人必须承担委托投资的投资损失”的规定,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参考。
在委托理财合同期满、双方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时,若委托资产处于亏损状态,原则上受托人应当在扣除依约取得的合理报酬后,将余额部分(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性资产)全部返还给委托人。若受托人对损失存在过错,则应当酌情减少其报酬。
对于委托资金之损失,应当根据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过错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确定其各自责任。依委托代理制度一般法理,委托理财投资损失应当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但受托人在受托管理资产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者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等而存在过错,且与受托资产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受托人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合同无效的场合。因委托理财交易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对方并不特定,故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与普通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不同,不能机械地套用《合同法》所规定的恢复原状等处理方式,不能因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而否定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及结果。在委托理财合同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无资质、订有保底条款,以及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而无效等场合,受托人应当将委托资产本金返还于委托人,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标准支付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3)保底收益部分的处理
委托理财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委托理财合同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先冲抵受托人或者监管人应当返还或者赔偿的资金数额,再扣除受托人从事理财业务所需支付的必要管理费等费用后,余额归委托人所有。此外,即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保底收益条款约定的分配比例各自获取了部分收益,双方所获取的收益亦应当计算在委托理财收益总额之中。

如何确定委托理财损失的责任承担

2. 委托理财纠纷会怎样处理?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 如何处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

委托资产的损失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并应以下列方式计算委托资产的实际损失:委托资产损失=(委托人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委托资产的控制权实际转移至委托人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场合,当事人对委托资产损失的计算另有约定的,若该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应从其约定。 (1)合同有效之场合。 委托理财合同有效之场合,大体包括受托人是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自然人两种情形。现行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关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中国证监会2001年《通知》关于“委托人必须承担委托投资的投资损失”之规定,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参考。在委托理财合同期满、双方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时,若委托资产处于亏损状态,原则上受托人应在扣除依约取得的合理报酬后,将余额部分(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性资产)全部返还给委托人。若受托人对损失存在过错,则应酌情减少其报酬。对于委托资金之损失,应根据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过错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确定其各自责任。依委托代理制度一般法理,委托理财投资损失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但受托人在受托管理资产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者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等而存在过错,且与受托资产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受托人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无效之场合。 因委托理财交易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对方并不特定,故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与普通合同无效之处理方式不同,不宜机械地套用合同法所规定的恢复原状等处理方式,不能因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而否定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及结果。在委托理财合同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无资质、订有保底条款、以及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而无效等场合,受托人应将委托资产本金返还于委托人,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3)有效与无效之比较。 至此,关于委托理财本金处理方面自然会生发出一个疑问:对委托人资产的保护,合同有效反而不如合同无效?这种处理结果通常只是一种表象,而实质上的权利配置和责任分担是公平的,而且有利于从司法角度推进委托理财市场行为的规范化。首先,就法律预期而言,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皆是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和规范的行为规则从事委托理财活动,并相互持有一个合理的法律预期,该双方基于法律规定和意思自治所出的法律安排及本金和收益请求权,在签订有效的委托理财合同时,即是已被考虑在内的可预期的权利,而且是确定的并依法受到保护的;若受托人理财技巧高超,则委托人将获得更大的收益。而无效的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预期是不确定的,因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非是一种期待利益。其次,就实际偿付能力而言,无资质的一般的咨询公司乃至事业单位等非金融机构法人的资力不如有资质的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那么可靠,而是处于给付能力或缺不安且极其有限的状态,即便人民法院判令保护委托人的本金和利息,其执行结果也取决于受托人的清偿能力,实践中也常常因为受托人人去楼空或几近破产而执行无果。因此,从最终获得实际收益的角度看,依照有效的规则所从事委托理财活动对委托人最为有利。再次,就过错和责任分配而言,在合同无效场合,让受托人承担较大的过错和责任也许不甚公平,但应当看到,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原因通常在于受托人无资质和保底条款的存在。无委托理财资质的法人是严禁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受托人无疑应承担较大的过错和责任。同样,若没有保底条款的引诱,委托人通常是不会将委托资金交给受托人理财的,所以使受托人承担较大的民事责任既在情理之中,也是防止订立保底条款的重要措施。最后,就规范导向而言,通过在无效合同中使受托人承担较重的责任,可使无资质的受托人对委托理财活动望而却步,可使有资质的受托人尽量避免订立保底条款,亦可使委托人慎之又慎地权衡订立无效委托理财合同以及未来的实际结果。一言以蔽之,通过这种规则配置,可以使委托理财活动更加规范化。 关于委托理财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因委托理财合同而获得之收益问题,有观点认为,委托人因无效合同所获得之利益,应充抵受托人或者监管人的赔偿金额;充抵后剩余之收益部分,人民法院应将其与受托人因无效合同所获得之收益一并予以收缴。鉴于收缴之规定乃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物,有失公平,亦容易因利益驱动而导致权力滥用,所以,笔者倾向于认为:在合同无效的场合,因委托理财所得之收益应先冲抵受托人或监管人应当返还或赔偿的资金数额,再扣除受托人从事理财业务所需支付之必要管理费等费用后,余额归委托人所有。此外,即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保底收益条款约定的分配比例各自获取了部分收益,双方所获取的收益亦应计算在委托理财收益总额之中。

如何处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

4. 委托理财损失受托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委托理财投资方式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又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众说不一。如果受托人适当履行了资产管理义务,没有侵犯客户资产权利的行为,投资亏损应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不得要求交付保底收益,也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亏损、返还本金。主要由三方面阐明:报告义务,交付义务,注意和忠实义务。受托人如果违反上述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委托理财法律关系的特定,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经常出现竞合。例如,受托人违反利益交付义务的,既是违约,又侵害了委托人的财产权,构成侵权。违反忠实义务,将委托资产用于其他目的的,同样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学说上亦指出,明示信托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项:一是委托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即委托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一分为二,由受托人取得 “名义所有权”以便管理处分,由受益人取得“实质所有权”以便享受利益;二是将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受托人;三是信托需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信托合法性原则)。

5.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首先要对合同的法律关系定性,从问题看理财合同就是代理合同纠纷。解决了法律关系,就要从履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准备证据并举示。当然,这种情况之下先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进行诉讼解决。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如下:
1、看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2、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3、咨询基层组织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的意见。由于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因此,村支两委的意见至关重要;
4、看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房屋出售方必须具备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所附条件未实现之前其房屋买卖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诱骗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买卖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签订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总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房屋买卖时,产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确定,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双方买卖的动机和实力,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在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上犯常规性的错误。
二、交完押金后悔了怎么样办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那么交了押金又后悔了怎么办呢 ?1、可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在合同还没开始履行前,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损失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尽力争取协商退还押金。2、协商不成的,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三、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能不用交吗
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可以不用交,具体的还是要看合同来进行判定。是否可以不交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协议中有违约条款,那么违反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6.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如果可以申请仲裁的,可以进行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委托理财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委托理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包括:1、购销合同,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地为准。

7.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如果可以申请仲裁的,可以进行仲裁。一、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如果可以申请仲裁的,可以进行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委托理财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委托理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包括:1、购销合同,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地为准。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8.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要对合同的法律关系定性,从问题看理财合同就是代理合同纠纷。解决了法律关系,就要从履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准备证据并举示。当然,先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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