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房地产的风险进行防控?

2024-05-16

1. 如何对房地产的风险进行防控?

据报道,日前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备受关注,如何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等制度设计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也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

报道称,专家表示,当前房地产调控进入“走钢丝”阶段。但这样的紧平衡不可能长期存在,任何一个富有弹性的系统,必然有冗余的调控机制,有识别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储备,随着房产价值在居民财产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加码房地产风险防控不容有失。

目前大量人口从中小城市流向大城市,只有少数十几个城市有持续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能力,这十几个城市的金融资产占我国所有金融资产的一半以上,一旦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崩溃,也就意味着50%以上的金融资产中的70%突然就没有了,这个问题不容小觑。

我国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吸纳的常住人口超过了总人口的50%,相比之下,中小城市的人口吸引力较低。随着大城市规模继续扩张,人口的聚集效应在未来会更加明显,应该建立住房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关注“房价泡沫城市”的风险防范和隔离。
希望中国经济可以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

如何对房地产的风险进行防控?

2. 房地产投资风险应对的方法有哪些?


3.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房地产投资就是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房地产业的基本经济活动中,以期将来获得不确定的收益。在这个投资活动过程中,收益与风险是同时存在的。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4. 房地产投资风险

房产买卖投资的风险有:

  (1)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上同类楼盘供给过多,市场营销竞争激烈,最终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推广成本的提高或楼盘滞销的风险。市场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开发者对市场调查分析不足所引起的,是对市场把握能力的不足。销售风险是市场竞争能力的主要风险。

  (2)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使得人们的购买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购买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会降低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这样导致房地产投资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减少,从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损失。

  (3)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

  首先,由于房地产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转移,而其实体是不能移动的。其次,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决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些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即房地产投资者在急需现金的时候却无法将手中的房地产尽快脱手,即使脱手也难达到合理的价格,从而大大影响其投资收益,所以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了变现收益上的风险。

  (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者主要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对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影响,如果采用高利率折现会影响房地产的净现值收益。二是对房地产债务资金成本的影响,如果贷款利率上升,会直接增加投资者的开发成本,加重其债务负担。

  (5)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是指由于经营上的不善或失误所造成的实际经营结果与期望值背离的可能性。产生经营性风险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由于投资者得不到准确充分的市场信息而可能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二是由于投资者对房地产的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城市规划条例及税负规定等不甚了解造成的投资或交易失败;三是因企业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而引起的未能在最有利的市场时机将手中的物业脱手,以至使其空置率过高,经营费用增加,利润低于期望值等。

  (6)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主体财务状况恶化而使房地产投资者面临着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其投资报酬的可能性。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购房者因种种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购房款;二是投资者运用财务杠杆,大量使用贷款,实施负债经营,这种方式虽然拓展了融资渠道,但是增大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加大了收不抵支、抵债的可能性。

  (7)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变动,引起的房地产需求及价格的涨跌而造成的风险。当国家政治形势稳定经济发展处于高潮时期时,房地产价格上涨;当各种政治风波出现和经济处于衰退期时,房地产需求下降和房地产价格下跌。

  (8)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人们对自然力失去控制或自然本身发生异常变化,如地震、火灾、滑坡等,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这些灾害因素往往又被称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其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对房地产业造成巨大破坏,从而对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损失。

5. 如何规避房产投资风险

一、确认房屋业主身份。
  一般情况下,买房人都是要求业主提供房产证原件来核对业主身份。但是房产证非常容易造假。确认房屋业主身份最为妥当的方式,就是亲自到房管局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该登记信息记录有业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房屋抵押状况以及房屋所有权性质等。如果情况紧急,无法到房管局核对业主身份,应当要求房产中介书面确认房产证真实合法,以防范中介诈骗买受人。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要点。
  1、支付购房款。
  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前,房屋买卖可以办理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期间,业主没有经过买受人同意的,不能处理房屋,防止业主侵害买受人合法权益。因此,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支付,以防止交易风险:(1)签订购房意向书后,买受人支付定金,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的预告登记。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可以不退还定金;若业主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受人办理转按揭手续或者支付部分购房款。(3)申请办理过户登记之后,买受人支付大部分购房款。(4)买受人领取房产证之后,支付剩余房款,但是应当留少部分尾款待全部清理完毕附属权利之后支付,防止原业主拒绝配合清理附属权利。
  2、税费的约定。
  一般情况下,业主都会把所有的交易过户税费转嫁给买受人,买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列明应当缴纳的税费清单和金额,没有列明的部分由业主承担,防止业主和中介联合欺骗买受人。
  3、按揭的约定。
  正常情况下,中介都会说买受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也是基于能够办理按揭贷款才购买房屋。因此,买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受人非因自己的重大过失或者过错,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业主退还已付房款,已经支出的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以防止买受人由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而承担违约责任。
  4、房屋附属权利的约定。
  (2)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业主承担房屋交接当日之前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费用,业主应当结清费用。
  (3)登记在房屋内的户口:如果有户口住所地在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业主限期迁出户口,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房屋周边环境的约定。
  买受人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房屋的周边环境优越才购买房屋,因此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周边环境,表明买受人是基于环境优越而购买房屋,防止业主隐瞒内情拒不如实告知买受人,而侵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6、业主的承诺。
  由于业主最为了解房屋的状况,因此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业主承诺没有隐瞒任何对买受人不利的事实,并且明确列明某些事实(如鬼宅),防止买受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房产中介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版本,往往偏袒业主一方。因此,建议买受人尽量不要直接使用房产中介提供的合同版本。若情况紧急而不得不使用房产中介提供合同版本,也应当另外签署补充协议,以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规避房产投资风险

6.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产生原因

所掌握信息不全、不准,投资决策草率。所依据的信息不够准确,或前期调研不细,对购买力及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过于乐观,都会导致在运用中出现与当初的估计有较大偏差。宏观形势出现意想不到的不利变化,由此引发多种风险。这在经济生活中也经常遇到。表现为:一是前些年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诱发建材价格上涨,工程造价跟着上涨;二是货币发行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三是房地产供求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供给严重不足的状况已成历史,供过于求,房价自然就要下降,销售难度增加,促销成本加大,期房销售几乎成为不可能。四是房地产政策及由此形成的大气候。如当前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重点从“开发”变为“购买”,这不利于刚开发并需持续投入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展。发展商主观上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房地产政策,金融政策的理解、判断或把握上出现偏差。具体表现为:发展商过分相信自己的“感觉”,而实际上“感觉”错了或反了。如有的发展商过分地相信自己会容易地找到“下家”,将项目脱手,而实际并未如愿;有的发展商在决策上项目时只考虑、分析了一时的市场供求形势,而没把开发的周期因素考虑进去,结果供求关系“此一时彼一时”,或者对市场的估计及项目自身的优势的判断过于乐观,最终导致销售困难;还有的发展商过分相信自己的“道”(即通过“关系”拿到“好项目”的能力),而经营实力(开发实力、管理能力、行销能力)不足或较弱,项目运作中难于实现预期的经营业绩。此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也是引发房地产开发中的工程建设风险的原因。[编辑]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识别如何正确估计和评价一宗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呢?通常的办法是计算投资风险率,其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一)采用国际房地产投资业常用的三个指标来识别1.投资房地产的营业率。一切能够带来收入的房地产都必然发生经营费用。以利润来维持其赚钱的能力。营业率被用来判定投资报告的净营业收入是否具有现实性。计算公式为:营业率=年营业总费用/年计划总收入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新公寓楼营业率在38%—40%之间是可行的。办公楼、商业楼有不同的营业率。营业率太低说明投资方案中有些成本费用没有考虑。太高则说明管理不善。太低或太高都说明风险太大。2.偿债收益比。营业净收入是扣除所有成本费后的收入,是偿还债务资金的基本来源。它和偿债责任的比率反映了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偿债收益比=营业净收入,要求的年偿债额偿债收益比数值越小,该项借款投资的风险越大;反之,则风险越小。住宅资产的偿债收益比一般要求超过1:2才被认为是安全的。3.保本占用率。保本占用率是计算房地产安全性的另一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保本占用率=f年营业总费用+要求的年偿债额),年计划总收入保本占用率越高,投资风险越大。可以接受的住宅资产的保本占用率一般为85%—90% 。(二)概率与数理统计的方法由于风险度量涉及到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能结果的概率分布,因而可以采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作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识别方法。这里的投资结果主要是指房地产投资的报酬回报率。而报酬回报率的概率分布的取得很不容易。虽然可以作市场调查,有已开发项目的资料,可以使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得出分布或其估计,甚至通过统计检验,但其结果只能在相对意义上代表拟开发项目的概率分布。这是因为各个房地产项目之间的差异较大,有时相距十几米的位置,即使其它条件都相同,投资的报酬回报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将抽样调查的方法与主观概率判断结合而确定出房地产项目投资的报酬回报率的概率分布是实际工作者常用的方法。

7.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风险因素

 房地产投资风险地域性差异的缩小主要是指我国当前房地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东部调整、中部升温、西部启动。理由有:(1)前几年我国出现在房地产开发热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楼盘积夺空置也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滞后,商品房空置率也相对较低,因此消化调整的时间比东部短。(2)由于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经济发展的“雁性原理”而导致的中西部赶超现象已初露端倪,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回报率并不低于东部地区,甚至部分行业要比东部高。因此,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经济差距的缩小将会引起房地产发展差距的缩小。(3)随着住宅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政策的出台和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临近,我国将进一步缩小各地区在房地产政策上的差异,逐步实行全方便多层次开放政策,从而逐步冲淡房地产投资的地域性风险。 除了被认为没有风险的国家公债或国库券的投资外,其他各种投资的投资报酬率一般是货币时间价值(利率)与投资风险价值(风险报酬率)之和。投资报酬率=利率+风险价值率计算步骤:在实际工作中,尽管“标准离差”能够反映投资项目所冒风险的程度,但不便于与其他方案比较,故需计算”标准离差率”。1.确定投资项目未来的各种预计收益(用xi表示)及其可能出现的概率(用pi表示),并计算出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用\bar{e}v表示),计算公式: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2.计算“标准离差”(用σ表示)与“标准离差率”(用r表示)。3.投资风险价值计算公式:标准离差率4.确定“风险系数”(用f表示):一般应根据该行业全体投资者对风险反感的态度来确定,通常是风险程度的函数。5.导入风险系数,计算该项投资方案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投资风险价值计算公式:预期的风险报酬率(rpr)=风险系数*标准离差率=f*预期的风险报酬额(rp)=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预期风险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预期风险报酬率将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与企业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进行比较:若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说明该投资方案所冒的风险大,得到的报酬率小,方案不可行。若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说明该投资方案所冒的风险小,得到的报酬率大,方案可行。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风险因素

8. 投资房产如何避免风险

细数房产中介3大骗术:
1.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购房者买房心切的心理,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我国法律规定,确定买卖的只有定金,买卖如果没有成交,违约方需要赔偿两倍定金给损失方,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2.利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
房产买卖中,我国法律规定是房地产中介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是在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交易双方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3.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
很多中介公司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之后等到合同生效之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法律漏洞,这些房款会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上停留一些时间。房产公司的业务量大,加上缺乏监管,一些不法房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追求短期的利润。
其实,中介的这些做法就相当于是“小银行”,开设的门店就等于银行的营业网点。吸纳的房款越多,这些欠款就有更大的空间来挪用。最后造成一些中介公司的“超常规发展”,开设的门店越多,但交易量却很少。可怕的是,一旦楼市整体下滑,资金链条发生断裂的话,中介公司就会面临很大的交易风险。
投资房产需谨记8招:
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3.卫生费等费用要划清楚该由谁来交。
4.收房时要仔细,应当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5.口头的协议记得在合同中落实。
6.房产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录音、录像等,防止中介耍赖。
7.押金凭证要保管好,不可将其交由中介保管。
8.如果是租房的话,应当注意看清楚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可听信可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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