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2024-05-16

1.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2. 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首先到公积金管理领取申请审批表,原商业贷款银行在申请表上证实商业贷款本金金额及有无逾期等情况,审批并指定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银行网点,借款申请人将房屋权证原件交与担保公司总部,并用自有资金或用担保公司的资金将原商业贷款还清,申请人将原商业贷款的他项权证,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交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商贷转公积金步骤?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商贷转公积金步骤?

4. 公积金转商贷办理流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5.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1、持购房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各区县相应的银行房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2、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等待银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4、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5、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的约定。6、银行划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

6.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如果出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者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同样也是可以的,在实践中一般需要的条件有: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当然具体的条件还是要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住房贷款申请的条件
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没有较大的贷款在身,例如尚未偿还完毕的住房商贷、汽车贷款等。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条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二、贷款者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贷款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利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不同);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5)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6)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7)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8)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9)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0)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1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那首先,你需要向商贷银行提出申请。然后领取《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转贷资料夹》,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商贷银行,以下这些资料也是必须同时提交的:贷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商贷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购房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所有产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所需材料。
再其次,材料提交完成后,银行会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符合规定,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商转公的要求,银行需告知转贷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相关材料至少包含,个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房屋两证、银行出具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三,到了这一步就开始签合同了,商转公申请人拿到担保公司担保函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对于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商贷部分需要用自有资金补足。
第四,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后,担保公司会帮你解除商贷房贷抵押手续,并转入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8.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步奏: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4、客户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客户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工具/原料
公积金贷款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注意事项
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必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申请人要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这是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是什么的回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7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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