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024-05-14

1. 股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股权是能被强制执行的。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执行怎么处理
离婚后分割财产一方不执行,可以凭借婚姻协议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生效的判决书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二、到法院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到法院起诉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的。需要走以下流程:
1、你首先要先写好起诉书,带着有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
2、立案后,一般在1个月以上才开庭审理。
3、也就是说,一般需要在你起诉后三个月之内得到法院判决。
4、法院判决后,超过15天,对方不上诉的,判决生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执行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也就是说,法院会强制承租人搬离。当然这是在胜诉的前提下。
三、起诉信用卡没钱还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没钱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偿还,如果不还款的话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当事人实在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股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 股权能否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因此物权是一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只是执行的时候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股权吗

股权可以被强制执行。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股权吗

4. 什么情况下强制执行股权

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以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
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一、控股公司是什么意思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控股公司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发行和销售自己的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办法,广泛吸收闲置的货币资本,用以购买其他公司的服票,以控制这些公司,再以持有的这些公司的股票为后盾,进一步发行更多的股票,再进一步购买更多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二、执行控股公司股权该怎样申请
股权执行的启动来自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股权的执行发生于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而民事强制执行是申请人的申请为要件的。如果没有申请人的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启动民事强制执行行为的。这是因为股权的执行从实质上说,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处理私权利的民事行为。
股权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股权执行,必须是为了履行法院判决或其他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强制股权所有人转让自己的股权;否则,不能强制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执行的内容是对被执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采取强制措施。在股权执行中,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其他的司法机关不能行使这种权利。从股权所有人的意愿来讲,他可能不愿意转让股权,但是为了履行判决、在人民法院的强制下不得不转让自己的股权。
股权执行的标的应是股权的全部内容。股权有自益权与共益权。有人认为,股权的执行可以是股权中的自益权内容。但是,在股权的执行中,股权被执行的应是股权的整体,即既包括股权中的自益权,又包括股权中的共益权。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债权人或股权受让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只执行股权中的自益权,债权人或受让人就没有行使共益权的资格,当原股东怠于行使权利时,就可能让债权人或受让人利益难以实现;当只执行股权中的共益权时,受让人或债权人由于没有获得利益的请求权,一方面执行股权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受让人或债权人由于没有受益请求权,也就没有行使共益权的积极性了。因此,在股权执行时,必须将股权的全部内容一并执行。
股权执行的后果是使股份依法发生转让。股权执行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都发生股份被转让的后果,广义的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必须依法进行。转让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同等条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等等。如果股权的执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就不能产生转让的法律后果。股权通过执行,最终会有两种可能:要么由申请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所持股份而享有股权,被执行人丧失股东权利;要么由其他人通过提供对价给申请执行人的方式取得被执行人的股权。

5. 哪些企业可以强制执行股权

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如下: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作为股东的,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哪些企业可以强制执行股权

6. 股权执行受到强制执行怎么办?

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收到通知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7. 股份可以强制执行吗

法律分析:股权可以被强制执行。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股份可以强制执行吗

8.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

一、股权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
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财产性权利的集合体,股权在变价时又可以价钱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根据强制执行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为执行的标的,由此可见,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
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资产受益权。具体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性权益。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公司利益为目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他,如公司经营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共益权虽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其仍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财产权益。因此,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
股权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公司是以资本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股东的地位以股东拥有的股份额为唯一确定的标准。股权的资本性决定了股权的非身份性和可转让性,既该股东与他人合意,可按股权的经济价值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他人因而成为股东并享有股权。股权的转让以股份或出资的转让为标志。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形式体现的股权基本上是自由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股东间的转让也不受限制,但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一般要求国内公司须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的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综上,股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因而能够被强制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强制执行股权
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以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
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其他财产执行不能时,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股权,可能会给股份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会使股东之间合作伙伴关系发生变化,因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其他财产比执行股权更为复杂或困难的,或者上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才考虑执行股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虽没有这个条件限制,但执行实践中应当考虑这个条件。这既有利于执行,又有利于股份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依经济合理原则,如果债务教少,另外作为被执行人股东在企业尚有利润分配,则在实践装配能够可考虑采用执行股东可得利润的方法
三、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即告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招标时以所做股权价值为基础,允许竞买。同时还应充分体现公平自愿原则,也应给予企业以一定的选择新股东的权利。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