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前景

2024-04-29

1. 创业板的前景

  朋友,创业板市场也即人们通常所称的二板市场,一般是指中小企业的市场、小盘股市场、创业股市场,是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的资本市场,是交易所主板市场之外的另一种证券市场,主要目的是为新兴中小企业提供集资途径,帮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创业板虽然上市条件比较低,但我还是看好它的前景。
  1、我国终于出现了直接退市的投资市场。创业板最大特点是直接退市,这也是和主板完全不同的一个地方。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如果连续出现两年的亏损,将会被ST,假如果能够在下一年度扭亏,那么,仍然可以继续交易。这样的措施有利有弊,但我一直认为弊大于利。这种制度很容易滋生一批混混型公司和投机势力的存在,只要能够保牌,一些公司千方百计搞重组,这个过程中,最终能够真正完成本质上扭转的情况并不多见,于是,一些假重组司空见惯,投资者真伪难辨,市场危害更大。因此创业板根除了这一弊端,是其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制度保证。
  2、从世界范围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来看,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因此我对我国的创业板前景也看好。

创业板的前景

2. 中国创业板发展前景

  创业板是在主板市场之外成立的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市场。它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融募资的平台,一般进入创业板的企业都是成长性很强的高科技公司。目前世界上最出名的创业板是美国的NASDAQ,它是高科技、网络公司汇集的平台,是同第三次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一同成长起来,并在推进信息化时代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鉴于NASDAQ的成功经验,世界各地纷纷开创主板市场之外创业板,其中著名的有日本的创业板和欧洲创业板,可是这些市场毫无例外的失效了,除了作为主板的一个附庸外,它们在全面促进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方面没有起到任何明显的作用。       很多专家认为,存在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 
  一,创业板需要风险投资的基础。在美国风险投资基金非常发达,如果一个创业者拥有技术或者其他的一些专业知识,而缺乏资金,寻找风险投资是一个很理想的选择。经过一系列的评估,风险投资基金会提供资金入股,而专业人士只用提供智力资本,以无形资产的方式获得股份。风险投资基金除了在资本运作上会参与经营者的管理外,其他方面是完全开放的。在NASDAQ创立之前,等到这个公司运作非常优秀以后,风险投资便会把自己的股份出让给其他人,也包括经营者自己,当然这是股份的价格肯定已经远远高出最初的投入额。NASDAQ的成立让这种模式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一方面风险投资通过参与推动企业上市获得了极大地回报,另一方面拥有专业技术的经营者获得了再融资的平台,所以NASDAQ的繁荣向上也意味着新技术高科技的蓬勃发展。当然,不是每个风险投资项目都能得到稳定的回报,但仅一例便可以让投资人受益匪浅。巴菲特就说过,思科公司的成功运作让他的基金获得了200倍以上的回报!因此看NASDAQ的成功,就必须看风险投资的成功,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其它创业板市场总是东施效颦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二,创业板需要软实力的基础。有人说,金融危机过去后看世界经济的发展,短期要看美国,因为美国仍然在世界经济中占到相当大的份额,长期也要看美国,因为美国是全球人才和科技发展的中心。试想如果没有足够的科技开发实力和人才等软实力,风险投资又将从哪方面开始呢? 
  这两个原因决定了中国的创业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将会是一个主板市场之外的摆设,但是融资规模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动力方面,是有助益的。尽管有一些圈钱的非议。是那些中小企业、削尖头想钻进主板市场但得不到名额的企业的另外一条上市融资的路径。中国创业板发展还将任重而道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 创业板上市的优势

1、在境内创业板上市的成本远远低于在境外创业板上市,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对比,在境内创业板上市只相当于香港创业板1/2、相当于纳斯达克1/3的;
2、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以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之后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每股盈余×二级市场市盈率。当前境内创业板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高达130倍,而境外创业板的市盈率则在20-40之间,境内创业板二级市场的市盈率要高的多,这意味股东的账面价值要高很多;
3、在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能够维持相对较高的换手率,换手率越高,意味股票的交投越活跃,人们购买该只股票的意愿越高,意味着股票流通性好,进出市场比较容易,也能保证企业的人气比较旺盛;
4、在境内上市能够形成一个辐射国内市场的广告效应,提升企业知名度。中国有那么多的电子计算机交易终端,股市的投资者就是上市公司的活广告,无形的宣传效应很容易体现出来;
5、相比在境外创业板上市,境内上市的发审更加便利,且周期较短,包括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成本也大大降低。
一、分拆挂牌上市后原来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分拆挂牌上市是一样分拆,比如一股分拆成十股,则之前有一股变成十股,所有在登记的股民都应该享有的。
在股票市场上,以往的很多上市公司,在一个母公司名下,都有几个子公司。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适应创业板的需求,证监会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分拆出来,成立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因此,近来一个新概念,即分拆上市概念便应运而生了。
分拆上市概念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上市公司的一种概念。
股票分拆上市的常见两种情况:
(一)即一家母公司出售一家子公司的少数权益(一般为20%或以下),以进行子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或供股发行;
(二)一家非网络实业公司与创业投资者与新的管理队伍联合实行互联网业务分拆上市。
其实,在分拆以后,原股东应该是控股股东,每年会得到分红和股权投资收益。
所以,利润从本质上不会减少。不过,大部分利润是变成了投资收益,而得到的现金是比原来少的。
所以,分拆以后,资产和收益不会减少。反而,短期内会得到投资收益的增加。另外,在更多的资本注入了游戏业务以后,也有利于该业务的发展。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将从此不受控股公司业绩的影响,可以进行独立的融资与发展。
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把集团的各个可以独立的业务实行分拆上市,母公司成为控股公司。这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整个集团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保证了集团的基业长青。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大公司都适合分拆上市的。

创业板上市的优势

4. 创业板上市是怎样的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一、创业板上市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二、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虚假会有什处罚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创业板的发展历程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二板市场。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二板市大多经历了创建初期的辉煌,但基本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失败而告终。 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后来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世界二板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运作并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额才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第二阶段。 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2、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迅速发展,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中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权已经确定将由证监会下放到深交所。此举将提高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效率,同时也是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场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资,乃至新股IPO的审核全面由沪深交易所承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审分离”……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提案是当年全国政协会议的“一号提案”,被认为开启了在中国设立创业板的征程。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创业板“三步走”的发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风险投资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创业板在内的风险投资体系。1999年起,深交所开始着手筹建创业板,2000年10月之后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随着2001年初纳斯达克神话的破灭,香港创业板也从1200点跌到最低100多点,且国内股市丑闻频传,成思危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信,建议缓推创业板。为此,成思危在网上挨了不少骂。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块。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 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2001年初,纳市神话破灭,且国内股市频传丑闻,成思危建议缓推创业板。2001年11月,高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2002年,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2002年8月,《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深交所在国内学术界、业界对创业板纷争不已的情况下,果断调整思路,选择了第三条路,将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成思危也提出创业板“三步走”的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4年5月,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中小板。2004年6月,深市恢复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只股票上市,此后沪深股市停发新股,让路股改。2006年6月,新老划段第一股中工国际在中小板发行,两市为IPO重开闸。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2007年7月,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权威人士称2008年正式推出。2007年8月,范福春称尽快推出创业板。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预计拟融资总额约为22.48亿元。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达到81.67倍,远高于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自2009年7月IPO重启至2011年7月,先后有292家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触及283家PE机构,累计投资160.2亿元。时期,PE机构经过火红及减持已取得实践收益144.2亿元,占初始投资的近90%,即已基本收回本钱。PE的持股市值尚有约1233.5亿元,两项相加,PE的全体报答为1377.7亿元,浮盈高达760%。

创业板的发展历程

6. 创业板的上市公司

创业板上市公司名单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7. 创业板上市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创业板上市

8. 如何在创业板上市

主体资格 如下

创业板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创业板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创业板上市程序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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