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4-05-13

1.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您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您。首先,生活在城镇当中的我们,想要参加医疗保险,有以下几个档位和险种。1,城镇居民保,我们也称呼为社区医疗保险。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分为几个档次,1,4500元,8500元和12000元保险。2,4.2%和8%。
相对来讲,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是要高于城镇居民保险的。区别在于,城镇居民保(社区医疗保险)在相关单位指定的各大医院是可以报销大病和普通医疗病种的40%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指定各大医院报销为70%到80%的,
那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2%和8%的区别在于,4.2%医保卡里没钱。8%卡里有钱,但是他们享受的保险待遇是同样的。回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您继续提问谢谢!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工作之后,公司会给交五险一金,里面那个“医疗保险”就是职工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3.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二、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职工享有的权利是:
(1)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职工有权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自己的缴费保密;
(3)职工有权就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争议提起仲裁、复议或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职工有权对医疗保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职工应履行的义务是:
(1)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符合规定的程序。
(3)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三、什么样的单位及个人可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都应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在首次参保的当月,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比例,一次性补缴自2002年1月(或应参保缴费之月)起至参保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前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段,只计算缴费年限,不补划个人医疗帐户,参保人员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划记个人医疗帐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单位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
(一)个人缴费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7%缴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按全市上年度平均职工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托管档案人员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我市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档案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托管档案人员应及时到档案托管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大额医疗保险救助金如何筹集?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潍坊市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享受大额医疗待遇。现行政策规定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每年4月一次性缴纳,由单位负责缴纳,也可由个人缴纳。为方便退休人员缴纳,除本人特殊要求外,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中代扣缴纳。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以成都为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区别如下:1、缴费时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按月缴纳,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一年缴一次,头一年办理的是次年保险费用。2、待遇享受开始时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需要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住院费用才可以报销。医保从中断之日起4个月以上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住院医疗费报销,需再次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住院费用才能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保险有效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没有等待期。3、待遇标准在住院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和普通门诊待遇等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建议可以向成都社保局咨询,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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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有哪些

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单次费用在4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有哪些

6.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是那些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要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标准和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劳动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点药店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

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三大部分:1、门、急诊。2、住院。3、大额医疗互助。门、急诊和住院的报销是在扣除了免赔额以后按百分比报销的。大额医疗互助是指当参保人员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大大超出我们个人所能承受的医疗支付能力的时候,由社会团体资助,当然这部分也有我们平时所缴纳社保的付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方面

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吗

1、没错,属于社保的一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医保”。

2、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