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吗

2024-04-28

1. 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吗

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吗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九条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第一百四十六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违规代客理财的构成
1、主体
(1)证券公司员工;
(2)证券经纪人。注: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员工或者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前者与证券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者与证券公司存在民事代理关系)
2、内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往往采取某些手段,获得客户的信任,从而进行代客理财活动。这些手段常见为:
(1)宣称知悉内幕信息;
(2)自诩为炒股高手;
(3)承诺保底收益,并约定收益分成。严禁违规代客理财的法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2、证券行业是特许经营的行业,证券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都必须经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
3、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代其进行投资决策和完成交易,这是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内容,必须在公司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后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开展与合法代客理财的区别合法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其与违规代客理财的区别主要在于:
1、合法代客理财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包括报批或报备,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证券公司名义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往往只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口头承诺,或者简单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签署主体只是从业人员个人。
2、合法代客理财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执行理财操作;违规代客理财往往由经纪业务类人员执行理财操作。
3、合法代客理财是在客户的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则是在客户的普通证券账户中进行。
4、证券公司对合法代客理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而违规代客理财,证券公司如不存在过错,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只能追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吗

2. 非法代客理财炒股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定,代客炒股理财可以通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产品操作。
  如果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虽然可能(或可以)签订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委托合同。因此,虽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双方或一方因此遭遇投资损失,将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感觉你以个人形式代客理财造成了客户账户浮亏出现,还要具体看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地约定(亏损由你全部或部分承担),那你就要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事先书面或口头约定,那此损失就要有对方自我承受。
  另外,从你所描述的情况看,你很不成熟(恕我直言,请勿恼!),事前,你并没有就股票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加以特定的限制,也没有在盘前制定操盘计划和盘中止损,在你有保证金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在你的保证金达到一定标准时止损出局呢?请吸取教训,别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附加一句,如果你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说明损失的弥补问题,那只有对方自己承担,即使诉讼法律,对方也很难得到赔偿的(但不一定你就会心安理得的)。

3. 代客理财违法不

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则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拜托合同。因此,固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

代客理财违法不

4.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法律分析:不违法。法律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避免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对于民间一般的非从业人员代他人理财的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不违法。法律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避免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对于民间一般的非从业人员代他人理财的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6.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不违法,只要是正常的投资行为就是合法的,理财是指对财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行为,而私人代客理财是指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行为。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条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7. 个人代客理财合法吗?

法律分析:
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由于集成性比较强,自己检索、查询一番,不出8小时,就能得到范围和边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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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代客理财犯法吗

在财大师上看到了这类信息,可以明确的回答楼主,如果是证券公司代客理财那是犯法的,是证监会明文规定的。《证券法》第142条指出“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第194条指出“证券公司经办经纪业务,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买卖证券的,或者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要求以客户名义管理资产的“代理关系”与《信托法》以受托人名义管理信托财产的“信托关系”是有区别的。具体是什么样的代客理财楼主你也没说清楚。        
针对楼上的基金是代客理财,大概是这样的:基金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属资金信托关系,因此,管理人不仅不承诺保障投资人某种固定的投资回报,而且应按信托规则,不管运作盈利与否,都要从基金净资产中提取规定的管理费。与此相异,私约资金的出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是一种资金的私下委托投资关系,出资人绝大多数要求管理人保障某种固定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