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的信用合作社股票

2024-05-14

1. 1954年的信用合作社股票

  1956年“股票”值多少?16日下午,老家在尚干镇现居鼓楼区的林女士拿着3张1956年版的“股票”,来到祥谦信用社。
  祥谦信用社:
  “股票”可兑换等额现金
  记者看到,这3张“股票”呈暗红色,由于年代久远,票面有些破损皱褶。3张“股票”均系1956年县洋下信用合作社发行,正面盖有当时的理事主任、会计的私章,持有人为“林成堂”。背面盖有“闽侯县洋下信用合作社”的公章及“56年分红付讫”的三角形章。
  经过多年调整,原洋下信用合作社现在改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祥谦信用社。该信用社负责人林先生看完林女士出具的3张“股票”后表示,那个年代中国还没有股票,这些“股票”实为“股金”,因当时均称“票”(如粮票、布票等),故而得名。当时各村均设有信用合作社,相当于现在以融资形式成立的农村“互助会”。后经数次改制、合并,成了现在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林先生说,按国家及县信用社合作联社的有关规定,可以按照其本金(即每张“股票”面值2元)兑换成等额现金,即以投资多少返还多少的原则,可为林女士将面值共6元的“股票”兑成6元现金。据了解,1984年,全县曾统一分红过一次,并将这些票置换成红色封皮《股金证》。
  林女士:
  远远不止兑这个数目
  林女士说,这3张面额均为2元的“股票”,系其已故的爷爷林成堂留下来的。7、8年前,她曾听说一位老依姆用类似“股票”兑了数十万元现金。但当时她忙于工作,并没把这事情放在心上。去年,在银行上班的甥女劝她把“股票”兑成现金,于是将封存在箱底的3张“股票”重新翻出来。据林女士介绍,她从去年年底开始辗转奔波于铜盘信用社、晋安信用社、银河信用社等,均无果而终。于是,她来到原先发行地兑现金,但对于祥谦信用社的“6元的“股票”兑成6元现金”的说法难以接受。她觉得这么多年了,算上历次(年)分红和利息,应该远远不止兑这个数目。
  律师:
  具体兑换金额具体分析
  对此,福建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建善认为,此事件属于政策性遗留问题,如果当时的政策法规有规定“股票”等额兑换现金的话,就只值2元。如果国家没有出台政策规定,那么当时的2元面值与现在的2元现金不能等同,但具体兑换金额还得按照所投“股票”占总份额、金额的多少及经营效益等具体情况具体定论,有可能不止2元,有可能低于2元,也有可能正好值现在的2元。

1954年的信用合作社股票

2. 农村信用合作社原始股是什么意思

1、农村信用社的原始股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
2、购买原始股要先知道什么是原始股,看它的发行,也就是看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3. 我有两张1954年的信用合作社股票

首先,这是肯定有用的。因为发行的股票不论是否挂牌交易,都属于有价证券。一个有价证券在没有赎回之前,都具有票面所规定的权利。也就是说,这张股票现在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你可以随时找那家信用社让他兑换。同时,根据当时发行的总股本和市值的比率来计算,这张股票很可能会增值。你可以直接到信用社里询问他们的赎回价格。

我有两张1954年的信用合作社股票

4. 1983年入股农村信用社入股2元,现在该找谁兑现呢?

1983年入股农村信用社2元,现在该找谁兑现?现在理论上可以兑现,但是实际上要兑现的话还有一定的困难。

现在该找谁兑现呢
信用社也好,供销社也好,过去了这么多年,原来的当事人早已不知去向,而且如今已经翻盘好几次了,原来的名号也已经不存在了,已经由过去的小股份信用社,变成了如今的跨地区联合的股份制合作社。
找当事人找不到,找单位,单位也改变了字号,加上又没有政策,就像供销社如今已经卖给了个人,谁还来承担这笔费用。按道理来讲,农民入股的这笔钱,无论多少,都是应该兑付的,当初如果没有农民的这笔钱,你不会发展到今天。钱虽说不是很多,可这在当时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
兑现困难原因

1.你的股金可能已经被清退了。农信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对股东管理方面也经历了很长时间,很多地方的信用社在进行改制成农商行的时候,对小股东进行了集中的清退,包括入股几块钱的、几十块钱甚至是几千元的这些小股东。由于1980年代通讯不发达,很多农民在入股的时候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很多信用社在清退中小股东的时候只是在营业网点进行了公告,张贴了公示,让小股东去办理退股手续,并支付给中小股东相应的股本和股金分红。但是很多人已经去世了或者不知道这个消息,因此没有去办理退股手续,股金证也一直在留著。
2.入股2元,现在能兑现吗?答案是很难兑现,这并不是信用社不讲信用或者推诿。就算你拿著股金证明去了,也很难兑现,首先信用社肯定承认你是他们的股东,承认你的股金证明是真实的,但是依然无法给你兑现,因为信用社的股权登记现在早已实现了电子化管理,也就是在电脑上记载并管理的。1983年入股的时候,那个时候肯定是在纸质版的股金登记簿上记载的,经过近40年的发展和管理,现在说不定当时的股金登记簿已经销毁或者丢失了,没有为你办理股金分红手续的依据,无法为你办理股金分红手续。

3.如果分红,那么2元股金能分多少呢?其实真的没有多少。我们简单算一下,如果按照每年15%分红计算的话,每年分红为2*15%=0.3元,也就是3毛钱。1983年到现在按40年计算,假如年年都按15%分红,那么40年也才是12元,其实任何信用社也不可能做到年年分红,而且都是按照15%这么高的分红率去分红。就算把给你配的股加上,把你的股本金2元加上,把分红的12元也加上,也超不过20元,
因此可见就算信用社给你兑现也真的没有多少钱。但是不得不说货币贬值真的很厉害,1983年的2元的购买力远超现在的200元,当时的2元入股,40年过去了只能分20元左右,可见钱贬值速度真的很快。
那么这个钱农民还能不能要回来
个人认为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你想想,找原单位,原单位已经翻盘,是不会主动来承担这笔费用的,因为已经转制谁能来承担这个债务。如果走法律程序,现在打官司,说道又特别多,又是合同,又是时效,怎么追溯?恐怕法院也不会受理。

个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采取行政手段,如果大家都有这笔股份,带著证据找相关部门,敦促相关部门,用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就像我们这里供销社已经卖给了个人,这个钱应该由谁来岀,原单位能不能承担,这就要他们原单位和买主来协调,如果原单位解决了这个问题,农民的股份问题自然也就能解决了。不然单靠哪个人岀面,怕是不好解决。

5. 农村信用社股东有用吗

法律分析:股东是有用的,可以要求进行分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农村信用社股东有用吗

6.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和习惯也开始逐渐转变,就像消费观念的转变就是年轻人和老一辈人之间最大的区别之一。除此之外和老一辈人相比较对于存款的理财,年轻人也更加大胆。但是这并不是说老一辈的人就不懂得理财,我国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就有一部分人拿着自己的存款,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入股。
前段时间有人在网络平台上面发布动态,说自己在收拾家里老人的屋子时,发现一本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股金证。这本股金证是自己的长辈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入股的证明。
上面显示入股了20元。在那个年代20元已经算得上是不少的金额。但是在前往信用社想要将股份的分红拿回来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农村信用社是什么
在80年代20元的资金已经算得上是一笔“大钱”了,所以这么多年下来所能拿到的分红应该不少。但是因为股金证书已经作废多年,所以最终被信用社的人拒绝。
没办法拿回分红确实会令人感到不甘心,毕竟在当年是实打实地进行了入股。那么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农村信用社到底是什么地方。
首先农村性用社和农业银行都是属于我国的金融机构,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农村信用社最早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后进行设立的,其实质是由社员进行入股,然后进行民主管理的机构。
所以说农村信用社其实就是为诸多社员,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的一个金融机构。最早的农村信用社其实就是央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并且最初的农村信用社是隶属于我国农业银行的机构,并且进行统一管理。
在1996年8月我国国务院颁发了相关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提到,农村信用社脱离和中国农业银行之间的行政关系。从此之后农村信用社便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县联社共同管理。
前者负责金融监管方面而后者负责业务方面的管理。从本质上来看农村信用社依然属于银行一类的金融机构,但是在新时代的发展下农村信用社有了更多的职责。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城市建设一路披荆斩棘,但是随着城市发展到一定时期的时候,农村的发展也需要大步向前。所以农村信用社同时还承担着支持农村建设发展的重担,并不是人们想象中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赚钱的金融机构。
从量级方面考虑,农村信用社和银行并不是属于同一层次。就目前而言,我国五大银行以及三大政策行都是属于副部级的机构。农村信用社虽然没有明确级别,但综合其功能算得上是副厅级别的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信用社的规模达到一定量级之后,就可以申请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前提是需要将相关资料提交中国银监会,并且通过审批。
所以总体而言与农业银行相比较,农村信用社的功能相对而言要单一一些。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也都是来自于合作社缴纳的股金、一定的存款以及留存在这里的公积金。与银行最大的不同就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基本都是用来解决社员本人的资金需求。那么80年代的信用社分红又是怎么回事呢?
二、农村信用社分红
在文章开头提到的80年代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入股,因为股金证过期被拒绝分红的情况其实并不算少。从村信用社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角度考虑,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就是因为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多次的整体改革。这些改革使得这个机构更加的完善,但是也使得农村信用社的股权结构与以前相比发生了更大的改变。
在我国诸多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就是当地最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在早期成立的时候,农村信用社主要依靠的是社员的入股。同时还肩负着为了农村地区的经济进行服务的重任,在地区内属于不可或缺的金融机构。
但是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还较为落后,那个时候人们的手里也没有什么存款。所以当年在农村信用社进行入股的人们,大多数都是入股3元到5元之间。入股较多的大部分也就是十几、几十元,那个时候能在农村信用社入股超过百元的,在全国范围也是凤毛麟角。
入股就会有分红,所以只要是人们当年在农村信用社参股,那么在农村信用社年终进行财务核算的时候就会进行分红。这也是一部分人前往农村信用社之后却被告知无法领取之后非常不满的原因,毕竟当年可是真金白银地进行了入股。那么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又该怎么办呢?
三、改革对入股分红的影响
前文提到农村信用社在发展历史中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其原因就是因为与正规的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并不是十分规范。并且在时代发展中,很多银行不仅将发展方向放在城市里面,在各个农村地区也进行了深入布局。
所以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的竞争能力不断下降,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甚至出现了连续亏损的情况。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对于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多次改革,并且对于之前入股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和分红问题,在改革相关文件中都有显示。
首先就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之前的信用社社员所持有的的股金进行确认清理。在审批通过之后,便将原有的本金和分红直接退还给社员。
还有一条则是表示制定关于增资扩股的相关方案,也就是对股权结构进行重新设置。在这条规定之下,入股农村信用社的门槛提高了不少,并且每一股的认购金额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
结语
当然了不论是理清还是重新构架股权,并不是说之前的入股就没有了。只是之后这些入股的股金,不再是凭借股金的性质进行相关管理。很多农村信用社都会将这些股金进行开户存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活期存款的形式进行留存。

7.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

乡村信用社办的股金结算方法:

(1)持身份证及股金证到入股信用社解决退股手续,

(2)信用社工作人员会按照你的入股时间分别以每年的股金红利率计量你的股金红利.

银监要求乡村信用社股金退股必须需要以下要求,能够解决退股:

(1)股东提议退股申请;

(2)信用社盈利,退股后资本充足率达到限定要求.

(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

(4)经理事会认可.股金返利多少根据信用社盈利情况决定.【摘要】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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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信用社办的股金结算方法: (1)持身份证及股金证到入股信用社解决退股手续, (2)信用社工作人员会按照你的入股时间分别以每年的股金红利率计量你的股金红利. 银监...【回答】
乡村信用社办的股金结算方法:

(1)持身份证及股金证到入股信用社解决退股手续,

(2)信用社工作人员会按照你的入股时间分别以每年的股金红利率计量你的股金红利.

银监要求乡村信用社股金退股必须需要以下要求,能够解决退股:

(1)股东提议退股申请;

(2)信用社盈利,退股后资本充足率达到限定要求.

(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

(4)经理事会认可.股金返利多少根据信用社盈利情况决定.【回答】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

8.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这4种方式,我们分别作详细介绍。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摘要】
8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怎么处理?【提问】
您好【回答】
您好【提问】
八四年入股农村信用社的话,现在很多已经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去找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办理退股手续也可以申请分红,不过分红需要根据营业状态而定【回答】
您好 可以凭借您当时的股金凭证到那边去结算【回答】
她们说两股就给二百元【提问】
您现在是觉得这个补偿方式您不满意对吗【回答】
四十年不可能这么少【提问】
如果不满意现有解决办法可以可以拿着股东身份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回答】
银监局行吗【提问】
直接去法院起诉【回答】
属于合同纠纷【提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这4种方式,我们分别作详细介绍。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