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样办理

2024-04-27

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样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样办理

2. 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条件如下:1、当事人要带证明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按行政许可法进行审查;3、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要办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三)设施设备清单;(四)管理制度文本;(五)人员情况。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第二十九条  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么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样办理:1、当事人要带证明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按行政许可法进行审查;3、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要办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么办理

4. 如何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

      向当地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经审定合格后便可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 动物防疫合格证怎么办理?

(1)提前申报,一般提前3天。
(2)提供动物免疫记录,动物已佩戴了农业部统一的耳标。
(3)临床检查健康。
(4)生产地没有发生动物疫情。
(5)如果是种用动物,需进行相应的实验室项目检测。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活体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托运人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保证动物不携带传染性疾病。

动物防疫合格证怎么办理?

6. 怎样才能办到动物防疫合格证呢?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7. 如何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

  审批项目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1992]价费字452号文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行业类别、经营范围。(依据农业部15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本岗位责任人: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受理人员

如何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

8. 如何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流程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申办资格):
  1、凡从事饲养畜禽的饲养场。
  2、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诊疗、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的场所。
  3、凡从事其他与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关的场所。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动物饲养场所、储存场所、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其他定点屠宰场(点)和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三、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相关文件:
  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饲养场所在地用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加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承租协议复印件。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6、有关动物防疫制度书面材料。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办证地点: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