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2024-05-12

1. 关于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关于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2. 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较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第二套房子首付如何规定的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4. 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条件:①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中途无断档、晚缴或提取;②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不良记录。若有未结清商贷,满足相关条件也可申请。2、公积金贷款额度:沈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人40万,双人60万,三人80万。计算公式为:个人缴存额÷个人缴存比×0.4×12×贷款年限;注意:最高可贷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余额不足2万元的,最高按30万申请。3、公积金贷款比例:①首套公积金贷款,房龄在10年内的能贷7成,房龄在10年以上的能贷6成;②二套公积金贷款,房龄在10年内的能贷5成,房龄在10年以上的能贷4成。4、公积金贷款年限:按房龄计算:35-房龄;按贷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大年龄-现在年龄。二者取最低值,上限为30年。首次:男性不能超过65周岁,女性不能超过60周岁;非首次:男性不能超过60周岁,女性不能超过55周岁。5、公积金房贷利率:目前,商业贷款记录也作为公积金二套房认定的标准,首付比例为五成。【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5. 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

6. 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36 0.40 
上年结转 2.25 2.6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75 4.00 
五年以上 4.30 4.50 
三、试点项目贷款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钱存款利率表如下,2011年2月9日最新数据
项目 年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40 
(二)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0 
六个月 2.80 
一年 3.00 
二年 3.90 
三年 4.50 
五年 5.0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60 
三年 2.80 
五年 3.00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层次利率打6折 
二、协议存款 1.21 
三、通知存款   
一天  0.85 
七天  1.39 
利率计算公式:
每期还款=每期本金+每期利息
每期本金=贷款总额/规则年数
每期利息=(贷款总额-上年已还)*年利率
每月还款=贷款总额/规则年数+(贷款总额-上年已还)*月利率

第一年还款=480000/10+(480000-0)*5.94%=76512元
第二年还款=480000/10+(480000-76512)*5.94%=71967.1872元
第三年还款=480000/10+(480000-71967.1872)*5.94%=72237.1490803元

7. 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缴存职工在取得有效凭证二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为:
(1)职工购买住房,以购房首付发票、全额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任一有效证明取得之日起二年内。
(2)职工购买二手住房的,以所购房产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任一有效证明取得之日起二年内。
(3)职工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任一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二年内。为职工提供更宽松的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实现“应贷尽贷”。
3、暂停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与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倍数挂钩的规定。
4、购房职工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确定贷款额度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方还款收入按2000元/月标准计算。此项调整,能基本满足所有职工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的申请要求。
5、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限由原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的基础上,再放宽5年,即延长10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
6、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首付款比例统一降至20%;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即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连续缴存时间限制,利率按首次贷款标准执行。
7、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工作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上级要求,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举将有力地支持在外工作的人士回饶购房。
8、缴存职工本人为子女在本市、以及缴存职工本人或为子女在异地(本市范围外)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个人购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8. 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策

一、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网上预登记,申请通过后20天内提取
1、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
2、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3、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提交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应提取资料,通过审批后持与上传资料相符的提取材料(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网上预登记,网络密码若重置提取密码也将随之改变。
二、广州公积金可网上查询公积金流水
1、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市民还可以进行个人总账查询操作,可查询到个人账户的总账信息,包括姓名、公积金账号、证件号、所在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当前余额、账户状态、当年缴存额、当年提取额和上年结转余额等信息。
2、同时,还可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明细账查询操作。可以查询在选定的时间段,个人账户发生的所有业务明细情况。
3、职工还可通过“流水查询”模块,查询选定时间段内个人公积金账号下的相关业务交易信息,可供查询的业务类型有:公积金提取预登记、公积金贷款信息等。各申请查询操作步骤相同。以公积金提取预登记为例,单击“查询”-〉“流水查询”,选择时间段和业务类型,显示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流水查询界面。
三、公积金不可用于购买商铺和车位
1、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转移登记(即交易过户)或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二手楼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不能通过银行自动转账的方式将借款人缴存的公积金直接归还贷款本息,而只能采取先供款再办理提取方式。
3、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公积金办事处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车位。
四、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公积金贷款额度暂不变
广州公积金中心规定,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更新名单,包括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放款审批不超15工作日
4、广州公积金贷款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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