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出问题了,业务员承担法律责任吗 ?

2024-05-16

1. 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出问题了,业务员承担法律责任吗 ?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业务员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诈骗,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行业,依然从事这一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犯罪行为人,犯罪后果主要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3.如果公司为空壳公司,是为了从事犯罪行为而成立的,则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出问题了,业务员承担法律责任吗 ?

2. 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出问题了,业务员承担法律责任吗

1.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是理财产品出问题导致公司正常破产,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是非法集资,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理财公司正常宣布破产不会有责任,如果是非法集资可能会有责任,要看情节的轻重,轻者退还非法所得,重者按照刑法判刑。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业务员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诈骗,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行业,依然从事这一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犯罪行为人,犯罪后果主要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3)如果公司为空壳公司,是为了从事犯罪行为而成立的,则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1.警察定位为非法集资,业务员确实不知道是非法集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业务员在明知该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仍然为其效力应该构成非法集资罪。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人贷、陆金所、借贷宝、银行等。
1、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3、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扩展资料:
主要趋势:
其一,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
其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动态管理类产品的逐步增多,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灵活多变和高流动性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优势。然而,该类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问题值得关注。
其四,POP(Product of Product)的逐步繁荣,通过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投资组合构建来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4.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主要有这几类:债券型、信托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包括储蓄、基金、国债、债券、外汇、股票、炒金等。另外,理财产品根据风险等级可以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根据收益类型分为:保本、保本保息、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终止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销售的截止日期,除了截止日期还可以继续购买该款理财产品,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就不能再购买该款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应返还本金和利息的日期。到期日当天就可以收到本金和利息,如果没收到就要找发行该款理财产品的机构咨询原因。银行理财顾问要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对于理财顾问经验和背景,46%的投资家庭希望服务于自己的理财顾问是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深专家,这样才能保证所提供的理财服务更专业和更有收益保障。

5.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人贷、陆金所、借贷宝、银行等。
1、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3、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扩展资料:
主要趋势:
其一,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
其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动态管理类产品的逐步增多,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灵活多变和高流动性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优势。然而,该类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问题值得关注。
其四,POP(ProductofProduct)的逐步繁荣,通过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投资组合构建来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6. 投资理财公司有风险吗,具体表现是什么

1、各种证照是否齐全(证件不全有风险)
2、投资方式是否能理解(投资方式你理解不了有风险)
3、收益如何来,如何做到稳定,风险是什么,如何规避(没有稳定收益的能力有风险)
4、是否有风险提示(没有告知风险有风险)
5、签署合同是否是保本保收益,非保本要明确风险比例,超出风险后如何处理(没有签合同或者在合同里面明确风险就有风险)
所以,能清晰以上细节就基本上可以参与了。

7. 代理理财合同法律风险

有一个擅长投资理财的朋友      想把闲置的钱让朋友帮忙理财      双方是多年的好友      签订书面合同多见外      但是事与愿违      投资理财的回报让人大跌眼镜      朋友反目、对簿公堂      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看看委托他人投资理财前需要了解的法律风险      案情简介
      陈某与王某系高中同班同学。2017年开始,陈某与王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就委托王某代为投资理财达成一致,陈某开立股票开户后,王某要求陈某提供股票账号及密码,由他来进行股票交易操作。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当月盈利部分的50%归王某,之后每月提成按30%计算。陈某委托王某代为投资理财后,前后将总计40万元款项存入股票账户,期间王某多次承诺对陈某的投资理财款予以保本。2017年3月陈某将约定的股票盈利部分的50%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给了王某,总计9600元。之后至5月初,由王某代为投资理财的股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共计亏损159 000元,剩余241 000元。此后,王某提出要将股票账户内剩余资金购买黄金,称黄金回本快,随后王某提供了购买黄金的链接,并远程遥控指导陈某开立了黄金交易账户,并将241 000元转入黄金账户,此后该账户一直由王某进行操作。后陈某询问资金情况,王某说钱没了,要求陈某再去借款,投入资金用以回本,并一再保证,不会再有损失,回本只是时间问题。最后,陈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向王某支付70 000元。此后,陈某多次询问王某投资理财资金情况,王某均敷衍了事。期间,陈某亦多次向王某索要购买黄金的网站及账户交易记录、密码等信息,王某均以网站更换了域名,无法登录等理由搪塞。      后王某拒不返还理财款,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赔偿陈某投资理财款损失470 000元并支付利息。      裁判结果
      双方当事人约定,陈某将自己名下的投资账户交予王某,由王某自行决定投资品种和规模,并支付给陈某一定比例的收益。尽管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但上述行为模式符合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特征,双方在事实上建立了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法律关系。      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关于“保本”的约定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这一约定违背了金融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也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故该保底约定应属无效。因保底条款系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和核心条款,故保底条款无效,则双方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投资风险应由陈某与王某分担。      本案中,王某较陈某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意识,陈某也因此信赖王某并委托其代为理财,王某收取30%—50%的投资收益,应当履行审慎、勤勉的受托理财义务,作出理性决策并在投资发生亏损时及时止损,但王某在发生亏损时,向陈某继续推荐其他理财方式,并对可能的收益作出积极承诺,使陈某追加更多的资金投入,不仅未能挽回损失,且最终因该投资平台关闭导致陈某投资本金全部亏损,王某对此应负主要责任。综上,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损失29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提示
      进行委托炒股之前,要辨别受托人是否为证券从业人员      针对实践中投资人通过委托在证券公司任职的证券公司人员炒股的现象,建议投资人谨慎委托,此种委托系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委托,若因此产生纠纷,作为委托人的投资人将面临委托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即使委托合同约定了由受托人承担损失,及相应的亏损后的法律责任承担,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不要委托证券从业人员代为炒股投资。若委托非证券人员投资,也应该谨慎签订相应的委托投资理财合同。      签订委托理财合同之前,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或律师,避免签订无效条款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理财之初,即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开户、操作、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应当详细讨论并固定下来。委托人对受托人理财的资质及能力应当在充分评估后理性判断,不应仅仅因为特殊关系而盲目信任。如果投资金额过大,建议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咨询或者请相关专业人员介入把控风险,以免后续出现不可控或者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风险。例如该案出现的保底条款因违反公平原则、违反金融市场交易规则与风险分配而被认定无效。      发现资产不断减少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委托人要及时准确掌握账户信息,不要做“甩手掌柜”,应当经常了解自己的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情况,如果发现资产大幅缩水,可以及时修改证券账户密码,并且要求对方出具欠条等书面凭证,及时与其进行交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代理理财合同法律风险

8. 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可靠吗?风险控制很重要

      许多投资新手在越来越了解理财产品后,开始慢慢接触一些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比如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这些公司的预计预期收益率会更高一些,那么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可靠吗?这些东西一定要了解。
一、投资公司理财产品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和其他产品一样具有风险性的,且基本不保证本金。对于一般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来说,适合投资的方向为投资公司的债权投资,相较于股权和证券投资风险会低很多。二、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可靠吗?      1、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      投资公司的产品很多,投资者应该要清楚产品性质,根据理财产品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选择,风险承受力较小的投资者,一定要谨慎投资。      2、投资公司的专业性      投资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越强,承受的风险越低,一些投资公司利率很高,但是风险更高,其资质一定要了解清楚,降低风险。      很多投资公司以业务销量为重,再根据你的投资需求时,会趋向于预期收益更大的产品介绍,客观性较差,所以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谨慎细心。      3、预期收益率更具有竞争力      与专业度较高的投资公司相比,较小的投资公司为吸引客户资金,会预期收益较高的产品竞争,但是同样会加大风险。      以上是关于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可靠吗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