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快递可以寄法律传票嘛?

2024-05-13

1. 汇通快递可以寄法律传票嘛?

可以啊,前几天我朋友用过,

汇通快递可以寄法律传票嘛?

2. 佘家镇汇通合作社受法律保护保护吗?

只要是依法成立了这种合作社,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3. 咸阳汇通十字(嘉阳新都)拆迁合法么?

咸阳汇通十字(嘉阳新都)拆迁无法律依据
第一.《城市拆迁管理条例》不适用于汇通十字拆迁改造项目,因为“嘉阳新都”小区的开发商咸阳嘉侨已经为其所开发的土地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该地片属于出让土地。
第二.该地片附属建筑的50%产权属于咸阳嘉侨、并且土地证也在咸阳嘉侨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未经咸阳嘉侨与政府办理相关手续,该地片是不可能取得《拆迁许可证》的。
第三.咸阳嘉侨具有相当丰富的拆迁经验,其在全国好几个城市都接手过城市拆迁改造项目,并对相关的司法诉讼很有心得。如汇嘉阳新都所处地片,其建筑拆迁补偿应该有三项:1.退还土地出让金 2.补偿50年地价 3.安置房屋
第四.该地片中的两栋国企建筑与咸阳嘉侨至少有18年的房屋纠纷,解决这些就需要至少3-5年的时间,到最高院的判决下达为止。(其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管理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1999年通过建设部批准并予以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一节规定: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迁其地上房屋时,对该土地使用权如果视为提前收回处理,则应在拆迁补偿估价中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估价。此种土地使用权补偿估价,应根据该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所对应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城市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补偿应当同时给予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及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以补偿。这是目前唯一能见到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补偿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咸阳汇通十字(嘉阳新都)拆迁合法么?

4. 百世汇通快递公司丢失价值600多包裹,只愿意赔付75元,有法律依据吗?

这是我在汇通快递服务条款里看到的一条,感觉有点符合你的情况。 
在托寄过程中,因本公司的疏忽导致货物出现任何损毁、遗失或被盗等情况,且托运人未进行平均保件的,本公司对遗失货物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最高限额按照运价5倍赔付。但货物的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的业务,用于寄较贵重的包裹,你估计是寄件的时候没有保价,节哀顺变,哎。

5. 百世汇通快递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百世汇通快递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6. 快递不送货上门。私自把快递放在菜鸟驿站。让客户去自提。这样的做法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是违法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二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