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雪的第一案

2024-05-14

1. 石雪的第一案

2002年4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石雪被海南省公安厅处监视居住。随后,他的属下及相关金融机构20余人相继被抓,该系列案件被称为“3.30专案”,涉案金额高达264亿。这是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南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海南省审判机关审理的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海南华银公司)负责人、辽宁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金融凭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惊天大案。石雪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6亿元,挪用公款近1.2亿元,另外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央行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此案被人们称为“ 第一案”。

石雪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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