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资产合法不

2024-05-13

1. 智慧资产合法不

智慧资产合法和属于第一发明人所有。 

智慧财产、智慧财产权利、智慧财产利益是不同的概念。对智慧财产权利,既应当赋予物权性请求权,也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而对智慧财产利益,只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对智慧财产权利,应当坚持法定主义的观念,而对智慧财产权利以外的智慧财产利益的保护,应当坚持自然权利的观念;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智慧财产特别法构成一个整体性智慧财产法体系。

智慧财产的范围非常宽泛。1967《成立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公约》和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利协议》的规定最有代表性。按照《成立世界智慧财产权利组织公约》第2条第9项的规定,智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权利: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与表演艺术家、录音和广播节目有关的权利;与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中的发明有关的权利;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号名称和标志有关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者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利协议》第二部分的规定,智慧财产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的权利;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的信息;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限制。我国智慧财产法规定的智慧财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智慧财产利益。可见,只要是以智慧形式表示的财产,不管是智慧财产权利还是智慧财产利益,都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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