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3

1. 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2. 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公司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出资入股之后,原则上不能撤股,否则属于抽逃出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也就是说,股东只能将股份转让出去,但不能撤回股份。股东计划转让其股份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是拒绝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表示反对的;2、公司股东会决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或者决定合并、分立,股东表示反对的;3、公司按照章程或公司法规定,已经出现解散事由,但股东会决定公司继续存续,股东表示反对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股东撤股需要什么手续

4. 股份撤销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和股权撤销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书、材料证明(股权转让的完税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有相同的资料,也有不同的资料。需要把材料准备齐全才能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或者公司撤销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撤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股权转让的完税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撤销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变更企业法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权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信息表      4、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7、股权转让完税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如果股权要转让,只需要准备好必备的材料,按照流程走就行了。公司撤销则需要准备多一点的材料。但是不管股权是要转让还是撤销,都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的。如果公司要变更企业法人,也是可以准备好上述的资料进行更换的。

5. 股份公司股东撤资需要什么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撤回投资的,只能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撤回,转让股份时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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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股东撤资需要什么手续

6. 现在我想撤股 需要什么手续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
2、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也可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给其他人。股东入股后,很难撤资,只有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转让股份的程序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即可。【摘要】
现在我想撤股 需要什么手续【提问】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
2、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也可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给其他人。股东入股后,很难撤资,只有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转让股份的程序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即可。【回答】
我是法人,怎么办,【提问】
怎么不回答我【提问】
需要 法人变更【回答】
变更法人手续如下【回答】
企业法人变更程序:
1、企业法人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回答】

7. 从公司撤股怎么操作

股东如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一、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股权转让要有的条件如下:
1、转让股东必须是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且转让程序必须合法;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潜在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二、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公司的债务是法人承担还是股东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一般需要看公司的性质和组成,如果是由股东组成的有限公司其公司债务由法人和股东承担,而私企的则由其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作为拥有独立财产的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一部分责任。
三、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拟进行交易事项进行初步确定;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公司撤股怎么操作

8. 从公司撤股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股东如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1、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