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谁发放的

2024-05-13

1. 生育津贴是谁发放的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不是公司发放的,是社保局发放的。办理手续也简单,生产后,我们只要按到公司人事要求准备好资料即可,不需要自己跑社保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是谁发放的

2. 生育津贴是由谁发放的

 生育津贴是 社保 机构还是企业发放的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
     产假期间,在领取“产假工资”同时,是否还应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应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由单位发放?发放的标准是否与缴纳数额相关?
  一、关于生育保险的现行法律依据
     (一)我国关于生育保险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1、1988年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2、1988年劳动部发布《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3、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4、1994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二、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

3. 生育津贴是由谁发放的

 生育津贴是由谁发放的
                          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还是企业发放的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
         产假期间,在领取“产假工资”同时,是否还应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应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由单位发放?发放的标准是否与缴纳数额相关?
          一、关于生育保险的现行法律依据 
         (一)我国关于生育保险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1、1988年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2、1988年劳动部发布《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3、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4、1994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二、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社保机构。支付流程是其将生育津贴转经用人单位社保账户、转发女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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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由谁发放的

4. 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由谁发放?


5. 生育津贴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吗

法律分析:是的,产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生育津贴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吗

6. 生育津贴是哪里发放的

法律分析: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7. 生育津贴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法律分析:社保部门的生育保险科,津贴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拨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8. 生育津贴哪里发放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