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2024-05-16

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0〕1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0〕11号),设立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2.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联络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统计等工作;汇集、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境)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站干部队伍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站人员调整配备,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站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三)公务员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登记、培训、考核、奖惩、职务任免、职务升降、交流、回避、遴选、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定公务员培训规划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年度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的使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惩戒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相关规定,并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和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加挂“邵东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审查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初定或确认全县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人选;指导和推行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转发和下发以及资格证书审验核发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和专家的工作;协助做好专家医疗保健、休假、学术技术交流和生活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承办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及管理服务工作。(六)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政策;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县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协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素质教育管理工作。(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拟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本级社保补贴发放的审定工作;落实全县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外国人(不含专家)及台、港、澳居民来本地就业审批、发证和管理;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八)养老保险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县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据权限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指导监督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县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属在邵企业和县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九)工伤医疗保险股组织实施全县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标准;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和监管;负责由经办机构初审的县直基本医疗特殊病种门诊及家庭病床的评审、确认及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县直医疗、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工伤调查和预防工作;承担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及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的工作;指导监督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十)基金财务监督监察办公室(加挂“邵东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财务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社保基金的联合稽查和稽核;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督政策,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县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机构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监察工作任务;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一)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新录用的公务员、干部的初任培训工作;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培训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定点及技能鉴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参与 “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十二)劳动关系与法规股制定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系统协会工作。指导实施全县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十三)邵东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三)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邵(回邵)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军转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4.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简介

2010年12月,因机构改革,原邵东县人事局和原邵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为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为局长、党委书记:周坚强,党委副书记尹小林,副局长:申文明、李顺刚、潘红斌、禹文梨、周百发、曾时联、李高春,纪检书记王君莲,党委委员成余中、刘卫民、赵云江、刘建华、罗旭辉。 党委书记、局长周坚强: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尹小林:协助局长处理局日常工作,分管工伤医疗保险股、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工伤保险管理站工作。副局长申文明: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招商引资工作。副局长、就业服务局长李顺刚:分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失业保险站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局全面工作。副局长潘红斌: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外专及专家服务、兴工强县工作。副局长禹文梨:分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市场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信息中心工作。副局长周百发:分管办公室、局机关财务工作。副局长曾时联:分管绩效考核办、军转办、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李高春:分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站、乡(镇、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纪委书记王君莲:分管工资福利股、基金财务监督办公室、监察室、作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党委成员成余中:分管政工股、职介中心工作。党委成员、社会劳动保险站站长刘卫民:分管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作,负责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全面工作。党委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赵云江:分管行政审批法规股、劳动监察工作,协管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党委成员刘建华:分管职业能力建设股、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建设扶贫工作。党委成员罗旭辉: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企业改制工作,协管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工会主席龙美平:分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站工作,负责工会、创卫创文、双联工作。

5.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一)邵阳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为邵阳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常设办事正科级行政机构,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估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与具体指导市绩效评估工作;督促检查纳入评估范围的工作落实情况,综合掌握评估工作动态;受理对评估工作的投诉、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落实党委、政府和绩效评估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编制:核定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副主任2名(高配正科级)。(二)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原人事仲裁职能划入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三)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领导分工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祥国:协助分管党的建设、政工(人事)、公务员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动关系(企业改制)、信访维稳、12333咨询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工会、团委工作。分管政工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信访维稳科、军官转业安置科(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12333咨询服务中心。【摘要】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领导分工【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收到,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回答】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党委书记、局长  贺祝民: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绩效考核和重点民生工作。【回答】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祥国:协助分管党的建设、政工(人事)、公务员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动关系(企业改制)、信访维稳、12333咨询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工会、团委工作。分管政工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信访维稳科、军官转业安置科(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12333咨询服务中心。【回答】
副局长  岳荣俊:协助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力资源考试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工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工伤保险管理处、人力资源考试院。【回答】
党委委员、副局长  曾玉娥:协助分管工资福利、就业与失业、职业能力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分管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职业能力鉴定中心,联系指导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工作。【回答】
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育红:协助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规划财务、宣传、后勤服务、专家管理、基金监督工作。联系妇委会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专家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回答】
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彭茂华:负责局系统党的纪律监督、执纪和依法办案。【回答】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赵友明:
协助分管法规、劳动监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统计信息工作。联系人社协会工作。分管法规科、统计信息科、劳动监察局、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督管理站、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回答】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吕光华:负责机关党建、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分管养老保险工作。分管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回答】
原工会主席  殷志斌:
协助分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幼儿园工作。协助企业改制工作。分管市直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科、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负责工会工作。【回答】
副调研员  王中华:协助王祥国同志工作;
调研员  陈世安:协助岳荣俊同志工作;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  伍锡武(高配副处):协助曾玉娥同志工作。
调研员  阳新光:协助胡育红同志工作;
副调研员  卿义祥:协助赵友明同志工作,负责驻村扶贫队工作。
调研员  段立成:协助吕光华同志工作。【回答】
以上是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领导分工情况。【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对我的服务满意,还请给个赞,祝您生活愉快~[鲜花]【回答】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领导分工

8.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4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2名、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书记1名,总会计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高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含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高配副处);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军官转业安置科副科长高配正科1名、农村社会保险科副科长高配正科1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1名、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配正科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全额拔款事业编制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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