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怎样才能分割财产

2024-05-13

1. 母亲去世怎样才能分割财产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母亲的个人财产,对于母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父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母亲去世怎样才能分割财产

2. 母亲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母亲去世,如果父亲还健在的,首先应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财产作为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母亲生前未留有遗嘱,遗赠的,那么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母亲的遗产由父亲,父母,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共同继承。
一、父亲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的方法具体如下:
1、父亲在生前和他人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父亲在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来处理该房产;
3、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该房产应当由父亲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可以对该房产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
一、继承遗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与有关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其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按照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或者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母亲去世的财产如何分割

母亲去世后,母亲的个人合法财产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分配,其中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协议处理,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一、继承遗产是否有顺序依据
继承遗产有顺序。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的则按遗嘱继承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也是有继承顺序的,具体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被继承人生前同时订立遗赠和遗嘱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相应遗产。
具有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三、请问办理继承父母的房产怎么办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母亲去世的财产如何分割

4. 母亲去世怎样才能分割财产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母亲的个人财产,对于母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父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一、父亲去世后母亲可以不拿父亲存款吗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9、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10、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纠纷的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亲的房子能继承吗
父亲的房子一般能继承。
1、对于父亲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将属于母亲的一半分割开,再对属于父亲的一半房产,按照继承的规则办理继承;
2、父亲生前与他人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继承;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若上述两种方式都不存在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
三、孩子一个跟女方姓可以吗
生小孩可以一个跟女方姓。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对子女姓氏有平等的决定权,进一步体现了男女平等和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母亲病逝的财产如何分割

母亲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分割,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
一、父母遗产如何分割?
父母的遗产,如有遗嘱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先将共同财产各分割一半,再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2、死亡一方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三、赠与财产动迁,怎么分
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会按法定继承的先后顺位来进行,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有配偶、子女、以及还有父母、再者就是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有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的分割一般是按有遗嘱的按遗嘱来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继承时也要按先后排列的顺序来进行处理,同一顺位的继承者在分割遗产时就可以按均等的方式来获得,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母亲病逝的财产如何分割

6. 母亲去世财产怎么分割划分?

一、母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划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遗产分配原则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遗赠分配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7. 母亲去世分割母亲的财产怎么处理

母亲去世,其财产按照遗产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有关法律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母亲去世分割母亲的财产怎么处理

8. 母亲去世财产怎么分割划分?

对于很多有兄弟姐妹的家庭来说,父母去世后会将财产进行划分,但是财产的划分是要依据法律 法规 的,那么如果一个人的母亲去世了,她的财产遵循国家法律划分,其原 共同财产 的一半由父亲 继承 ,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和子女平均分成,各得四分之一。   一、母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划分:    根据我国《 民法典 》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 遗产分配 原则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 法定继承 、 遗嘱 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 继承权 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 扶养 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 诉讼 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遗赠分配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的母亲去世了,她的财产中有一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由其另一半继承,剩下的财产再由配偶及子女分成,如果遇到其中一方有劳动能力困难的可酌情照顾。遗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第一二的顺序继承。具体遗产的划分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