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社保中心电话

2024-05-15

1. 苏州园区社保中心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一、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二、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三、终端查询。1、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2、市社保中心服务有6台自助服务终端摆放在大厅一侧,工作人员会指导市民使用。登录该终端有两种方式,一是插入参保人员社保卡,二是刷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3、登录后主页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终端显示器右侧分别为“业务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四个页面。4、该终端配置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功能,一是具备连续A4纸张打印功能,并可以套印红色印章;二是支持软键盘输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终端修改维护本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该终端还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自助设备上选取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缴费。

苏州园区社保中心电话

2. 苏州园区社保局电话

苏州园区社保局的电话为62888222。
主办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扩展资料:社保和公积金关系转移和社会保险、市民卡等服务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一、本部大厅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二、服务时间:(一)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本部大厅: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12:00-14:00 中午值班办理部分业务
(二)周六(节假日除外) 办理部分业务
本部大厅: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办理业务范围:提供园区社保(公积金)的政策咨询、购房动用、医疗生育费用报销、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社保·市民卡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个人参保证明开具及打印盖章等方面的经办服务。
三、热线电话:业务咨询及投诉:0512-62888222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中心简介

3. 苏州园区社保所电话

苏州园区社保局的电话为62888222。
主办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扩展资料:社保和公积金关系转移和社会保险、市民卡等服务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一、本部大厅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二、服务时间:(一)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本部大厅: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12:00-14:00 中午值班办理部分业务
(二)周六(节假日除外) 办理部分业务
本部大厅: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办理业务范围:提供园区社保(公积金)的政策咨询、购房动用、医疗生育费用报销、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社保·市民卡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个人参保证明开具及打印盖章等方面的经办服务。
三、热线电话:业务咨询及投诉:0512-62888222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中心简介

苏州园区社保所电话

4. 苏州园区社保所电话是多少

苏州园区社保局的电话为62888222。
主办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

扩展资料:社保和公积金关系转移和社会保险、市民卡等服务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一、本部大厅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二、服务时间:(一)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本部大厅: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12:00-14:00 中午值班办理部分业务
(二)周六(节假日除外) 办理部分业务
本部大厅: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办理业务范围:提供园区社保(公积金)的政策咨询、购房动用、医疗生育费用报销、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社保·市民卡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个人参保证明开具及打印盖章等方面的经办服务。
三、热线电话:业务咨询及投诉:0512-62888222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中心简介

5.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摘要】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提问】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再次咨询【回答】

苏州市园区社保中心地址

6. 苏州社保局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0512-12333。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邮编:215031。E-mail:web@rsj.suzhou.gov.cn。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机构职责: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
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拟订养老保险市区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以上内容参考: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7. 苏州社保局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为051212333,社保局的简介如下:
1、社保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等。
2、然后了解人力资源的含义,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
3、社保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买社保的必要性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必须缴纳。如果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保就是必须缴纳的,如果员工没有工作,就不是必须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具有强制要求的。
2、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3、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苏州社保局电话

8. 苏州社保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0512-12333。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邮编:215031。E-mail:web@rsj.suzhou.gov.cn。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机构职责: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
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拟订养老保险市区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以上内容参考: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