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工号能不能转入别的保险

2024-05-13

1. 中国人寿工号能不能转入别的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为中央金融企业 ,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  。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摘要】
中国人寿工号能不能转入别的保险【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中国人寿工号能不能转入别的保险:不能【回答】
保险工号是不可以转,需要注销工号了再入当地分公司原工号保单就成孤儿单了,望谨慎【回答】
保险工号,是指你入职保险公司后可以在辖区内进行保险销售工作。保险从业代理员资格证,如果你的学历是大专以上,可以在国内任意地方的保险公司从业。【回答】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为中央金融企业 ,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  。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回答】

中国人寿工号能不能转入别的保险

2.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总会有一些插曲,如疾病、残疾等等。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人们可以抵抗小病和灾难。一旦大病迫在眉睫,很多人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因此有必要投保人寿保险。如果有购买保险的需要,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需要更加谨慎的了解保险健康信息,如果不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拒保的可能性较大。

保险公司会认为,开工号的人在投保时对健康告知的了解会比普通人更清楚,所以审核会更严格。如果在起始号后离开,在取消之前,起始号可能会被他人借用或使用,这会带来一些隐患。如果不是正规进入保险公司,建议不要申请保险工号。作为一个新的雇员人数,保险公司需要评估额外的雇员人数,这将需要支付培训费押金。一些销售人员想从他们的工作号码中得到好处,但他们担心自己是否会好起来。

别人用你的工号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以后如果发生保险纠纷,可能会影响到你,尽快注销。靠做假人力来获取利益,也有风险,一旦被发现,也很麻烦。中国人寿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寿保险业务,包括续保费用、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持有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步入老年后,老年人的收入趋于下降,日常开支仍然需要保障。老年人可能的身体疾病加重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我们年轻时不存些钱,许多老年人将面临艰难的生活。考虑到未来的退休生活,消费者应该计划在年轻时养老。购买相应的人寿保险,可以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提供可靠保障。购买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半强制性的储蓄方式,可以鼓励人们养成良好的储蓄习惯。

3.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这代表着你成为了一名中国人寿的保险代理人员,但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讲,如果是想要从事这份工作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就表示你和中国人寿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成为一名中国人寿的保险代理人员,即保险销售人员,意味着你进行中国人寿的保险销售工作了。不好的影响:要注意被保险人销售人员忽悠拉人头,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用所谓的人事助理来掩盖实际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的事实。保险公司拉人头的模式,让师傅用所谓”善意的谎言“欺骗你进来从事保险销售工作。所谓的”晋升考核“就是手下有一定的人员跟TA做保险,就能晋升或者维持原有的职级考核。考核除了人员之外,还要有业绩。你能保证师傅为了继续晋升考核,不会以你的名义帮你挂单(把一些保险业务挂在你的名下),或者后期给你本人挂业务完成TA所谓的晋升考核。上述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欺骗性。这种情况下,至于开工号对你有什么影响,就看销售人员会以你保险代理人的工号做什么?在中国人寿的保险公司的工号一般情况下会一直在的,但是如果连续三个月都没有业绩的话,保险公司就会给你打电话,询问你还做不做,如果你不做了就会注销你的工号。也就是短时间内基本上都不会被消除。这个工号对其他的工作是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不做保险工作,还是要尽快的消掉工号,办理了离职手续。续期部门会调查一下业务的品质,如果没问题一般会尽快注销工号。一般情况下这个工号对其他的工作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要进其他的保险公司就进不了了。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4.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别人用你的工号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以后如果发生保险纠纷,可能会影响到你,尽快注销。靠做假人力来获取利益,也有风险,一旦被发现,也很麻烦。中国人寿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寿保险业务,包括续保费用、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持有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保险: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5.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1、保险公司开工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的,在离职时退还,因此如果开了工号没有办理离职注销的话会有一定的资金损失;2、身份证件等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他人非法违规的使用;3、同一个人在保险行业只能开一个工号,因此开工号但未注销则会影响其到其他保险公司入职。【摘要】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提问】
1、保险公司开工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的,在离职时退还,因此如果开了工号没有办理离职注销的话会有一定的资金损失;2、身份证件等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他人非法违规的使用;3、同一个人在保险行业只能开一个工号,因此开工号但未注销则会影响其到其他保险公司入职。【回答】

在中国人寿开了工号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6. 我在人寿开了两个工号,我想把这个工作离职,我想去做另外一个工号,

不可以两个。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一个保险资格证在人寿公司开了工号,还可以在车险公司在开工号吧,是两家公司能同时开工号吗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销售从业人员申请离司的,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注销执业证书。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还你的离司手续,但是脱了这么久都没有给你办,显然是违规的。协会工作人员不愿意办理可能是因为这个监管办法已经废止了。也就导致了没有现行的文件约束这个事情。但是你不需要担忧什么。首先,你不必担忧会受到协会所谓的处罚,毕竟你是受害者,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要处罚你这种情况。要处罚也是要处罚保险公司。其次,如果你不愿意等到中秋节之后,可以给当地保监局打电话,现在对于人员流动的监管,最有资格发言的就是保监局了。你可以打听一下当地省级保监局的电话号。网上应该也能搜索到。最后,你要同步进行的是,到公司去要求填写离司申请,如果公司拒绝给你离司手续,你可以或者机打2份离司申请,并且签字按手印,申请内容写上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离司理由即可。自己留着的一份是投诉用的。此外,你还可以自行保存一些与人寿公司交涉时的一些录音或者通话录音,录像和照片等。相信这些对你的投诉都会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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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险资格证在人寿公司开了工号,还可以在车险公司在开工号吧,是两家公司能同时开工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