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4-05-15

1. 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担保不属于共同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2. 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 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甲经营亏损,借款到期后甲无法归还借款,乙向法院起诉甲丙,判决生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乙申请追加丙的妻子戊为被执行人,要求执行丙戊的夫妻共同财产。戊对上述借款、担保等事实不知情。 问题: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丙的担保行为所形成的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丙的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本案中丙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也显然没有从中获益。 二、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是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债权人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作为担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明知其个人信用很差的人作为担保人。这是常识。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两个人的个人信用我们也不能划等号,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说夫和妻的信用存在必然连带关系,这显然是荒唐的。

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4. 担保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形成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并不是家庭生活所必须的,可以将这个行为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一方个人承担。但如果另一方对担保行为进行了认定,那么则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合同纠纷会连带另一方吗
夫妻一方合同纠纷会连带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将合同产生的纠纷,如债务纠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夫妻双方内部有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也不能对外生效。除非夫妻另一方能举证证实其,对该纠纷产生的债务不知情,或者合同的签订不是为了家庭生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老公担保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不影响担保关系。要想取消担保需要被担保方的同意,否则即使离婚也不能撤销担保。但是夫妻任何一方为他人债务做担保,这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行为,因此是个人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由于担保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自然无法认为是家庭的共同债务。

5. 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由于担保之债一般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及时足额清偿债务时,才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时承担的责任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作出的担保,否则的话应认定担保之债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一、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几种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以下两种:
1、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在债务到达清偿期之前偿还债务。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贷款逾期担保人怎么办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债权到期后,那么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如何起诉债务人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流程如下:
1、立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2、受理,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3、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4、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条件如下:
1、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
2、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3、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
4、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5、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起诉状,诉讼费,以及上诉证据内容。
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需要的材料:
1、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明;
2、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的证据;
3、债权证明;
4、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6. 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具有下列情形的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等。
一、民法典怎么规定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对夫妻共债共签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债共签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一方出轨债务应当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 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可能是,可能不是,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共同追认的等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保证作为担保的一种,其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情况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较低。在此情况下,证明配偶从担保合同中受益的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债权人也无法举出证据证实担保人配偶从此笔债务中受益,事实上也没受益。夫妻俩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一方隐瞒债务离婚后另一方用还吗
不需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之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有,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瞒着对方贷款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一起还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最重要的是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或者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双方都知道。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结婚之后一直隐瞒贷款,离婚之后另一方不需要偿还,所隐瞒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是由个人进行偿还的,但这笔贷款用于婚内共同生活的,属于婚内共同债务,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可以用婚内财产还债。

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8. 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可能是,可能不是,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共同追认的等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保证作为担保的一种,其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一般情况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较低。在此情况下,证明配偶从担保合同中受益的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债权人也无法举出证据证实担保人配偶从此笔债务中受益,事实上也没受益。
夫妻俩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一方隐瞒债务离婚后另一方用还吗?
不需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之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有,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瞒着对方贷款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一起还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最重要的是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或者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双方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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