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2024-05-16

1.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四条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第二十五条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第二十七条 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2.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每小时()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每小时1小时20元左右。兼职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学生私自获取的,比如说找家教、开网店、自己创业、派传单等校外兼职;第二种则是学校提供的岗位,比如说到学生办公室当助理、到图书馆当管理员等,一般称为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第一种的工作强度和收入情况,往往取决于个人。有的同学勤劳肯干,一个月下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成问题;有的同学喜欢舒适不强求,能赚一点是一点,挣多花多、挣少花少;个别同学”头脑灵活”,几年下来,不仅不需要花家里钱,还有余钱。更有甚者,在校或刚毕业时已能闯出一片天地。第二种工作,相对而言,要中规中矩得多。学校提供的岗位,工作难度适中、工作内容适宜,收入有保障,更因为不需要占用太多个人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很抢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3. 校内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多少元

1小时20元左右。
兼职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学生私自获取的,比如说找家教、开网店、自己创业、派传单等校外兼职;第二种则是学校提供的岗位,比如说到学生办公室当助理、到图书馆当管理员等,一般称为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





第一种的工作强度和收入情况,往往取决于个人。有的同学勤劳肯干,一个月下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成问题;有的同学喜欢舒适不强求,能赚一点是一点,挣多花多、挣少花少;个别同学”头脑灵活”,几年下来,不仅不需要花家里钱,还有余钱。更有甚者,在校或刚毕业时已能闯出一片天地。
第二种工作,相对而言,要中规中矩得多。学校提供的岗位,工作难度适中、工作内容适宜,收入有保障,更因为不需要占用太多个人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很抢手。
那么,通过第二种形式:勤工助学,每位同学一个月都能拿到多少工资呢?又要工作多长时间呢?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 下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简称《办法》)的通知,对高校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勤工助学。

校内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多少元

4.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 )的学生?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第五条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

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六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5.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每小时()

1小时20元左右。
兼职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学生私自获取的,比如说找家教、开网店、自己创业、派传单等校外兼职;第二种则是学校提供的岗位,比如说到学生办公室当助理、到图书馆当管理员等,一般称为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



第一种的工作强度和收入情况,往往取决于个人。有的同学勤劳肯干,一个月下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成问题;有的同学喜欢舒适不强求,能赚一点是一点,挣多花多、挣少花少;个别同学”头脑灵活”,几年下来,不仅不需要花家里钱,还有余钱。更有甚者,在校或刚毕业时已能闯出一片天地。
第二种工作,相对而言,要中规中矩得多。学校提供的岗位,工作难度适中、工作内容适宜,收入有保障,更因为不需要占用太多个人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很抢手。
那么,通过第二种形式:勤工助学,每位同学一个月都能拿到多少工资呢?又要工作多长时间呢?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 下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简称《办法》)的通知,对高校 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勤工助学。
有了“时间上限”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根据《办法》,勤工助学有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在酬金方面: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办法》还指出,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
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每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